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百家荟萃 >>
名著导读
>> 福泽谕吉《劝学篇》
字体∶
大
中
小
第十四篇 内心的检查
名著导读 (发表日期:2010-02-05 11:11:55 阅读人次:747 回复数:0)
尝见人们处世,往往无意识地干了坏事,或者无意识地干了蠢事,还有的意外地遭到失败。无论怎样坏的人,都未必一生专想干坏事,但在处事接物之时,偶然产生恶念,虽明知其不可,但仍自圆其说,勉强自慰。或者当时并不认为是坏事,不仅丝毫无愧于心,而且一心一意相信是好事。如果有人提出异议,反而引起他的愤恨,经过相当年月反省之后,才知自己行为失当,感到惭愧。
人性虽有智愚强弱的不同,但不会有人认为人智不如禽兽。须知世间有种种不同的事业,必须加以分辨,选择承担适合于自己的工作。不过有很多人在进行工作当中,往往无意中发生错失,致违初衷,而被世人耻笑,自己也感到后悔。侧观世间有志建功立业而谋划失误的人,不禁捧腹窃笑其愚。但是谋划的人不一定是那样愚蠢,如经充分查明真象,即可知其并非全无道理。只因世事变化迅速,不易前知,所以虽属明智之人,也多意外地干了不明智的事。
又人们的计划经常是很大的,很难正确估计事业的大小难易和时日的长短。富兰克林说过:“就是充分考虑过的事,一旦付诸实施,还是会感觉考虑不够的。”这真是至理明言。例如吩咐木工盖房和向裁缝定做衣服,十之八九总是误期的。这并非木工裁缝故意不守信用,而是他们起先没有把工作和时间精确算妥,以至无心违约。世人往往责备违约的木工裁缝,也不是毫无理由,木工裁缝亦常表歉意。这些顾客似乎很明白事理,但是他们自己所保证的工作,是否能够按照期限完成不误呢?再如来自乡间的书生,立志历尝艰苦,期于三年之内完成学业,但究竟能否圆满达成其志愿呢?又如自负才高的人,搜求渴望已久的原版著作,期于三个月内把它读完,届时果能如愿办到吗?还有些有志之士,一再上书政府,力言他们如果参加政府就要如何如何,保证半年以内可以改变政府的面貌。可是等到他达到参与政事的志愿以后,也未必能全符初衷。另外又可能有个贫穷的书生会说:“我若有黄金万两,一定立刻在日本广设学校,决不让一人失学。”但如遇到良好机会,做了三井、鸿池①的养子,却又不一定能够实践其言了。这类梦想,不胜枚举,都是由于未能精确计算事业的难易和时间的长短,即估计时日过宽,而把事情看得太容易之过。
①日本财阀名。——译者
又如听听社会上计划兴办事业的人的话,即可知在一生或十年之内完成事业的最多,在三年或一年之内完成事业的较少,在一月之内或者计划后即刻实行的则更少。可是我们还没有看到有谁确已完成十年前所订立的计划。他们谈到那样漫长久远的将来,好象计划得非常远大周密,但是期限逐渐迫近,竟有到了期限当天还不能详述其计划的。此种不妥当的事情,就是由于订立计划的时候未能精确计算时间的长短所致。
如上所述,在人一生之中,往往在道义的事情上意外地作了坏事,或在聪慧的事情上无意中作了蠢事,在事业上也可能遭到意外的失败。对于这种不如意的事情,固然有种种防止方法,但其中一项往往为人们所忽视的,即对于事业的成败得失,应经常在胸中妥为盘算,拿经商的话来说,就是盘货结算。
大凡经营商业,没有最初就打算亏本的。商人首先要顾到自己的才能和本钱,并洞察商情,才开始营业。以后随着商情的变化,或者如愿以偿,或者大失所望。又可能这批进货亏本,那批销售赚钱,在年终或月终结帐时,也会发现或者按预料的情况顺利进展,或则相差甚大;又或在买卖繁忙时认为经营这种商品有利可图,及至看到盘货结帐后所作出的损益对照表,才知与原来的估计相反,发生损失。又当进货的时候,或者认为数量不足,及至盘货结帐时发现积压,而且销售颇费时日,于是又嫌进货过多了。可见经营商业中有一件重要的事,就是平日精细结帐,并且要如期盘货结算。
