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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兆
邓星 (发表日期:2007-05-04 07:43:24 阅读人次:4378 回复数:2)
什么样的人都可以谈情说爱,法律是不能禁止的。是否如莎士比亚作品中般美好,是否真与爱扯得上点边,就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了。
就像清晨到公园里练打拳的老头老太太,颤巍巍还要打出点婚外情来。一大把年纪,别人看得要起鸡皮疙瘩,人家自己一定认作是爱。就算他们突然要去拍三级片,只要有人要,又关你什么事了。只不过不好看罢了。反正又不卖票。
这种事情,很难说,有人做起来就适合,偏偏就是因人而异的。
譬如卓别林、毕加索,爱情可以持续一生,多个“真”字,别人就不觉得难受。没办法,谁叫你不是呢。
偶然在别人的书中读到郁达夫致王映霞的情书,虽然是发生在上世纪初的文学家身上,一如某位作家所形容的,仍然看得笑出来。郁达夫这样写:“为了你,我情愿把家庭、名誉、地位、甚至于生命,也可以丢弃……我的爱是可以牺牲一切的,是如猛火电光,非烧尽社会,烧尽己身不可的……”然后又称赞,说王映霞所以拒绝见他,是因为她是一位无瑕闺女,要他先离了婚才肯交往,接着即刻强调自己对妻子的感情和对王映霞是完全不同的,老婆是三岁就定下来的不关他的事,不过现在的这段感情是热烈的、盲目的、朝不能待夕的,而且这种感情的保持,需要天天见面,日日谈心,才能令其长成,使它“洁化”。
要笑出来当然是因为感到别扭,硬是令人觉得尴尬起来,不自然,不真实。否则爱情这么伟大的感情,感动羡慕都来不及,笑什么笑。
但是当然,你完全可以选择不看的。
本来这世界上就有各种各样的事,各式各样的人。就像有些人你看起来简直是丑得不能容忍,有人却认为美若天仙。如果不是这样,大家都差不多,不是一点都不好玩了么。
遇到不能认同的人与事,都需要保持一定的涵养和顽强的抵抗力,就像买错了电影票,选错了书,不好看扔了就算了。你不入眼可以不看,说不定有人捡去将之当作宝贝。
世界之大,无奇不有。别人喜欢或许因为有相同的背景和文化,眼前没有老祖宗有,上上辈子一同挑过泥。有共同语言呵,同类同种,就像龟和鳖,爬了大半辈子才咬上了,严丝合缝,不让它们上演相见恨晚不是太残酷了。
回复[1]:
雪非雪
(2006-09-03 14:38:26)
邓星文字大气。
回复[2]:
答雪非雪
邓星
(2006-09-03 16:48:49)
谢谢你读我的文章,这是以前写的,我这人一向直别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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