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弧笑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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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4 “狗东西”
弧笑弦 (发表日期:2010-11-13 10:13:42 阅读人次:1122 回复数:0)
“破鞋”通常专指女人,男人乱搞一般不叫“破鞋”。以前我认为发明这个名词的人很恶毒,现在我倒觉得,此人其实宅心仁厚。为什么呢?因为如果一只鞋破了的话,总还有修补的可能;换言之,一个丈夫虽然当了王八,只要他肯宽恕,老婆也乐意洗心革面、重新做人,两人仍可以携手白头。虽然在实际生活中这样的事并不多见,破鞋二字毕竟寄予了一种乐观向上的可爱理想。
引伸来看,我认为男人即便有破鞋行为,也不能叫做“破鞋”。
其中有两层意思。第一层意思:在男人的一生当中,鲜有不出现破鞋行为的特例,也就是“十个男人九个坏,还有一个是痴呆”的意思。女人偷情,属于非典型性事件,有一定的革命意义;而男人乱搞,则是生来的反动,不乱搞就不够男人。这样,把 “破鞋”用于男人身上,就纯系多余和浪费。
第二层意思:发明破鞋这个名词的人有一个“修复”的初衷,破了不怕,修复了就还是好同志。所以在这个意义上,“破鞋”带有勉励人们弃旧从新的意思。而男人这种东西,一贯不思悔改,生来就破,一破到底,实在不可救药。所以,把“破鞋”用于男人岂止多余和浪费,简直是对“破鞋”的亵渎。一句话:男人不配称为破鞋。
那么该管乱搞的男人叫什么呢?我想起在上文当中提到的渡边淳一,他还贡献过一本书,书名叫做《男人这东西》。我认为这部专揭男人劣根性的书,书名够狠,但还不够狠;于是在我的《破鞋时代》专论男人的下半阙里,标题上着意加了个“狗”字,成了《男人这狗东西》。
下面我就开始论述,男人为什么会跟狗发生必然的联系。
我有个亲戚,从前养过一只京巴狗。这只京巴到了发情期以后,脾气变得十分暴躁,经常摆出要咬人一口的可怕姿态。亲戚为此进行了一番权衡:买一只母狗给京巴当老婆,解决它的性需要,当然是最佳方案。不过坏处也不少,首先那需要花一笔钱,由于母狗具备产崽功能,价格肯定要比该京巴还贵,很不划算;如果将来它们两夫妻不实行计划生育,造成无限制超生,豢养这个庞大家族的成本也是巨大的。考虑到坏处大于好处,亲戚决定,让京巴终生打光棍。
但是该京巴很快对主人的权力干预做出了反抗。突然有一天,邻居家的狗主人牵着他的名贵小母狗来到我亲戚家,怀里还抱着一只长得跟京巴一模一样的狗崽,气呼呼地要求我亲戚赔钱。我亲戚仔细回想了一下,几个月前的一天,她确实曾经疏于对京巴的管理,让它钻进了一条胡同。就在这十几分钟里,终于铸成了大错。如果京巴只是跟人家的母狗偷情,没有产生狗崽,也就死无对证;问题是人家抱来的狗崽活脱脱就是我亲戚家的京巴,铁证如山,连亲子鉴定的麻烦都省了。最后,只好赔给人家二百块钱“青春损失费”了事。这件事后来被我写成一条社会新闻,发表在2000年的《羊城晚报》上。
