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士电视台现在播的这个节目真是感人呀 龙之醒 (2006-11-03 22:41 阅读人次:0) |
大家看了吗? |
回复[1]: 龙之醒 (2006-11-03 23:19) |
流着泪活着,这样的事情日本人是理解不了的。不过,小龙现在在想,中国人这些传统的思维方式是否正确。一个男人来日本15年,黑了那么多年,为的就是把女儿培养成材,女儿成材了,而自己已经老迈了。人生最美好的时间都是过着一种整天提心吊胆的日子,这样的人生,等于完全把自己贡献给了别人,只给自己剩下一幅瘦弱多病的身体。这样一种工蚁一样的人生,值吗???也许那个年代的人觉得值,但到了我们这一代人,估计很少会有人这么做了,不知道这是一种对中国传统精神的背叛还是时代改变的必然产物。至少我不会那像“流着泪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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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 东京博士 (2006-11-03 23:48) | 不能同意小龙的观点,日本人从骨子里说,是最能对这种题材共鸣的,尽管培育孩子的方法或许不一样,就像日本电影《阿信》,除了日本自己,最能共鸣的我想非中国人莫属了。 |
回复[3]: 邯鄲子 (2006-11-04 01:20) | 确実感動、也能理解.
但説゛流着泪活着゛、这个題目好像有点不妥.
因为这个人生是自己選择的.无論老丁、他妻子、女儿也好、都很明确自己的目標和任務.节目結束時、我看到老丁家住上了新房、女儿即将卒業.如果順利地当上美国医生的話、丁家夫婦的生活跨入中流階層巳不成問題了.
在国内渺小的底層人物、要像老丁那様梦想成真、還有其他什幺道路可走吗?
我相信許多底層的中国人看了这个节目会感謝日本、即使黒戸口、違反了法律、日本社会還是給予他們ー定的生存空間.
我還相信有許多人会羨慕老丁、只要有可能他們也想这幺做的. |
回复[4]: 东京博士 (2006-11-04 06:54) | 邯鄲子说的大致同意。但“即使黒戸口、違反了法律、日本社会還是給予他們ー定的生存空間.”这句话不太妥当,尽管黑户口的取缔以前比较松,那也不是“日本社会還是給予他們ー定的生存空間”,尽管客观上当事人谨慎生活,连成田机场都不能去,黑户口一旦被察觉,随时会有被强制送还的可能,那样老丁和他们一家的命运有可能完全就不同,甚至这个节目在老丁没有回国时都不能放映,所以你这句话是不能成立的。极端地说,在任何社会你违法了,都有可能躲避法律的处罚,但客观上的躲避成功的时期并不能说是这个社会给了你逃避的空间。 |
回复[5]: 有2点疑问 陸朗 (2006-11-04 08:06) | 俺个人是喜欢丁尚彪的,也能理解中国人的这种心情。
但有2点疑问∶
1)为什么要选这个丁尚彪?这丁尚彪的这个形象,是不是在日中国人(上海人?)之典型?
如果不是,便是制作者在哗众取宠。
2)这部相关节目,好几年前便开始,在日本始终成不了「话题」也是事实。 |
回复[6]: 对两点疑问的疑问 郭家 (2006-11-04 08:34) | 1)为什么要选这个丁尚彪?这丁尚彪的这个形象,是不是在日中国人(上海人?)之典型?如果不是,便是制作者在哗众取宠。
即使丁尚彪不是在日中国人的典型,为什么不能拍他呢?不选典型拍摄,就是哗众取宠吗?
2)这部相关节目,好几年前便开始,在日本始终成不了「话题」也是事实
什么叫成不了话题?要怎么样才能算成话题,比如要象拉致事件那样才能算话题?
狗咬人不是新闻,人咬狗才是新闻。从这个意义上,不是典型才有新闻价值。哗众取宠在汉语中属于贬义,但是在传媒界要的就是这个哗众取宠。 |
回复[7]: 你就是不许别人疑问, 陸朗 (2006-11-04 08:28) | 你就是不许别人疑问,你有病啊?
我懒得搭理你。 |
回复[8]: 其实6楼就是对5楼的回答 陈某 (2006-11-04 08:33) | 我个人理解是这样的。
有人疑问,有人解答。 |
回复[9]: 郭家 (2006-11-04 08:40) | 陆郎,你嘴巴干净一点。难道只允许你有疑问,别人就不能再质疑吗?
