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字体∶大 中 小 | 有关红楼梦3
| 芷焉 (发表日期:2009-05-31 22:41:03 阅读人次:1672 回复数:6)
|
思草出版社在神田2丁目,从池袋坐山手线电车到神田大约需要二三十分钟。出了车站,往左沿大路约走三百米,有一栋十几层的旧楼,思草出版社在8层。
井上编辑看上去三十岁不到,戴眼镜,细细的眼睛像老眯着。听我说完来意后,他努力睁大眼睛,诧异地说,您的意思是说我们出这本书犯法吗?
犯法!?我愣了一下。见鬼,它违反了什么法?版权法?该死,红楼梦最早是哪个出版社出的?去控诉思草出版社,这不有病吗?曹雪芹死了多少年?这几百年来,续书都有几十种吧。
据说一百年以上的著作就算人类共同财富,可以共同占有了。吃红楼梦饭的人多了,大家都在分羹。吃祖宗的饭照理说也应当,祖宗嘛,也心甘情愿让子孙吃。这全世界都一样。我在英国看到英国子孙在吃勃朗特姐妹的饭。整村人吃,天天吃月月吃年年吃。但看了谁都心平气和。吃法好嘛。怎么能照チャンミンヘン一样把祖宗贱卖了吃。人家会把我们看成什么?贾政后代,好色之徒,纨绔子弟,无赖流氓。更糟的是那些不明真相之子孙,还当祖宗就是这等模样,也就一脉相承理所当然的当个流氓了。虽然宝玉实在说不上人才精英,要在日本混,也混不出什么名堂,定被妈妈桑剥掉几层皮。但祖宗既然认定他为人精,那我们这些做后代的也只能一呼百应了。
这井上不定就是这么想我的,看他眼神里的那一丝高人一等的自傲我就生气,但无奈,忍着,谁叫有人出卖红楼梦呢。
喔, 我差点忘了,还有商标法。书当然算商品, 可红楼梦呢?要把红楼梦和麦当劳摆在一起,那就绝了。还有那些方便食品,方便面方便咖啡,方便把贵族都方便成平民了。这书干脆叫方便红楼算了……
这チャンミンヘン到底犯了什么法?用法绳索得了チャンミンヘン?可法是什么?在日本国法就是日本法,国人就是日本人,所以チャンミンヘン敢肆无忌惮公开盗用红楼梦,他好骗嘛。四周都是一群猪。
井上编辑见我不说话,就说:既然不违法,我就不懂您的意思了。您为什么认为我们不能卖这本书呢?
他冠冕堂皇,我低人一等。呸!法算什么!这些精英当然不会犯法,他们擅长在法间走跷跷板。
我急了,从包里拿出中华书局出版的红楼梦说:您看看,这是真正的红楼梦,多厚重。几百多年前我们祖宗留下的遗产。您把两本书放在一起比,一个像爷,一个像孙。现在这孙子想篡权,您觉得这样做合适吗?
听了我的比喻,井上两只眼睛眯成月牙。这小子多少有点幽默感,不是化石。他拿过书翻了一下。
您看,书开头结尾完全一样。不怪您出版社,您们不了解情况。我们想把最好的东西介绍给您们,就像千年以前的汉字。传到你们这里不是很派上用场了吗?我想跟书作者对话,我想他一定会理解我的意思。
你等等。井上说着拿起书走到屏风后面去了。
后面靠窗的桌旁坐着个五十多岁领导模样的男人。井上跟他说了什么。男人朝我看了一眼,镜片后的目光冷峻严厉。
我知道事情糟了。果然,一会儿井上出来道歉,说为了维护人权,他们连作者的汉名也无可奉告,只是如果有信,他可以帮我转交。
给作者写信?难道除了诉诸于作者良知之外真的没有办法阻止这书流毒于世吗?可敢盗用红楼梦往自己脸上贴金的作者,能指望他有良知?看来我得到チャンミンヘン任教的城北大学走一趟了。
|
回复[1]: 芷焉 (2009-05-31 22:43:13) | | 诸位朋友,很对不起,拖了这么久才把文章贴上去。
请多提意见。 |
回复[2]: 不知道前因后果! 孙秀萍 (2009-05-31 22:44:41) | | 不知道前因后果! 先问个好,再支持一下,然后走人!
周末开心! |
回复[3]: 老赵 (2009-06-01 01:58:35) | | 时间是长了点
最近没听说发诺贝尔奖啊
呵呵
汗。。。。。。。。。。
|
回复[4]: 相隔时间太长了一点 科长 (2009-06-01 09:10:55) | |
前面的已经忘记了 |
回复[5]: 王者非王 (2009-06-01 15:11:03) | | 写得有趣。
如果不是虚构的,那应该算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了。但是如果是真的,又好像不应该拖这么长的时间才挤一段牙膏出来的。不太明白。
不过,还是真的写得有趣,想看第四的。
但是,题目是否应该加上“有关”二字? |
回复[6]: 芷焉 (2009-06-01 20:37:13) | | 秀萍,让你看不明白了,抱歉。问好。
老赵,科长,王者非王,不好意思,时间实在是隔太久了,老是没有灵感,憋了这么久才把这颗蛋下下来。
王者非王,我糊涂了,谢谢你的提醒。 |
杂记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