其他的人事也是一样。由于人们从十岁左右懂事以后就开始进行活生生的买卖一般的活动,所以必须注意精密盘算平生的智德事业,力图避免损失,并且必须比照经商而计算以下各点:过去十年之间有何损失与收益,现在应作何种买卖及其兴盛情形如何,应该买进何种商品,在何时何地出售,年来律己是否严格,曾否给游荡懒惰的习气以可乘之隙,今后如果从事同样的业务,是否确有前途。此外尚有无其他裨益于智德的方法?如就上述事项逐一检查,象商人盘货清算那样作一总结,则在过去与现在的品德方面,必能发现很多不妥当的地方。兹举例说明如下。
从前有的人口头上说“贫者士之常,尽忠报国”,却贪婪地吃光农民生产的大米,而面有得意之色。时至今日,生活实际困难,却不知有输入的枪枝而购进刀剑,结果为着博取一时小利,却因存货不能销售而后悔。又有人专门研究中日古籍,不管日新月异的西洋学术,过于信古不疑,这就象念念不忘过去的夏季盛况的商人,到了严冬来临,还买进大批蚊帐。还有些青年学生学问尚未成熟,便遽然求作小吏,以致一生沉沦于微职,就象把做成一半的衣服押在当铺里赎不出来一样。也有人尚未具备史地的基本知识,连写普通的信都感困难,却妄想阅读高深著作,开卷不到五六页,又改求他书,这就象手头并无资本就做起买卖来而又不时改变行业一样。又有人虽然读过许多中日两国与西洋的书籍,但不知天下国家的大势,不能解决个人与家庭的生活,这就象连算盘都没有购置,就经营起杂货生意来一样。还有只知治天下而不知修身的人,就象建议邻居算帐,却不知盗贼已进入自己的家里。再如有人口头高唱进步而心中无底,不去考虑自己究竟是何种人物,就象仅知售品的名称而不知其价格。以上种种不合理的现象,现今社会上触目皆是。追溯其根源,就是由于人们与世浮沉,不注意自我检查,对于从前干过些什么,现在正干什么和今后应干什么自己均未加以检查所致。所以说为着了解商业经营的情况,树立今后的计划,就必须作帐目的结算;为着了解本身的情况,建立今后的努力方向,则须作智德事业的检查。
“照顾”的字义
“照顾”一词有两种含义,一为保护,一为命令。所谓保护,即从傍帮助与维护他人,或予以金钱物品,或为别人花费时间,使其不丧失利益和名誉。而所谓命令,则系为他人着想,向其指示妥善方针,如对方认为不妥,即不惜向其提出异议,并竭尽心力所及进行忠告。这也是照顾的意思。
如上所述,照顾含有保护和指示两种含义。若是对于他人的照顾能够做得恰如其分,世间即可安定圆满。譬如父母对子女供给衣食,做到意味着保护性的照顾,子女也听从父母的话,接受指示,则亲子之间就会亲爱和好。又如政府制订法律,认真保护人民的生命、名誉和财产,谋求普遍的安全,做到保护性的照顾,人民也遵从政府的命令,接受指示,则公私之间就能安定融洽。
所以保护与命令既为两事,却又相依并存,不可丝毫加以混淆。保护所及,也即指示所达之处,而指示所达,又不能不是保护所及之所。如果两者所起的作用的程度有距离,则虽极微小,也会发生不协调的现象,成为祸害的根源,世间不乏其例。因为人们常常把照顾的字义弄错,有单独理解为保护的,也有仅只理解为指示的,偏于一方,未尽全义,以致铸成大错。
譬如无限制地拿钱给不听父母之言的堕落子弟,结果愈益助长其游乐放荡。这就是保护性的照顾做得周到,而没有做指示性的照顾。又如儿女虽然谨慎勤勉、听从父母的话,但父母不充分供给衣食,使其陷于失学文盲的苦境,则系仅有指示性的照顾,而忽略了保护性的照顾。前者是为子不孝,后者是为父不慈,都可以说是人间不幸之事。
