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0年代初的香港關於外匯的書籍少得可憐,不像現在這麽方便,各種有關外匯的常識圖形數據參數等等,只要想要一打開網頁就能找到。那時的外匯擔當要想找到關於外匯的資料是很費勁的,凡事都得靠自己去收集,就連曲綫圖都得是自己繪製。吳能在很短的時間内爬到公司管理的高層,沒有一番努力是不可能的。他從進這家外匯公司的第一天起就如饑似渴的學習外匯,什麽蠟燭圖、柱形圖,什麽數據指數,什麽理論常識,凡是與外匯有關的一切書籍資料,他都拼命的收購,不懂的地方還虛心請教同行前輩。由於他對外匯的理解比別人快且透,運用到外匯營業上也比別人靈又活,自然營業成績在公司里是數一數二的了,所以他比別人甚至比前輩的提升就快得多。由於進入了公司的決策層,知道公司經營的内幕自然就多,當然吳越是知道得多越是明白輸掉的錢是很難扳回來的,因此也就改變了當初進公司的想法。
與張首成的初次見面,吳能對答如流的回答張首盛的問題,完全得宜於2年的由營業員做起的經歷,得宜於2年的苦學勤思。這些為他後來跟著張首盛打工而贏得香港外匯界“打工皇帝”的美稱和成爲傳奇式的人物是無不有關的。
當然張老闆是不清楚吳承耿的成長史,只是與吳的一番對話後,覺得吳對外匯的業務很内行,也洞察到如果成立外匯公司是大有錢可掙的,所以當機立斷決定向銀行貸款搞外匯公司,並且誠懇地要求吳承耿加盟。
張開出的條件是,業務和人事全權由吳負責,月薪工資10萬港幣,還有全公司的純入金按總額的5%提成、全公司的交易按每手提成6港幣、客人輸的錢按總額的5%提成,而張首盛只是負責落實公司的流動資金和公司成立後的財會管理,其他的事情張說一概不插手不干涉。
吳聽到張首盛給自己的條件如此優厚,當時都懷疑自己的耳朵是不是聽錯了,他立刻意識到,張首盛是個人物,跟著張闖江湖一定會有好結果,與自己現在摳門的小老闆相比,簡直就是一個在天一個是地,所以吳立刻表示同意盡快辭掉現在公司的工作,並暗想要死心塌地的跟張首盛乾。張吳的這次長談後,張首盛馬上向香港渣打銀行九龍分行貸款8000萬港幣,於1984年成立了“香港輝煌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有了公司後的第一件事情就是要找一家願意接受交易定單的銀行,於是張和吳首選的地方是新加坡。在新加坡找了好幾家大一點的銀行,結果都吃了閉門羹,最後好不容易到處請客託人總算找到了一家叫“大馬信用投資”的地方小銀行,勉強答應第二天和他們見面。
第二天倆人早早的來到新加坡大馬信用投資銀行大門口等該銀行的總裁,結果接待他們倆的卻是這家銀行外匯部的主管。進入正題後,銀行提出的條件主要是:
(1)客戶的保證金全部匯入本銀行的賬戶里;
(2)客戶贏了錢由你們賠,輸了錢我們對分;
(3)手續費一家一半、多空投的利息差,虧你們付,掙兩家對半分;
(4)交易點差10點,你們5點我們5點。等等。
吳承耿使勁地給張老闆遞眼色,意思是不要答應這些條件。但沒有想到張首盛一口就同意了。銀行方喜出外望馬上遞上一份早已準備好了的《外匯交易代理商合同》,積極敦促他們即刻簽約。簽約後從銀行出來吳就對張說:“這個合同是一個非常不平等不划算的合同”。
但是張老闆卻平靜地説:“自從從你那裏大概知道外匯公司的經營方法後,我就一直在仔細地琢磨,我深信辦外匯公司能掙大錢的,再説你看過有開賭場的輸錢的嗎?我們是剛進入外匯行業,有多大的能耐人家怎麽會清楚呢?他們提出這麽苛刻的條件,實際是在考驗我們的實力和膽量,如果我們討價還價,這筆生意肯定是做不成的,我們沒有挑選別人的資本,從接待我們不是總裁而是主管的那一刻我就明白了,今天要麼兩手空空的回香港,要麽就是什麽條件都得答應他們。我之所以選擇留下,是因爲我有把握在外匯上再創輝煌,這就是我給公司起名字叫輝煌的原因。現在外匯在香港剛起步,在這方面還沒有任何法律的約束,這可是千載難逢的機會!回港後,我們好好研究如何能將一部分保證金和交易單不打給銀行以及如何千方百計使客人入金,只要在這二條上做好了,我們就活了,以後的文章就好做了”。當時聽了張先生的這番話後,吳佩服張五體投地。
回到香港後吳承耿立即遞交了一份《輝煌公司外匯交易條件和營銷計劃》的報告給張老闆過目。其主要内容:
(一)交易條件:保證金4000港元,手續費200港元,買進客人每天得利息1港元賣出客人每天付利息3港元,交易價差10點,鎖倉要保證金2000港元,浮損到50%時追加保證金,可在任意價位掛單;
