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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移転 会長 (2009-05-08 08:53 阅读人次:14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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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哈哈!历史是不能假设滴! 新局长 (2009-05-07 21:34)  
  

  回复[2]: 新局长?有手令吗? 会長 (2009-05-08 09:20)  
  对,新局说得对,不过总结一下历史经验。指出历史上粪青就是祸国根源,也不是坏事。

  
有时真得很不解,蒋公以空间换取时间策略。连东北华北,江浙都弃守转进。就放不下个南京。

  

  回复[3]:  kalichen (2009-05-08 00:38)  
  历史是不能假设滴!

  
历史是不能假设滴!

  
历史是不能假设滴!

  
精辟!高!

  回复[4]: 才子算不上 111111 (2009-05-08 10:19)  
  1.关于南京问题,有几本中文著作非常值得阅读,我认为是入门必读书。分别是

  
李君山上海南京保卫战

  
李恩涵日本军战争暴行研究

  
柯伟林德国与中华民国

  
前两位是台湾学者,柯是美国学者,资料与立场可以信赖。读完这些书,应该就会有比较详尽的答案了。

  
2.日本维基百科说:“南京の前にも、日本軍は移動中に上海、蘇州、無錫、嘉興、杭州、紹興、常州のような場所でも捕虜や市民への虐殺·略奪を続けていたとされ、日本軍兵士、将校の従軍日記や回想録から、進軍中にそれらが常態化していたのではないかと疑われている。”

  
日军自淞沪会战起,随意屠杀已成常态,原因在于上海三个月的苦战。所述沈阳、长春、哈尔滨、北平、天津、太原诸地,中方均无坚决抵抗,日方亦无重大伤亡。南京城陷后的屠戮,除了是淞沪的延续之外,也另有杀人立威之意。后来的武汉会战后,日军有所收敛,是考虑到了南京的不良影响,而屠杀亦未能有效摧毁中国战意。至于广州,国军并无坚决抗战。

  
日军在战争中的屠杀行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日本文化。仅以不设防城市来避免屠杀之说,隐含把屠杀责任归结于中方自身的荒唐逻辑。

  
3.关于战争国际法问题。

  
首先,我觉得大家要有一个观念:涉及战争的国际法是人类创造的林林总总法规中最废话连篇、最缺乏效力、最任人操弄的东西。国内法具有不容分说的强制力,但国际法的效力完全依靠一个国家是否愿意或被迫接受。布什可以审判萨达姆,萨达姆也可以审判布什,只是看谁赢谁输。1898年的应是海牙,1907年也是海牙。这是二战结束前两个最主要的战争国际法。但事实上,从来没有得到任何国家的真正遵守。在1900年的八国联军之役中,几个西方国家军队均有对平民的滥杀与抢掠。而在一战、二战中,类似现象更屡见不鲜,双方都满手血腥。

  
不过,既然提到战争国际法,就说两句。

  
日本的一种说法是把中日冲突称为事变,因两国并未正式宣战,则日方可以规避战争国际法的约束。这是个东方式的文字游戏。海牙公约里并没有事变和战争的区别,只讲“武装冲突”。中日之间的武装冲突调动了上百万的正规军,旷日持久,当然适用于法规范畴。而且,按照日方的逻辑,中方自然也可以规避战争国际法,各种手段均可随意采用。

  
战争国际法的首要内容当然是反对侵略,被侵略的国家有自卫权。也就是说,侵略的国家违法在先,被侵略的国家是被动自卫。对被动自卫的受侵略方而言,要求他必须处处遵纪守法,这也是个荒唐的逻辑。

  
再到具体的技术层面,即战争中战斗员、非战斗员的区别、战俘的定义和待遇、游击战是否合法等问题。

  
“更有一些热血青年军人换上便装躲在平民中间向占领军放黑枪,致使入城日军伤亡惨重。这种战法古今中外是从未有过的,可以说是中国特色之一,让占领军目瞪口呆。”第一,入城日军伤亡惨重云云,当属夸大之词;第二,此种战法古今中外皆有,和中国特色无关。二战欧洲战场中,法国、波兰、南斯拉夫、苏联等军人战败后,以便装从事抵抗运动者在所多有,英美还以空投、偷渡等方式大力支持,哪里是中国独有现象?

