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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歌的力量

杨文凯 (发表日期:2007-03-07 18:34:17 阅读人次:1912 回复数:1)

  

  
记得1987年“春节联欢晚会”过后,一位女同学兴奋地冲进教室,当着全班人发出铿锵有力的惊呼:费翔帅呆了,这才是真正的男子汉。这句话招来女生应声鹊起,却让男生感到去路维艰。当年,刚刚睁开眼睛张望到世界一角的中国人正在满大街冲动地寻找男子汉;尚未成年的年轻一代也不会真正理解“故乡的云”在哪里飘。无论是费翔还是他的听众,都不曾体会过“我曾经豪情万丈,归来却空空的行囊”这样的挫折和失落。

  
费翔在1989年如日中天之际离开中国,去美国百老汇钻研他的音乐剧。白云苍狗十多年,没想到费翔又会听从故乡的召唤,回到大陆再唱老歌,重新夺人耳目。最近,费翔在东京的舞台上放歌一曲“故乡的云”,赢得掌声三起三落,经久不息,犹胜当年。无需任何铺垫,十五年的岁月纵如昙花一现,亦落印痕在胸。一代歌迷已经成长为社会中坚,生活培育出来的心灵,面对老歌怀有日益强烈的理解和共鸣。

  
有关于老歌,作家王小波生前参加电台访谈节目表示,他喜欢披头士,主要原因是一听到披头士的歌就会想起70年代,当时,全世界的年轻人都在奋斗,都在想改造社会,共塑一个美好的未来──这就是老歌的力量。费翔现在被戏称为“歌坛招魂师”,他的经典老歌每每以“归来吧,归来哟,浪迹天涯的游子”这样深情的话语来召唤人心,历20年不褪色。曾有网友为21年以来的“春节联欢晚会”写下一个私人排行榜,费翔获选“最佳港台歌手”。获奖原因是:“1987年春晚,费翔这个混血帅哥唱着《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出尽风头,至今拥有坚实的歌迷基础,其劲歌劲舞也成为日后众多歌手效仿的标准样板。”如此看来,费翔的歌声和表演方式,在大陆流行乐方兴未艾之时,扮演了重要的启蒙角色,在神州歌迷心中的地位难以磨灭。今天,几代歌迷无条件地为人到中年的费翔及其老歌喝彩,其实是为青春鼓掌,为80年代的峥嵘岁月叫好。

  
费翔凭着老歌在华语世界里重新验证自己雄厚的歌迷基础,这是一个颇具典型意义的案例。与此相对应,近年来有一大批80年代的著名歌手纷纷靠经典老歌重新翻身,和着怀旧的时代节拍,把演唱会开遍大江南北,构成了最新的流行风景。华语歌坛的“旗帜性人物”罗大佑于世纪之初在上海体育馆举办个唱,不仅是乐坛盛事,更成为重要的社会文化事件。罗大佑从“愤怒”唱到“忧伤”,数万歌迷以山呼海应和泪流满面来回应一首首敲击心灵的经典老歌,最后让《恋曲1990》变成了五万人参加的超级卡拉OK大合唱。苏芮以知天命之年,登临首都体育馆。作为20年经典回顾的主打曲目,《牵手》和《奉献》照样可以击昏任何自以为是的新生代新人类。早在1984年,因一天之内连夺九项大奖而横扫香港乐坛的谭咏麟,在近20年后又伙同接班人李克勤再战江湖。“左麟右李”的经典演唱会连开60场,不仅掀起乐坛热潮,更把李、谭两人送上了2003年香港艺人收入排行榜的冠、亚军宝座。还有蔡琴、叶倩文、姜育恒、钟震涛等阿姐阿哥级人物,纷纷以老歌复出,让人们喜看老树发新枝的同时,更认识到什么叫老而弥坚。

  
80-90年代的流行名曲,现在都可归入上个世纪的老歌范畴。2003年,罗文、张国荣、梅艳芳等大牌实力歌手相继谢世,催生世人对同时代崛起的流行歌手及其风靡作品给予不同程度的追慕和珍视。这对老歌回潮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但另一方面,解读一下流行乐史,对比于病入膏肓的当今乐坛,我们更能理解当年的老歌为何雄风犹存,充满着扣击心灵的力量。