古人曾有“朋友数,斯疏矣”①的教言。就是说对于不听规劝的朋友过分表示关怀,又不明了其心境,老是厚着脸皮提出异议,以致反而让对方感到厌烦,被对方憎恨轻侮,于事无补,结果反而落得疏远了。这说明指示性的照顾既行不通,保护性的照顾也就没有必要了。
①见《论语·里仁篇》,意为“对待朋友,责备他,就会被疏远”。——校者
又如从前曾有过乡下老汉,拿出旧的族谱来扰乱别人的家庭;还有过贫穷的叔父,唤出本族的侄子,指示其家事,谴责其薄情,痛斥其品性不端,甚至假借来历不明的先祖遗言,夺走侄家的私产。这种情况,是命令过多而保护全无,俗语所谓“照顾太甚”,即指此而言。
又如世间的所谓贫民救济,既不问其人的品德好坏,也不究其致贫的原因,只要看到贫穷的状况,就给与米钱。对于鳏寡孤独没有依靠的人,固应加以救助,但在领到五升救济米的人中,却难免有将其中三升换成酒喝掉的。既未下令禁酒,而漫然给米,就是未实行指示性的照顾,超过了保护的限度,俗语所谓“操劳过甚”,即指此而言。就是英国在救贫法中也对这一条感到为难。
若将此理推广到一国的政治上来谈,经常是人民以租税方式向政府交纳经费,政府用以保护一般人民生计。但在专制政治之下,政府全不采纳人民的建议,并且也无建议之所。这就是做到保护一方面,而堵塞了指示的道路。就人民方面来说,也可以说是“操劳过甚”。
这类例子,实在不胜枚举。足见这个照顾的字义已成为经济上最重要的因素,人们在生计方面,不问职业的异同和事务的轻重,都须经常加以注意。或者有人会认为此种论点全系依凭算盘的计算,似乎失于刻薄。不知如将应该薄的地方勉强加厚,或者不顾其实之薄而欲厚其名,则反而有害人类的至情,使人们在往来中感到十分苦恼,那就可以说是沽名而失实了。
以上的论点固可成立,但犹恐世人误解,特再附加数言:修身之道并不完全与经济的法规并行不悖。因为个人的私德不完全影响天下的经济。例如将财物施舍给素昧平生的乞丐,或者一见贫穷可怜之人,不问其来历,就接济一些财物,这种施舍接济行为即为保护性的照顾,但这种照顾并未与指示性的照顾同时并行。如果缩小思考的领域,专就经济上的公平与否来看,则似有未妥,然而就个人私德来讲,则施惠之心最为可贵,应加嘉许。倘若天下有禁止乞丐之法,固属公明正大之举,但是人们私下将钱物施与乞丐的好意,也未可厚非。世间的事情不能用算盘来决定一切,而须严格区别可用与不可用的地方,这点十分重要。希望世之学者勿迷惑于经济上的公论而忽视了仁惠的私德。
敬请留言(尚未注册的用户请先回
首页
注册)
用户名(
必须
)
密 码(
必须
)
标 题(任意)
内 容(1000字以内,
图片引用格式
:[img]图片连接地址[/img])
福泽谕吉《劝学篇》
第一篇
第二篇 前言
第三篇 论国与国平等
第四篇 论学者的职分①
第五篇 明治七年元旦献词
第六篇 论尊重国法
第七篇 论国民的职责
第八篇 勿以自己的意志强制他人
第九篇 分述两种学问的主旨
第十篇 赠中津旧友(续前)
第十一篇 论名分产生伪君子
第十二篇 论提倡演说
第十三篇 论怨尤之害
第十四篇 内心的检查
第十五篇 论怀疑事物与决定取舍
第十六篇 论保持本身的独立
第十七篇 论人望
附录:评《劝学篇》
译校后记
《劝学篇》
Copyright ◎ 2006-2010 东洋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