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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胞(小小说)

老三 (发表日期:2007-06-30 20:50:40 阅读人次:2127 回复数:29)

  

  
我刚搬进留学生会馆的时候,有好心人提醒我,说那个叫吴玉民的山西人最葛朗台,打不着交道,叫我不要理他。其实我想理谁也没有时间,我那时将要毕业,白天黑夜在研究室打拼,根本顾不了那个什么吴玉民或王玉民的。搬到会馆很长时间我也没机会和那个吴玉民打上交道。直到元旦前,住在会馆的其他国家的留学生纷纷聚餐,好不热闹,我们这几个中国留学生也有些按耐不住,想聚一聚。当时住在会馆的中国人并不多,加上家属共九个人,我们几个人一拍即合,大致定了时间和每个人须交纳的费用。可那几天在会馆就是找不到吴玉民,好像故意似的,不知那小子躲到什么地方去了。有人说他肯定不会来的,过去凡是掏钱的事,他一概不参加。参加不参加那是他自己的事,告诉他则是我们必须的。明知是碰钉子的事谁都不愿意去,大家推来推去,最后让我去说,一是我年龄最大,二是我和他是一个学部,找起来方便,我当然不便推辞。

  
我去研究室找他时他正在做实验,看上去好像长时间没有睡好觉,两眼布满血丝,我直结了当说明了来意。像预料的那样他没有考虑就拒绝了。

  
“对不起,我不能参加,我很忙。”他说。

  
“不就是5千日元吗,大家都能出得起,难道就你出不起?你也太-------”说这话的时候我自己先胀红了脸,没有往下说去。看我直接提到钱,他也就不再回避,接着说“5千日元对别人不算什么,对我可是一个大数字,那可是我一个星期的生活费。我的教官把我每天的时间都安排得满满的,根本没有时间打工。一个自费留学生,又打不了工,你说我哪能有钱去参加什么元旦聚餐?我每月的生活开支都是严格按计划来的,不是我小气,我真的是没有多余的钱。”他说得可怜兮兮。一个吝啬鬼总能为自己的行为找出许多堂皇的理由。

  
这件事过后不久的一天,我收到一个通知,要我当天下午2点到留学生会馆一楼相谈室去有事相谈。我去的时候,其他住在会馆的人都到了,另外除了会馆管理人员以外,还有两个警察。有警察在场,气氛有些紧张,大家面面相嘘,不知发生了什么事。看人到齐,警察说明了来意。原来有一个中国人,六年前在这所大学上过学,但不知怎的没有能够毕业,又没找到工作,就黑了下来,最近参与团伙偷盗,事发被抓了起来,准备往中国遣送,可飞机票和有关费用需自己开支,共需要12万日元。可他自己身无分文,又无亲戚朋友愿意帮忙,在无可奈何之下,他让警察来找住在留学生会馆的中国人,他说会馆的中国人虽不是他的亲戚朋友,可是他的同跑,他也曾在这个会馆住过,他希望大家帮他买一张机票,让他能够回国去。他说他也许永远都无法偿还这笔钱,可他会记住这笔钱给他的帮助,回中国后他会重新做人。警察念完那人的简短恳求信后让我们回答,我们用中国话互相询问,结果我们中没有一个认识那个人。我们都是自费生,挣一个钱不容易,为一个根本不认识的人掏这个钱确实有些冤枉,而且还是一个小偷。我们说我们不认识他,我们不会出这个钱。

  
你们不帮他出这个钱他就回不了中国。你们再考虑考虑,他说你们肯定会帮他,这里是他最后的希望。警察说。

  
我们大家都沉默不语。

  
“难道我们不出这笔钱他就真的回不了中国吗?”过了一会儿,吴玉民问。

  
“是的,最起码近期回不了中国,我们需要为他继续寻找这笔费用来源。”警察回答。

  
又是一阵沉默。

  
“看来这笔钱我们必须出不可,如果你们同意,你们每人出一万元,剩下的我出。如果不同意,我就一个人拿。我们不能眼看着一个中国人因为没钱买一张飞机票,而呆在日本的监狱里不能回国,无论如何,我们都是中国人,象他说的:是同胞。我们这么多人,如果没有一个人来管,日本人也会看不起我们,这不单单是几个钱的事情。我们即使再没有钱,在这个时候我们还是应该想点办法,帮帮那个人。我们不能无动于衷。”吴玉民干咳几下,用中国话对我们大家说。