  
游击队员的身份确实有过很大争议,二战后,战争国际法又有修改,新规定已经肯定了游击队员的战斗员身份。在中日战争时代,不光是日本,有一些国家不承认游击队员的合法战斗员身份,也不给与战俘待遇,抓到就处死。所以这类人若被处决没什么好说,但不能因此而迁怒平民大开杀戒。

  
“国军大批投降之际,有不少士兵化妆成平民但未放下武器企图蒙混过关”。未放下武器的情况,要看他是否还有战意。如果没有战意决定投降,他最终会放下武器,则不管他化妆成什么样子,都享有战俘待遇。若意图携械逃脱,那么仍为战斗员身份,另一方在追击的过程中可以将他杀死,前提条件是“追击”。但日军的问题,是对已经放下武器的战俘进行大规模屠杀。

  
在溃败状态下,部分中国军人以游击队方式作战也好,携械匿藏或逃亡也罢,都是现代战争中常有的必然现象。强调这个,也是一种荒唐的逻辑。

  

  回复[5]: 希望读到下文 是的 (2009-05-08 10:42)  
  >日军在战争中的屠杀行为,最根本的原因是日本文化。

  


  
很希望能展开细述,可蜻蜓偏偏点水而过~~~ 让俺那个望梅却更加焦渴哇~~~

  回复[6]: 关于南京的战守问题 111111 (2009-05-08 11:18)  
  那几本书网上没有,但有郭汝瑰的《中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作战记》

  
郭以旅长身份参加松沪会战,日后升至国防部高官,虽然投共,其抗战论述颇有价值。

  
……

  
日军在杭州湾登陆后,统帅部感到事态严重,开始重视南京的防守问题。11月中旬,蒋介石在南京连续召开了三次高级幕僚会议。

  
第一次会议参加者有军政部部长何应钦、副参谋总长白崇禧、第1部(军令部)部长徐永昌和第1部第1厅(作战厅)厅长刘斐等。刘斐首先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认为日军利用它在淞沪会战后的有利形势,必然以优势的海、陆空军和重装备沿长江和沪宁线、京杭国道等有利的水陆交通线西进。南京位于长江弯曲部,地形上背水,敌人可以由江面用海军封锁和炮击南京;从陆上也可以从芜湖截断我后方交通线,然后海、陆、空协同攻击,则南京将处于立体包围形势下,不易防守;而且中国参加淞沪会战的部队损失都很大,不经过相当时期的补充整训,也难以恢复战斗力。为贯彻持久抗战方针,应避免在南京进行决战。建议在南京作象征性的适当抵抗,然后立即主动撤退,使用兵力不超过13个团。 [ 注:刘斐:《抗战初期的南京保卫战》。载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文史资料研究委员会主编《南京保卫战》第8—9页。 ] 白崇禧首先表示支持,何应钦、徐永昌亦表示同意。在此之前,当统帅部决定淞沪部队后撤时,蒋介石曾电召陈诚到南京面商是否防守南京的问题。陈诚认为不应守,并从军事上陈说了不能守的诸多理由。 [ 注:《陈诚私人回忆资料》。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民国档案》1987年第1期。 ] 但他又认为:就纯军事角度而言,避免在南京决战是正确的;但就政治角度而言,首都为国际观瞻所系,还是要守一守的。所以这次会议未作最后决定,仅同意淞沪会战中损失较大的部队调后方整补。

  
11月17日,蒋介石又召开第二次会议,参加人员增加了训练总监唐生智、南京警备司令谷正伦及第1部副部长王俊等。在防守问题上,唐生智认为南京是首都,对国际视听影响很大,又是孙中山先生的陵墓所在;再者,为了掩护前方部队的休整和后方部队的集中,应阻止和延缓敌人的进攻,力主固守。蒋介石考虑到当时九国公约各国正在开会讨论日军侵华问题,德国驻华大使陶德曼代表德国政府也正在为中日战争的“和平”解决进行秘密调停;特别是在思想上受德国顾问的影响:总顾问法肯豪森早就向他提出过书面建议,认为“南京为全国首都,必应固守”,“故必华方寸土不肯轻弃……方能引起与长江流域有利害关系之列强取积极态度。中国苟不于起首时表示为生存而用全力奋斗之决心,列强断不起而干涉”。 [ 注:《总顾问法肯豪森关于应付时局对策之建议》。载《民国档案》1991年第2期。 ]