你的这种心态才是有病。 |
回复[10]: 6楼承认是在「哗众取宠」? 陸朗 (2006-11-04 08:55) | 6楼承认是在「哗众取宠」?
1)关于是不是典型问题。我没记错的话,这制作者曾在一次留学生寮举办的座谈会受到批评,那次好像也是制作者选了个并不是典型--拼命为了拿博士学位的中国人,好像是几星期便写好的。这种没有代表意义的个别例子,给世人造成所有在日中国学人都是这样拿博士学位的印象。
2)成不成为话题,也就知道其社会反响如何。 |
回复[11]: 提醒各位注意用词文明 陈某 (2006-11-04 08:56) |
我来回答5楼
1,我昨天也说过,一部电影,要有教育意义,主人公要成为大家学习的榜样,典型,这是共产党的做法。我们这些人,从小中毒深了。
2,我不知道怎么样才算在日本成为「话题」。开条船到钓鱼岛去,这才算是「话题」? |
回复[12]: 陈先生,请再看看10楼说的什么, 陸朗 (2006-11-04 08:58) | 陈先生,请再看看10楼说的什么,与「这是共产党的做法」无关。 |
回复[13]: 郭家 (2006-11-04 09:14) | 对这部电视剧的选材是不是典型不是我质疑的问题,我质疑的是,即使不是典型,为什么就不能写不能拍?
镜里对这部电视剧的众多评论中,有谁谈到它的社会反响大不大了?即使没什么社会反响,一部电视剧,只要有人看,看了能为它流泪,这就足够了。
PS.在这个话题上,哗众取宠不是贬义词。 |
回复[14]: 同意郭家的 陈某 (2006-11-04 09:05) | ------即使不是典型,为什么就不能写不能拍?
我要去烧红烧肉了 |
回复[15]: 提几个疑问 水双 (2006-11-04 09:38) | 陆朗san:
综合你在5楼和10楼的意见,提几个疑问。
1,在你看来,选什么形象才典型,才有代表意义呢?
2,因为没有“哗众取宠”,所以成不了“话题”呀。有没有既不哗众取宠,又能成为话题的好法子?
3,制作者“在一次留学生寮举办的座谈会”上受到什么样的批评?你本人在场吗?如果在的话,请举几个例子说说。
4,“几个星期便写好的”作品,有什么问题?
5,“成不成为话题,也就知道其社会反响如何”。无法理解这句话的逻辑关系。
6,“在日本始终成不了「话题」也是事实”。你是根据什么得出这个结论的? |
回复[16]: 羅鳴 (2006-11-04 11:23) | 大家有着感慨,那感慨。肯定有一感慨闷在心里不便说。我总是充当讨人嫌的角色的,就不妨挑明吧。15年,一个不红杏出墙,一个没戴绿头巾。大家不妨讨论一下现代中国人的道德观更有意义罢。不是吗? |
回复[17]: 如果这里只容许一种赞成的意见 陸朗 (2006-11-04 11:29) | 水双san:
1)对您的提问,就像对一个不是作家的人要求他回答怎么样是这样怎么样是那样。
2),“几个星期便写好的”不是您理解的「作品」,虽然您可能会认为,博士论文“几个星期便写好的”也不是不可能,但我想这里有个「一般常识」问题。
3)关于“在一次留学生寮举办的座谈会”,这是几年前我在华人报纸上看到的,记不清了,每个读者不可能都要亲自参加或经历报导事件的过程。
但愿您是不是要来这儿抬杠的,如果这里只容许一种赞成的意见,或只合一种胃口的话,我就此问题不再谈论,本来只是个我个人看后的个人感想和疑问而已。尤其要求别人每个感想必须有「逻辑关系」。抱歉! |
回复[18]: 羅鳴 (2006-11-04 11:37) | 坚定的信念能够战胜压抑已久生理的需要。恐怕只有丁夫妇俩人做得到。彪叔在日本还可望饼充饥,彪嫂就。。。。。 |
回复[19]: 水双 (2006-11-04 12:05) | 陸朗先生:
我是真心诚意地想倾听你的意见,三言两语也好。 |
回复[20]: 不知道这位陆先生到底要说什么 陈某 (2006-11-04 13:32) | 这里既没有删贴,又没有领导指示,全部都是网友自由的发言。
谈何“如果这里只容许一种赞成的意见,或只合一种胃口的话,……”???
