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美日两国二战时的宣传煞是有趣。笔者最近就读到一篇美国人写的专题长文,其中亦有提及电影,譬如重点讲到当时美国很有名的宣传系列片,由Frank Capra制作的《我们为何而战》(Why We Fight。这个系列我前几年看过,但感觉并非出色)。根据该文作者观点,日本的战时电影(例如上文提及的《坦克队长西住传》等),无论制作技术还是创意,一点亦不输给好莱坞的同类题材,甚至有过之而无不及,因为就连Capra本人亦承认:“我们斗不过这类作品(笔者注:即日本战时电影),像这样的电影,我们十年才拍得出来一部。”另外,日本战时电影还有一个特点,即不会出现敌人的形象,而是尽量淡化与虚化。据说田阪具隆的《五个侦察兵》,虽然讲的是中日战争,但银幕上却见不到敌人,只闻激烈的枪声。比起好莱坞同一时期的战争片,日本战时电影亦少戏剧化煽情,《坦克队长西住传》中,主人公的阵亡场景就没有什么过火处理。而这些特点,从艺术的角度看,自有它的高超之处。
但宣传纵使高明,毕竟代替不了枪炮与原子弹的威力。日本投降不到四个月,一九三九年的《电影法》终于废止,代之以麦克阿瑟将军签署的新规定,胪列了一系列新的禁忌,譬如禁止影片中出现军国主义、民族主义、仇外与报复的内容;禁止歪曲历史、种族与宗教歧视、封建愚忠的内容;禁止直接或间接肯定自杀、贬低女性、鼓吹暴力、反对民主、剥削儿童以及有违波茨坦宣言与占领军指令的内容。与此同时,旧的禁忌亦获解禁,占领当局鼓励电影人表现社会各阶层重建家园、建构民主与个性解放的新气象,并成立了CI&E(Civil Information and Education Section)这一机构,专责剧本与电影审查。但当时的电影剧本送审非常麻烦,要先将日文剧本翻译成英文,因为话事的多是些不谙日文的美国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