我为什么要提到这件事呢?因为男人与狗,性本能方面是同化的。在一只公狗的眼里,所有母狗都是美女,母狗对于公狗,只是一个能说会笑能跑会跳的生殖器而已。男人在这一点上与公狗可以有一拚。这从兵营和男大学宿舍等一些地方可以找到诠释,在那些长期呼吸不到女性气息的领域,“老母猪可以赛貂婵”。这并不是一句笑话,事实上,鸡奸和兽奸都是男人的发明。我小时候在东北农村长大,老家流行一句话:“狗操猪,稀里糊涂!”意思是狗如果跟猪胡搞,主人原则上是反对的,认为这很不道德。而男人不会忌讳这么多,就像登徒子,床上的女人不管多么恐龙,都可以忽略不计,先上了再说。
狗跟人的关系非比寻常,无论古代还是现代,它常常得到与家庭成员相似的尊崇地位。这种亲近关系,有时候会相当危险。《聊斋志异》里就写了一个丈夫经商在外、他的老婆跟看家狗交媾的腌臜故事。这样的故事,也曾在贾平凹的小说《五奎》中出现,看得我把苦胆都呕出了半斤。因此,在我的东北老家还流行着“女不养狗”的俗谚。狗是这样一种亲近而危险的动物,但是比起男人来,还够不上伤风败俗。理由是,一条公狗的寿命最多二三十年,而且只有在发情期才滥交无度。而男人要活得比狗长久,并且一生都处在发情状态。老话讲“一岁是女,百岁是男”,可以作为对我这个观点的强烈支持。
在上一章里,我提到过古希腊神话中赫拉克利斯的旺盛的性功能,也提到过古印度暴君罗瓦那的非凡性能力。不过,他们比起中国的帝王要差劲儿得多。罗瓦那的妻子只有一百个,中国帝王除了明媒正娶的“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之外,还要有“三千佳丽”储蓄在后宫里等待临幸。这个临幸的意思,大家都知道。我发现这一点跟狗也有近似的地方。养过狗的人都知道,狗不管走到哪里,都喜欢掀起后腿,淋上几滴尿液;走一路,淋一路,非常麻烦。动物学上对这种行为的解释是留下自己的气味,标明这里是自己的领地。中国的帝王也是如此,如果他的老婆有三千,每天临幸一人来计算,大概要用十年时间才能从头到尾临幸完毕(不算十年当中的续娶人数),这实在很辛苦。所以,帝王就算临幸了谁,也不会尽心尽力,至多像狗一样淋上两滴了事。
我说男人在性方面是彻底的唯物主义者,理由在于,男人对性伴的质量期待远远没有对数量的需求强烈。这一点与韩信用兵相仿,只求多多益善。男人也会在乎是否跟梦露睡过,但是更在乎的是跟几个梦露睡过。这道加法题,贯穿男人整个一生,永远不会感到疲倦,直至精尽人亡。
以前我在报社当记者的时候,有一个同事在酒后跟我透露,他曾经睡过三十多个三陪小姐。我听完以后觉得非常惭愧,觉得真是没法跟人家相比。后来在一起洗澡的时候,我着重注意了他的下面,发现那是个逗号般大小的东西,一点都不稀奇,这样才挽回了自信。由此可见,男人一生中跟一个女人睡,和跟若干女人睡,并不取决于性本领。也就是说,娶了三千个老婆的帝王,跟只娶一个老婆的老百姓,本质上只存在谁比谁更有权力的差别,并不存在家伙强弱的差别。我比较赞同把男人比作“肉食性”动物的说法,男人生下来就是为了猎取更多的女性。换言之,猎取的女性越多,才越够得上男人。
文化人类学支持男人滥交的说法,但在解释方面客气的多。一种通常的观点认为:男人滥交,有助于保存更多个生命基因,以此来完成含有他自己的基因的种族生存与繁衍。原则上,我是比较同意这种说法的。不过,我也深表怀疑。以我上面提到的那位同事的例子来说,他跟三十个三陪小姐睡过,并且没有患上淋病或艾滋,可见采取了有效措施。这件事就跟保存他的基因没关联。如果说,一个农夫在田里不断地插秧是为了秋后有个好收成,那么男人在不同的生殖器里辛苦耕作,而不求一个好收成,那又是为了什么呢?