  
我相信我们在座的每一个中国人都很吃惊,我几乎不相信我的耳朵。吴玉民,这个吝啬得出了名的人,今天竟完全的变了,变得我们都不认识他是谁了。

  
连吴玉民都能如此大方,我们还有什么可说。

  


  


  




 回复[1]:  雪非雪 (2007-06-30 21:41:55)  
 
  原来是是这样规定的。

  
还真不知道强制返送的路费本人拿不时该如何解决。

 回复[2]: 我则正相反。 我是局长 (2007-06-30 21:56:00)  
 
  同学朋友聚餐我一定不吝啬。我每次都参加。

  
但是,如果你说的给这样的癞皮狗凑路费的事让我碰上,对不起,一个子儿也不给。

  
我会给警察出个主意:拿板子或鞭子抽他,一抽他的钱就出来了。

  
我就不信他没钱!他肯定比我有钱!

  


  

 回复[3]: ………… 我是局长 (2007-06-30 22:32:42)  
 
  原来是小说啊!

  
真坑人!!

 回复[4]: 这其实是真实的事情。 老三 (2007-06-30 22:08:05)  
 
  谢非雪和局长。

  
不过,局长,你可是共产党的干部,在下面如何党不管,公共场所,说话还是要注意形象滴。

 回复[5]: 那都怪你 我是局长 (2007-06-30 22:32:13)  
 
  如果是真事儿,就不要弄个小说的名头。何必呢?

  


  
提醒:原帖作者可以删除跟贴。

 回复[6]:  蛇 (2007-06-30 22:32:43)  
 
  

 回复[7]: 删去干吗 老三 (2007-06-30 22:42:26)  
 
  这才是真实的局长。

  
弄个小说,免得人家找我后帐。

 回复[8]:  書記 (2007-07-01 01:40:40)  
 
  这里面所谓要同胞出钱买飞机票的故事,根本就不尽情理。

  
1。抓人有警察,遣返由入管所辖,日本警察不会做这种捞过界且无理的事情。

  
2。照这样说,那些乘船偷渡来的,还有登钓鱼岛的冯锦华等上岸就抓起来的人。没钱就不送了。不可能的事。

  
3。据我所知(03年本会就有会员数名中箭落马,后事都是我来操办的)遣返回国的人都是由入管局安排,坐的都是同国航空。回国后自有有关人士算清总帐。

 回复[9]: 实心砖头拍老三 黑白子 (2007-07-01 17:32:35)  
 
  LZ编造的痕迹太明显,漏洞太多,为什么还要嘴硬说是“这其实是真实的事情”——

  
关于被强制遣送者的机票费,如果本人确实没有钱,在日本的亲朋也筹措不到的话,入管或监狱将安排他或她去劳动,“时给”大大低于普通行价,在400日元左右,直到你挣够回国的机票费。

  
我听说的一件事:一位被抓的黑户口,动脑筋想让日本政府给他出路费,硬说自己没有钱,于是入管就让他去修马路,在夜间,还不是天天都有。他干了一次,4个小时,挣了不到2千,心里一算,TMD,要攒出机票来,鬼晓得要干到哪天。他也痛快,第二天就向入管认错,老老实实交了机票费。

  
可能吗——自己偷东西被警察抓了后,让警察到自己以前的学校的留学生会馆里,向根本就不认识的后辈同胞去要路费,还认为肯定会得到帮助……

  
可能吗——而日本警察也就真会为一个罪犯去向谁也不认识的人要钱,理由是“前辈同学”、“前辈同住”和“同胞”……

  
可能吗——而居然就有人仅因为是同胞就肯为从未谋面的罪犯掏钱买机票……

  
LZ想用“反衬”的手法,写一个平日的“吝啬鬼”,在一个特殊的场合,是多么高尚,多么热爱自己的同胞,多么地爱中国……手法过于拙劣。

  
LZ的拳拳爱国之心跃然纸上,但是,爱国不是这种爱法。

  
退一万步,就算如LZ所说,“是真实的事情”,我以为这种“真实”还是以不写为好——LZ是想羞辱读者的智商呢,还是想羞辱小说这门艺术?

