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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马王子的单车

林祁 (发表日期:2007-01-27 22:42:57 阅读人次:1698 回复数:0)

  

  
老爸喜欢自我调侃,号称是“白马王爷”,可以想见他年轻时的帅劲。眼下不是时兴DNA(遗传基因)吗?于是乎,我命运中的“白马王子”翩翩而来,只是不骑马而好骑单车,骑一架什么都响,只有铃不响的“二手货”——反正在日本骑车不兴响铃。

  
哼,我从垃圾堆捡来的单车也比你强。(注意,我说的是“比你强”而不是“比你的强”。我在大学教日本人汉语,才不会轻易犯此类错误呢。)

  
他听说了,嬉皮笑脸回一句:“我爱你,爱死你,就像老鼠爱大米……” 据说他的故事很多,都是他深爱的女人的故事,大概我并不在其中吧。但我就喜欢他对我喊“爱死你”,管它像什么。嗨,女人不就喜欢听好听的么,巴不得天天有人送玫瑰!

  
“对面的女孩看过来看过去……” 他唱着,又跨上“战马”打工去了——好省下店里发给的交通费,换点扎啤喝。若是开“宝马”,有威风就没有酒福了。“葡萄美酒夜光杯”嘛。(他常读成“葡萄美女夜光杯”……)

  
突然,这天晚上,携带电话显示了一个陌生的号码,一听,居然是警察所,让我去认领老公。糟了!老公被警察抓走了!

  
问:“犯了什么罪?”

  
答:“偷单车!”

  
不可能!即便老公爱单车,就像老鼠爱大米,也不可能去偷!我赶忙去警察所“救老公”。

  
头一回迈进如此森严的地方——墙角棍棒林立,墙上皮鞭高悬,阴森森的令人不寒而栗,令人想起抗战影片中经常出现的受刑场景。

  
老公却是一副“宁死不屈的英雄”模样:我没罪!怎么能说我偷车呢?我的车只是从垃圾堆捡来的!

  
警察翻出砖头一般厚的法律词典,指着第一百零几条,说在日本捡单车是犯法的。有个长着娃娃脸的警察和蔼地补上一句:没有脚的冰箱可以捡,但长了脚的单车可捡不得!让他写张认罪书吧。

  
我怕老公没听懂这一堆在日语课堂里不曾学过的日语,特意翻译了一下。又问他什么时候捡的车,咱那辆呢?他说咱那辆违规停放,被收走了,今晚骑的是店里工友小王的车,喝了酒忘了开车灯,就被警察拦住了。

  
“我总不能如实招来,把小王给出卖了吧?不讲肝胆算什么男人!”好个大丈夫,我知道你足够肝胆,可是眼下如何收场是好?姑且写张认罪书?

  
“不,我没罪,该认罪的日本都不认罪,要我写什么认罪书?!要写你写!”老公和我犟上了。

  
“他不懂日语,我来写吧。”我支吾着。

  
“娃娃脸”警察会意地笑了,把笔递给我。

  
临出门时,警察轻声问我:“肝胆”是什么意思?

  
哎呀!吓我一跳 — 警察懂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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