由此可见,“基因”说并不可靠。可靠的是贯穿男人一生里的“肉食性”动物的“加法运算法则”。这是一条亘古不变的规则。
有了这条规则,许多问题都可以迎刃而解。下面我们进一步来分析两个实例:
一个实例是宋代的第一词人柳永。柳永的祖辈、父辈当中出过十几位进士,在“学而优则仕”的年代,当然都成了大官,因此,柳永是真正的官宦子弟,论资历比现在大大小小的“太子帮”厉害得多。但是到了柳永这辈子却很不成器,48岁了才勉勉强强考中了进士,当了个屯田员外郎的小官。这个官衔的具体情况我没兴趣考证,但估计跟现在的农业干部有关。不要小瞧了农业干部,那可是个肥差,只要你心黑就一定可以捞个肥肥实实,就像吴思先生在《潜规则》和《血酬定律》中写的那样。男人当官,为的是什么?除了钱,多半是为了美女。而男人的钱,也多半是孝敬给了美女。柳永好像非常懂得这个规律,只是他不乐意把有效生命浪费在这个麻烦的逻辑当中。因此,他的官当得很差劲,一生的大部分岁月里都直奔美女这个主题:在秦楼楚馆中偎红依翠,同妓女一起浅斟低唱。史简上说,柳永最后就死在了青楼里,妓女们很对得起他,大家凑份子,才把这位风流才子埋葬了。
柳永是个好作家,“今宵酒醒何处?杨柳岸,晓风残月。”真好。不过我想,假如没有青楼,没有N多妓女,也就没有这些绝妙好词。这个意思不是我个人的意思,弗洛伊德说,作家创作的过程实质是一个潜在的性宣泄的过程。事实上,宋代的晏几道、秦观、周邦彦、苏东坡都与妓女有几腿。史传唐代的白居易跟老婆的关系相处得很好,但是在蓄妾和逛妓院方面也毫不含糊。今天我们仍然能够吟哦六百首唐诗宋词,必须感谢妓女,否则就是忘本。
第二个实例也是文人,唐代的杜牧。杜先生也是青楼常客,在嫖妓方面,水平接近于柳永,并且留下了一首脍炙人口的七律《遣怀》。我认为这是一首经典的“嫖妓诗”,原诗如下:
落魄江湖载酒行,
楚腰纤细掌中轻。
十年一觉扬州梦,
赢得青楼薄幸名。
这首诗如果在今天公开发表,恐怕刊物要被整顿,总编要被撤职。因为你一个无形文人,嫖也就嫖了,至多是个人道德修养问题。但舆论喉舌应该把握好导向,公开发表这样一首“嫖妓诗”肯定不行。按行径来说,杜牧跟柳永没什么分别,我为什么要单独拿出来分析呢?原因是杜牧本是个很有政治抱负的人,在晚唐年代也当过某部门的领导。但是当时的政治非常腐败,上级腐败的领导太多,压制他这个基层部门的小领导。而同样是根据弗洛伊德的理论,权力在某种程度上也是一种性欲望的替代物;杜牧先生的政治抱负算是完蛋了,但是性欲仍在,他就直接过渡到了青楼里,在“纤细楚腰”上宣泄政治抱负了。
综合上述两个实例,我认为,“破鞋”对于男人来说是个非常软弱无力的道德约束,软弱得根本不值得一提。如果把性交比喻成穿鞋,一个男人、尤其是成功的“肉食性”动物,一生真不知道要穿多少双鞋子。穿“鞋”越多,证明该男人越成功;相反,证明该男人越熊包。有句当代民谣,是专门针对不成功的男人说的:“白天没XX事,晚上XX没事。”(为净化汉语,男人那话儿用XX代替)。这话反过来,则是针对成功男人的说法,读者可以自己试读。
柳永和杜牧,都是失败的领导,因此却成为成功的文人。成功的附加值是他们一生里跟许多女人产生了破鞋关系。当代的逻辑关系也是一样,不管在哪方面成功,男人们最直接的好处同样是可以拥有更多的女人。这条规律刚好符合男人的“加法运算规则”。
由于有了上述规则,男人无须、也不配称为破鞋,顶多可以称为狗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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