  
连作文的水平都不够,怎么敢吼着叫“小小说”?!

  

 回复[10]: 和你这个人打个招呼都嫌无聊 老三 (2007-07-01 17:10:26)  
 
  我所在的大学知道这件事的人,现在在日本的还有很多。那个当事人有名有姓,来自那里,都一目了然。遣送回去的人都需要自己花钱买票的,这才是基本的常识。你没有经过的事,不一定就不存在。

  
好,到此为止。不再罗嗦。

  

 回复[11]: 违背基本常识 黑白子 (2007-07-01 17:29:37)  
 
  如果没有理解错,LZ在10楼的发言是针对8楼的。

  


  
8楼的发言,“回国后自有有关人士算清总帐”,这“有关人士”是什么人士?总帐算清后又付给谁?问题大大又多多。

  


  
“遣送回去的人都需要自己花钱买票的,这才是基本的常识。”——LZ的这句话非常正确。

  


  
但是,LZ的自己的文字里,即将被遣送的人,让警察去向毫不相关的人要钱买机票,而不是“自己花钱买票”,违背“基本的常识”,又该如何解释?

 回复[12]: 我不愿和你说话 老三 (2007-07-01 18:01:32)  
 
  你自己吼叫吧。

  
最好不要是连作文水平都没有。

  
“退一万步,就算如LZ所说,“是真实的事情”,我以为这种“真实”还是以不写为好——LZ是想羞辱读者的智商呢,还是想羞辱小说这门艺术?

  
连作文的水平都不够,怎么敢吼着叫“小小说”?!”

  
写出这种文字的人,智商也不会高到哪里去。

  

 回复[13]: 老三,你真玩不起! 黑白子 (2007-07-01 18:12:25)  
 
  我真诚地希望在东洋镜里看到好文章,而不希望一些错误的说法“妖言惑众”。

  
所以,当我认为是错误的言论时,我就会拍砖,期望引起作者和读者的注意。

  
一般来说,我是对文不对人。

  
如果,作者有不同意见,便可以一起商榷。

  
同时,我绝对不认为自己的见解就是惟一的正确。

  
对于批评,虚心都不够,要热烈欢迎。

  
错就是错。只有敢于承认错误,才能够成长。

  
敢写文章,好事情。

  
敢于接受批评,则是更好的事情。

  
你自己在专栏的题词里说:“欢迎您提个缺点”。为什么一旦缺点真被提出来了,就来个什么“和你这个人打个招呼都嫌无聊”,什么“我不愿和你说话”,这不是一个作者对待不同意见的正确态度。

  
当我说你“连作文的水平都不够”时,你就鹦鹉学舌地还给我,要我“最好不要是连作文水平都没有。”

  
老三,你又说对了。我的水平的确是连作文水平都没有。

  
但是,这不耽误我批评你的文字。

  
我是看在你还办《中日交流》的份上,作为老资格的编辑,引为同行,知会你一声,免得你今后丢更大的人——最要面子的方法就是虚心学习,不耻下问。

  
你玩不起的话,就别玩——吃亏的是你老三自己。

  

 回复[14]: 我就是不愿和你玩。 老三 (2007-07-01 18:17:15)  
 
  没有办法的事情。

  

 回复[15]: 我智商相当低,但是。。。 羅鳴 (2007-07-01 18:25:51)  
 
  其他我就不多说了。这属入管的范围,日本警察决不会也不可能干捞过界的这种事。不信我们问问警察厅或LZ所在的县警本部?LZ如果自信十足,请把收你们钱的警察名字和收据公布于众!

  
黑白子,有关人士氏是航空公司和边检(罚款)。

  

 回复[16]: 我偏偏要和你玩 黑白子 (2007-07-01 18:50:54)  
 
  你不愿意和我玩,的确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我偏偏要和你玩,那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

  


  
既然你老三敢在东洋镜上码字蒙人,我黑白子就敢砖头往狠拍,直到你不敢再蒙人。

  


  
1楼的雪非雪,这老三在胡说,强制返送的路费本人拿不出时,自己打工挣。然而,如果有警察来跟你说,请给你的罪犯同胞12万机票,否则他就回不了国,你一定要给,否则就是不爱国。

  

 回复[17]: 这该满意了吧 書記 (2007-07-02 00:58:19)  
 
  

 回复[18]: 向老三道歉 黑白子 (2007-07-01 20:39:10)  
 
  天啊!!!