(二)營銷計劃:
(1)擔當的待遇:基本工資6000港元/月,手續費的10%和入金金額的20%作爲獎金每月10日發給擔當;
(2)客人入金獎:客人入金1萬港元的,獎相當於500港元的物品、入10萬港元的,獎相當於5000港元的物品、入100萬港元的,獎相當於50000港元的物品,以此類推。
張首盛看到這份報告後,找吳到老闆室討論交易條件的制定。
張說:“你太仁慈,既然我們是圍繞如何盡量將客人的保證金和客人的交易單不交給新加坡銀行這二個核心來考慮問題的話,那我們即將出臺的交易條件就應該比別的外匯公司更優惠,只有這樣才能與其他外匯公司競爭,因爲我們比他們成立公司晚嘛,我作了這樣的改動:
保證金為2000,並且還能用掙到的浮動贏利金滾動建倉;手續費為100;買的利息3,但賣的利息不是3而是6港元,等一下別著急,我會解釋爲什麽要做這樣的改動的,鎖倉,不要保證金為好;浮損不設50%時追加保證金這一項,而是一到90%時就強行切倉;掛單不能隨意,必須比即時的市場匯率多或者少30個點才能下掛單。還有你的營銷計劃我也看了,感覺膽子還不夠大,等我想想後有時間再和你研究一下。現在我就一項一項地給你解釋爲什麽要做如此的改動交易條件的内涵吧。
保證金高等於門坎高,會擋住剛開始不願投太多錢的客人,只要客人開戶進錢了,只要我們制度好,還怕客人不追加資金?追加保證金不能設50%這道關,剩10%就砍,這樣公司掙錢即多又快,所以我說你太仁慈了嘛;鎖倉,客人不會鎖贏利的單,只會鎖不利的單,如要保證金客人就不願鎖了,鎖倉對公司的好處有許多,你看:
1)可以多炒單掙雙份的手續費;
2)鎖上的定單可以不打給銀行讓肉爛在自家的鍋里;
3)不管行情漲還是跌客人都很難離開交易,除非輸光,並且鎖倉價差的錢我們就可以挪用;
4)公司可以不承擔風險還可以賺利息,有這麽多的好處還設門坎?
我設計的滾動建倉方法估計在香港是首創,它的好處就是最大限度的讓客人建滿倉而不能出金而且風險還高,可是客人很願意呀;手續費低好,你想公司能指望手續費活嗎?所以我想將手續費的一半,要麽還給擔當要麽讓給客人,這樣可以刺激擔擋爲了獎金多炒單,只要頻繁交易公司就有得賺、如給客人可以刺激他們找親朋好友來炒外匯,我們不能摳門,這點損失只要讓盤房在點數上做做手腳就回來了,所以盤房的規定是必須只有你和我才有權出入,而且盤房工作人員必須是親戚或是信得過的人,因爲盤房是公司的心藏,許多内幕一旦讓手下擔當和客人知道了,他們就會沒有幹勁的;買單的利息不能低,因爲外匯是漲的慢降的快,而且擔當可以用利息拉客人,公司也可以利用利息調整多空的倉底,同時利息也是一塊不小的收入呢;掛單不能讓客人那麽方便的下,要設上下30個點才能掛單,方便客人公司虧,客人不賺公司贏這個道理你該明白吧。最後就是搬倉,雖然現在香港還沒有,但是我想乘現在還沒有外匯法的情況下,馬上推出去。
既然外匯交易是數字的遊戲,那爲什麽就不能將客人在其他公司的倉搬到我們公司來呢?我們按照這樣的思路來做,例如客人資金是10000港幣,在其他外匯公司有一手130的買單,在110平130倉的同時我們在同價位買進一手,但這手買單必須打給新加坡銀行,然後再要求客人將剩下的資金進到公司的賬號,按實際入金金額給客人入金獎和給擔當傭金,我們給客人的買賣報告書還是和他在原來交易的公司一樣。如果美元從110開始降時客人虧的是自己的錢、如果從110開始漲時客人賺的是新加坡銀行的錢,與我們沒有關係,但我們可以掙手續費和點差,最主要的是可以挖其他公司的客人甚至是擔當進我們的公司,所以是可行的。
在交易合同上,一定要用小寫的字體寫上這樣一條:擔當可以不通過客人交易外匯,客人一般不會注意到這點的,如果客人一旦在合同上簽了字,就沒有官司打,這樣我們可以壓擔當拼命做單的話也就沒有後顧之憂了,如果有了糾紛公司不管,就叫擔當去處理,處理不了就開除擔當把責任一推了事,反正平時給了他們不少的傭金。保證金、追加保證金、鎖倉、掛單和搬倉是使我們能賺錢的連環套,而這套交易條件可謂是最佳組合了,如果再加上營銷計劃和給擔當待遇的條件相配合的話,那真是錦上添花天衣無縫了。擔當的待遇我想這樣規定:基本工資3000港元/月;入金獎按1萬港元以下的提成1%、 1-3萬港元的按1.5%提成、3-5萬港元按2%提成、5-10萬港元按2.5%提成、10萬港元以上按3%提成、如果一次進10萬港幣以上的另外還再給“大額特別獎”5000港幣,我就不信重賞之下沒有勇夫?