你的楼上楼下不都是不同意见吗?!
中午的红烧肉真香啊,双双啊,要不要我传授秘诀? |
回复[21]: 种竹山房 (2006-11-04 13:42) | 第3楼邯鄲子说的正是我所想的。 |
回复[22]: 郭家 (2006-11-04 14:20) | 水双兄强人所难,厚道不够。陈坛主苦口婆心,耐心可嘉。 |
回复[23]: 回坛主 水双 (2006-11-04 18:38) | 下午去打短工了。红烧肉的香味不敢闻,最近要大衣爱脱。前几天烧了个红烧小排骨,倒也可以凑合。 |
回复[24]: 龙之醒 (2006-11-04 23:27) |
我说两句吧。
楼上的这些前辈呀、大哥大姐的,本小龙要批评你们了。都老大不小,这么大数岁了,整天火气那么大,一两句话不满意,马上翻脸不认人。前段时间有个大卫前辈,也是因为这些一地鸡毛的屁事儿,搞得跟其他人脸红脖子粗,最后要退出。这不是没事儿给自己找气生嘛。
再往深说一句,小龙在日本也有个三四年了,虽然对日本的阅历和对在日华人的了解不如你们这些在日本十几二十年的前辈们深,但通过这几年的感觉,我想说一句,在日华人普遍性心眼儿小,估计是在日本生活的时间长了,中国人应有的那种大气的感觉越来越少。就说在网上吧,在日华人的网站去了不少,一两句不满意就动怒,然后也要让别人生气的人太多了。如果说是国内的网络小青年儿,这样我是能理解的,毕竟生活的视野太小,文化程度浅、社会经验也少。但作为在日华人的群体,整体素质比国内网民要高得多,讨论内容也有深度,但唯一变不了的就是心眼儿太小这一点。
对于这一点,偶要向诸们前辈们说,你们要虚心地向小龙同志学习。要学习小龙同志从来不在网上骂人,从来不在网上讽刺人,对骂俺和讽刺俺的内容,就当没看到,就算被人骂成汉奸,被人封杀也任劳任怨。顶多就是用迂回包抄,奇袭冲突的战术将网上敌人一举全歼。嘿嘿嘿。。。
是开玩笑了,总之,劝你们一句,上网不必那么大火气,如果真有不同意见,写下来就成了。何必搞来搞去的给自己找气生呢。真想不明白你们这些“老人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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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5]: 与罗鸣桑商榷 吴卫建 (2006-11-05 00:58) | 就老丁一事大家可以心平气和的开展讨论,但我认为不宜在网上议论或涉及他人的私领域。 |
回复[26]: 回吴先生 羅鳴 (2006-11-05 02:39) | 记得98年留新10周年会上,曾与您有一面之缘。别来无恙。你所说的不宜在网上议论或涉及他人的私领域。对于一般人来说是无可非议的。但对成为公众人来说则未必行得通。彪叔既然同意让媒体公布他自己的隐私。那么必然就要承受得起公众对他议论。事实上他的所做所为是否值得感动对我来说还真是个疑问。我与彪叔无怨无仇,只是就事论事。提出一些与众口一词的不同看法。不觉得有何不对。不过我和感谢您对我的提点。但愿后会有期。 |
回复[27]: 小龙说的好啊 陈某 (2006-11-05 07:41) | 不过,赫赫,有一点不能同意。
----“作为在日华人的群体,整体素质比国内网民要高得多”
依据呢?
垃圾到了日本不会变成黄金 |
回复[28]: 小龙虽小,心胸可不小! 小林 (2006-11-05 08:22) | 我们这些前辈,大哥大姐的还真应该向你虚心学习呢! |
回复[29]: 与小龙及诸网友共勉 水双 (2006-11-05 08:45) | ――――――――
要学习小龙同志从来不在网上骂人,从来不在网上讽刺人,对骂俺和讽刺俺的内容,就当没看到,就算被人骂成汉奸,被人封杀也任劳任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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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情动人,以理服人。与人为善,与时共进。 |
回复[30]: OK 刘大卫 (2006-11-05 15:2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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