  
老三,黑白子向你道歉!真心的!请求把我的所有发言全部删掉。

  
我先入为主,以为“老三”只有男人才用,也没有仔细去看你的专栏文章,就大放厥词,真有些无地自容。

  
我说过,我的“砖头”是长眼睛的,绕着女人飞——我没有任何看不起女人的意思,相反,我尽力去尊重女性。

  
请给我一个补救的机会——看在我没有恶意的前提下。

  
我知道,我的文字过于刻薄,伤人自尊——其结果一定是自食其果。

  
如果能够原谅我,请一定删掉我的所有发言,包括这一篇。

  
拜托!!!

  
再一次向你表示歉意!!!

 回复[19]:  看客 (2007-07-01 20:41:36)  
 
  

 回复[20]: 黑白子当反省! 我是局长 (2007-07-01 20:49:32)  
 
  看了老三的帖子,我才明白,老三也是被骗的!

  


  
向老三表示慰问。

  

 回复[21]: 什么大报? 难得糊涂 (2007-07-01 20:49:38)  
 
  黑白子 是人民日报的?

  
中国第一大报啊。

  
羡慕。

  


  
大报就是有大报的胸怀,大报的锋利,大报的严谨。

  
佩服。

 回复[22]: 我们应该团结! lkgk7547 (2007-07-01 21:22:59)  
 
  

 回复[23]: 对 和谐 (2007-07-01 21:32:36)  
 
  眼睛里容不下沙子--是对的。

  
怜花惜玉----------是可以理解的。

  
分公鸡和母鸡------是不对的。

  
反省--------------是应该的。

 回复[24]:  薛东方 (2007-07-01 22:35:02)  
 
  黑白子的砖太狠了一点,既然已经说是小说了,不一定都是实实在在。

  
而且我也看不出有什么爱国的勉强,只不过说对人不可听风就是雨。如果,这都是连作文水平都不够,我们干脆低头不语了。

 回复[25]: 这镜子上, 老三 (2007-07-02 00:06:12)  
 
  那个自称书记的人是最无聊的人,把他所有的回帖拿出来看看,就不难明白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了。

  
什么不和妇人们一般见识,其实,他连妇人都不是。

  
你懒得理我,你都没有看看,这一年多,我理过你吗?

  
笑话。

 回复[26]:  雀门 (2007-07-02 00:26:32)  
 
  楼上说得有道理。这一点连旁观者也早看出来了,以前有个罗什麽回帖就这风格,现在人家那位自肃了,又来个书记和書記。批评文章文字都可以,你拿出你的见识来才叫人信服。可这人动不动就离正文话题万里,有机会就证明一下自己是个有性特征的大男人,不是床第话就是不跟妇人一般见识,你把自己当男人好了,别人拿不拿你当另一回事。还拉帮结伙的跟人家后边套近乎,岂不知整个两回事。局长说话嘿嘿嘿心里有普,黑白子认识黑白,你是个啥呢?整个一大恶心。

 回复[27]: 哈哈哈 久夏 (2007-07-02 01:07:07)  
 
  讲个我知道的真实事。

  
有个朋友到日本来,刚下飞机就被抓起来了,原来他以为签证下来3个月有效,其实是90天。不知道中国方面是怎么让他出的关。在成田机场关了一天,连上厕所都有人跟着。后来他在日本公司的老板出钱让他飞回去了。

  
如果老板不出钱,是不是就会让他在机场打工了

 回复[28]:  書記 (2007-07-02 01:23:39)  
 
  首先,我出言不逊得罪半边天们,我检讨。并已改正。关于警察代入管收罪犯回国机票款之事,为慎重起见,明天打电话询问警察厅,看看有否开设此种服务。

 回复[29]: 黑白子到处乱扔砖头 陈某 (2007-07-02 10:25:43)  
 
  总有一天要砸在自己的脚上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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