關於擔當的手續費提成的辦法是,交易1-20手的按10%,交易21-50手的按20%,交易51-100手的按30%,交易101-200手的按40%,交易201手以上的按50%。但是手續費做不到30手/月的或月入金沒有1萬港元以上的不發基本工資。對擔當即要施用貧民政策又要使用愚民手段,既要用獎金制度刺激他們又要用工資待遇刺激他們,使他們對金錢產生強烈的欲望,充分調動他們爲了獎金拼命找客人,爲了獎金拼命做單子的積極性,並要在公司内製造多拿傭金者光榮,少拿傭金者丟臉的競爭氣氛。我還打算推出更刺激的二條措施:
1)只要當天交易當天平倉達20手以上的,就在當天下午5點鍾之前以“高手獎”的名義當場發現金獎勵擔當;
2)只要擔當連續三個月拿了全公司入金和手續費的二個第一名的,就以“營業能手獎”的名義專為他特製一張印有他名字的純24K黃金的名片,拿一次做一張。如果一年下來在全公司内入金,手續費得前三名的擔當,由公司出錢請他們去美國拉斯韋加斯旅遊。從現在開始,我們還要大力樹立公司的形象。
首先,把辦公室豪華的裝修一下,推銷金融商品的,一定要給人以有實力的印象;
其次,就是花點錢大打廣告,並大寫特寫這幾點:
(1)招聘擔當。強調我們給的傭金是業界最高的,實際招工時不一定非要看什麽名牌大學什麽專業對口什麽精英的,只要能帶來錢的,就是傻老醜壞的也要;還要強調我們輝煌公司永遠是虛位以待,能帶來大錢的,就封官許願,反正有一天他不行的時候再叫他走人;
(2)介紹公司。強調我們是業界中實力最強、交易是最守法最安全最公正最誠實的。說不說實話誰知道?不要指望別人就得靠自己吹,公司吹成什麽樣就是什麽樣,反正他們也不知道公司的内幕情況;
(3)介紹交易條件。要用最醒目的標題寫:凡是一次入金10萬港元以上的,免費招待海外旅遊,啊?做不做手續費?不用,反正是羊毛出在羊身上。外匯這玩意兒就是靠敢吼,就看誰能把天上的月亮吼下來,地上的大象吼上樹誰就最牛,客人就服敢吼會吼能吼的。
於是吳承耿按照張老闆定的馬上佈置工作,又是到處打廣告說輝煌是虛位以待可以海外旅遊,又是到處搬倉挖牆角搞得其它公司焦頭爛額,還花錢請香港外匯界的知名人士舉辦講座,在外匯交易講座上搞摸獎大賽,等等。一時間全香港搞外匯的沒有人不知道輝煌是一家實力雄厚的外匯公司,許多人湧進輝煌,有的是要投資做外匯,有的是要進公司做擔當的,那時的輝煌公司風光無限。
當年我路過香港參觀輝煌時,輝煌還是上升的初期,擔當和員工只有200來號人。我在拉斯韋加斯巧遇吳承耿是因爲那年吳承耿拿了公司營業成績的第一名,再加上他還拿全公司的入金和手續費的提成,所以那年他的收入大約有80萬港元。吳這人一輩子就只有兩個愛好:一個是女人,一個是賭博。他去賭城之前就將30萬美元先匯進賭場的賬號,所以他受到了走紅地毯的待遇。
我是抱著極大的好奇心想看看吳承耿是做何工作能掙那麽多的錢而才來參觀輝煌的。當看到輝煌公司辦公地方是那樣的富麗豪華後,就有感輝煌是很有實力的公司,也就有點相信了吳說他的錢是交易外匯掙來的説法了。雖然吳說能幫我在外匯交易上賺大錢,甚至都說了贏了算我的輸了算他的話我都沒動心,原因是如果真的輸了我能怪他嗎?在香港的十幾個小時里吳瞻前馬後全程的陪我,使又愛面子還講點品味的我,不好意思不拿點錢出來投一投,所以當天我就拿出了5萬港元交給了吳。記得那天就親眼看他下買新西蘭元/美元的定單,還不到1個小時就當著我的面平倉了,當場就給了我1萬港元的現金。
其實吳根本就沒有交易什麽新西蘭元,他是有意思要白送我1萬港元,因爲他明白我李國基是一條不蠢的大魚,這都是後來輸得很慘時才反應過來的。(待续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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