  
老歌是时光淘洗后的真金,它的份量由生活天平称量,它的价值由岁月之手添附。从中国的流行乐史来看,80年代以前堪称流行乐的古典主义时期,规范的民族声乐占据主流,缺乏对大众的关怀。70年代中后期,台湾校园民谣和香港粤语歌曲发韧,开始了自由创作的大众音乐时代。此后20年,开放社会带来了中国流行乐的黄金岁月。我试着将其比拟为流行乐的现代主义时期。这一阶段的特点是春水怒起,杂花生树:别具创造力的作者四现,富有个性的歌手群起。就象战前的现代主义艺术流派纷呈、名家辈出一样,在中国流行乐的黄金20年里,所有的代表性歌手都唱出了自己的声音,一张口就是特徵鲜明,风格卓越,唯我独有,难以取代。一名歌手的风格曲目不是一首两首,而是批量生产。以追求个性为主流的黄金20年,完整覆盖了当今社会中坚层的少年和青春成长期,留下无数让人心旷神怡的经典老歌,拨动心弦,催人泪下。21世纪以来,受时代流风裹胁,流行乐坛也迈入了电声化、卡通化的弱智时代,个性的高峰被削平,风格的深壑被填埋,众多平庸的声音唱着不知所云的平面化的雷同曲目,让人不胜其烦。当声光电色的娱乐倾向四处弥漫之后,流行乐沦为真正的一次性消费场所,而不再是关于心灵的对话、情感的写照、梦想的起源。今天的流行乐已半推半就地滑入了平庸而涣散的后现代主义时期,让人气馁。

  
在以夸张、怪诞和模拟为主要手段的乐坛,越来越多的外来附加物,如视觉画面,歌舞造型等,逐渐瓦解并颠覆了歌唱在本质意义上的听觉属性。舞台上的多动症被理解为青春气息,激烈弦目的伸胳膊伸腿混淆了对纯声音美感的捕捉和鉴赏,多媒体的强大功能让歌唱力日益边缘化,唯剩下做秀者风光一路。在这样的时代氛围里,即使新歌层出不穷、新人络绎不绝,却少有歌曲能长留人心,因为大部分歌手都以重复的方式吟唱着相同的时代合声,而不是属於自己的歌曲。

  
我一直坚持认为,无论是唱歌还是听歌,最本质的焦点在於声音,是那种能够翻山越海,能够穿透心灵的终极之声。在幼稚化的音声垃圾充斥生活场景的今天,纯粹以歌声取胜的经典老歌所拥有的震魂摄魄的力量,令人无比怀念。象齐秦的苍茫,王杰的孤愤,姜育恒的缠绵,童安格的华丽,于今都成绝唱。当然,还是用歌声记录下时代脉落的罗大佑,更是不可多得。罗大佑从不合作的“愤怒青年”,到把温柔写透的“情歌圣手”,再到沧桑满怀的“怀旧偶像”,他的歌曲写下了激越的时代变迁,唱出了几代人的心灵独白。罗大佑正成为一个关于老歌的 “符号”,宣示着老歌所拥有的力量来自永恒的旋律,还有那些内涵和意义与岁月俱深俱老的经典歌词。

  
几万人为了一睹罗大佑的风采可以来自四面八方,数千人为了重听费翔的老歌可以再聚首。他们已经不再年轻,但台上的歌手和台下的观众为了那些经久传唱的老歌,愿意共赴心灵之约。音乐是很纯粹的东西,以情感为对象,以沟通显作用。罗大佑曾说:“我在乎的是,我死了,我的歌有人唱。我的曲子代表了一个民族的风格,这个风格是这个民族拿得出去,不会丢脸的。”有无数积淀在心里的老歌垫底,罗大佑的豪言没有愧色。

  
2004。3。4

  




 回复[1]: 大实话 薛东方 (2007-03-07 21:26:06)  
 
  :“我在乎的是,我死了,我的歌有人唱。我的曲子代表了一个民族的风格,这个风格是这个民族拿得出去,不会丢脸的。”

  
——————————————————————————————

  
说得好!那么样板戏是不是也可以这么说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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