  
唐生智的建议正符合蒋介石的思想,于是在次日晚的第三次会议上蒋介石明确表示同意唐生智的建议,决定“短期固守”,预期守1至2个月。

  
……

  
武汉大本营对南京的战况极为关注,每日均有询问及指示的电报,当发现撤至南京部队的战斗力及士气已远不如淞沪作战,南京外围主阵地带仅防守两三天即告失守,而复廓阵地立足未稳即在主要方向上又被敌突破、迫逼城垣时深感形势严峻;当得知当涂附近已有日军渡江时,更感局势危急。为避免南京守军被敌围歼,蒋介石于12月11日中午考虑令南京守军撤退,遂令时在江北的顾祝同以电话转告唐生智。顾要唐当晚渡江北上,令守军相机突围。唐生智由于自己曾力主固守,现在若突然先行撤走,怕今后责任难负,因而要求必须先向守军将领传达清楚最高统帅的意图后方能撤离。当晚,蒋介石致电唐生智:“如情势不能久持时,可相机撤退,以图整理而期反攻。” [ 注:摘引自《南京卫戍军战斗详报》。载《抗日战争正面战场》,江苏古籍出版社1987年版第413页。 ] 唐生智于当夜与罗卓英、刘兴两副司令长官及周参谋长研究后,决定于14日夜开始撤退。遂于12日凌晨2时许召集参谋人员制订撤退计划及命令。

  
……以上引文

  


  
蒋的短期坚守决定,是基于政治因素做出。故郭汝瑰专门用一节写“五、国际形势与陶德曼调停”,并不是忽然放弃了以空间换时间的战略,而正是期待守来赢得时间。只不过,蒋高估了淞沪血战之后国军的战力,指挥又所托非人。

  

  回复[7]: 日本文化 111111 (2009-05-08 11:37)  
  这个话题很大。

  
仅仅说一个简单的。

  
战俘问题。东条英机说:对于战俘,日本人有独特的理解。不仅对于中国战俘,日军对其他各国战俘的虐杀也是常见的。所以,战后审判中,日本BC级别战犯较多,英、美、澳、荷四国判决案例比中国还多,很多因为虐杀战俘。

  
杀俘现象,在中国历史上倍受谴责,有“杀降不祥”说法。白起坑杀赵卒四十万,被视为反面典型,个人也受到报应。宋太祖将白起从武成王祭祀中撤除,就因为“杀像,不武之甚”。

  
杀俘现象的一个文化背景,可能是小(可以是人数较少,也可以是生活地域狭隘)的人群在和大的人群交战胜利后的一种心理驱动。蒙古人杀俘、屠城,是因为他们地广人稀的生活导致恐惧感,一旦抓住对手就要斩尽杀绝。通俗的说,就是要杀到你服。日本对华战争中亦然。

  
另外,还有神道文化的种族优越感、军队团体中的人际关系等很多。

  
东大教授藤原彰有著作中国战线从军记,可以一读。

  回复[8]: 关于“便衣兵”的问题 111111 (2009-05-08 11:44)  
  日本类似的说法颇多。

  
众所周知,太平洋战争中,日本鼓吹一亿玉碎,很多男女老少发了真枪假枪甚至竹枪,进行军事训练。这也成为一种“便衣兵”。则以“便衣兵”违法可杀的逻辑,美军对城市的无差别轰炸是完全必要而且正确的。日内瓦公约指出,即便是民兵或者是志愿人员,如果被这个国家作为武装力量,同样属于战斗员。

  回复[9]:  张三 (2009-05-08 17:44)  
  何以见得台湾学者资料与立场可以信赖?有些是民族根性,与政治毫无关系。未知他们数据使用情况,但起码国府抗战、内战数据,都不足以信赖;南京军事法庭的审判,草率得难以置信。

  
孙立人杀降,也没听见什么非议嘛,欢呼之声倒是不绝于耳。

  回复[10]: 孙立人杀降 111111 (2009-05-12 00:15)  
  本是网络传闻,有人当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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