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律师看中国 近墨者黑 (2008-12-11 00:52 阅读人次:2172) |
转贴;
题:日本律师: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中国用三十年做了日本用了一百年才完成的事情。”今年五十二岁的日本著名律师射手矢好雄日前在接受记者专访时如是感叹道。
一九七八年中国改革开放元年,还是京都大学法律系本科生的射手矢已隐约感到,这个日本的重要邻国将发生巨大的变化。因此在前往美国哈佛大学法律系攻读硕士学位时,他毫不犹豫地选修了“中国的外国投资”课程,迈出了研究中国法的第一步。一九九四年,已经回到日本发展并开始接触中国业务的射手矢来到上海,第一次用自己的眼睛观察中国。
“那个时候上海的高楼大厦屈指可数。”他回顾说,“当我走进叫卖着活鸡、青蛙和蛇的上海早市,看到熙来攘去的人流,立刻感到一股热气迎面扑来。这种在日本已经感受不到的热力让我确信,中国一定会发展。”上海之行使他在三年后成为日本四大律所之一的森·滨田松本法律事务所驻中国的第一个首席代表。
射手矢从一九九五年开始为日本的权威法律期刊撰写题为《中国最新法律情况》的专栏,介绍中国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这个一月一篇的连载专栏迄今已经写足十三年,而且毫无收尾的迹象。“不是我不想停啊,实在是中国的法律变化太快。”他笑称,中国法变得越来越快,自己也就越来越忙。
基于长年的学术研究和法律实践,射手矢认为中国改革开放三十年实现了法制建设的“三级跳”:
一九七八年改革开放伊始,受“文革”影响的中国几乎没有什么法。一九七九年之后相继颁布的外资法、新《宪法》、《民法通则》迈出中国法制建设“第一步”;
一九九二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巡讲话,使中国迎来一个“立法高潮”。《公司法》、《劳动法》、《票据法》、《证券法》、《合同法》……一系列新法共同实现了“三级跳”过程中的一次力量爆发,建设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所需的法律环境在这一阶段基本建立;
二00一年加入WTO则帮助中国实现了“三级跳”的最终飞跃。从那时起,外资法等一大批法律法规得到重新修订,为中国接轨世界铺平道路。
射手矢为了说明中国法制建设的快速发展,将日本最权威的法律百科辞典《模范六法》和中国的同类书籍《常用法律法规全书》进行了比较:两本书所收录的法律都在四百部左右,都有三千多页、八公分厚、两公斤重。“可以说,日本有的法律中国基本都有了。但日本为制定这些法律用了一百年,中国却只用了三十年”。
作为活跃在法律咨询业务第一线的资深律师,射手矢亲身感受到了中国从人治到法治带来的巨大变化。“刚开始做中国业务的时候,没有什么法可做参照,我们只能一件事一件事地跑去问政府,到底该怎么办。”
他回忆说,当时的情形给日本人造成一个印象——去中国投资做生意“找对人”比什么都重要。“但近些年我给客户最多的忠告是,去中国做生意最最重要的是写好你的合同。因为现在一切纠纷最终都要依靠法律手段解决,合同出了问题谁也帮不了你。”
中国法律环境的改变造成的直接影响之一就是日本承办中国业务的律所越来越多,精通中国法的律师日益成为“香饽饽”。作为这一领域的“先行者”,射手矢被一桥大学聘为特邀教授每周讲授中国商法课程;他编写的《中国经济六法》、《中国投资手册》、《中国商务法必备》等书籍一版再版,跻身最畅销的法律书籍之列;他更连续四年荣登日本企业最受欢迎的国际关系·涉外律师排行榜之首。如今,他每周都要在日本和中国之间飞个来回,还被中国社科院聘为法律研究所亚洲法研究中心的理事,直接参与了《公司法》的修订……
“自己的事业能和中国的法治建设一路同行、共同成长,我感到非常荣幸。”在采访的最后,射手矢好雄如是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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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是怎样看现在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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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 蛇 (2008-12-11 09:15) | > 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题目本身仔细瞧瞧就不一定是好事,量变的积累 -> 质变,否则就有“大跃进”的嫌疑··· |
回复[2]: 据说 深层次 (2008-12-11 09:16) | 日本在二战以后的政策就是扶持中国对抗西方来位置黄种人的地位。所以屡次“率先打破西方对中国的封锁”。比如64,奥运什么的。
现在看起来这个百年国策应该是到了关键的时刻了。 |
回复[3]: 黑白子 (2008-12-11 09:38) | 》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如果这是指性产业,我没有任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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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4]: 大汉临离 (2008-12-11 11:12) | >如果这是指性产业,我没有任何意见。
-----现代中国只有性产业,木有性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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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5]: 此文作者是在影射 木头 (2008-12-11 12:38) | 俺们伟大的祖国,文明开化比日本晚了70年?? |
回复[6]: 待于泥== (2008-12-11 12:48) | 趁中国的改革开放赚了大把银子,并且还继续领着不菲的奉禄,当然要说几句赞美话了.
人之常情,理解. |
回复[7]: 小木樨花 (2008-12-11 20:22) | >>趁中国的改革开放赚了大把银子,并且还继续领着不菲的奉禄,当然要说几句赞美话了.
这样人拿的是日本客户支付的报酬(中国客户基本请不起这样的律师),谈不上领取某国政府俸禄.但是这样的人在中国做事情,前提是不能在政治上公然得罪天朝,不然不给你更新驻华办事处的许可,所以这样的人不会对与中国方面有关的记者真心谈论中国法治上的问题.其实他们做法律的,对中国法治的滞后最清楚不过了.只不过不能说罢了.
跟记者说完这些话的时候,说不定回到办公室对同事就大发牢骚了…… |
回复[8]: 待于泥== (2008-12-11 22:02) | 这样人拿的是日本客户支付的报酬(中国客户基本请不起这样的律师),谈不上领取某国政府俸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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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中国社科院聘为法律研究所亚洲法研究中心的理事
这个职位是志愿者吗? |
回复[9]: kalichen (2008-12-11 22:20) | 近墨者黑:
你认得此君? |
回复[10]: 不合时宜的感冒者 近墨者黑 (2008-12-12 01:05) | 转贴了此篇,引来了不少感冒者。
读后本人感想如下;
1 感冒者的评论是否阅读了文中内容后,有感而发的?
还是抱有 中国一切都不好的 先入观 切入的?
2 有文不对题的评论让人看了哑然失笑。
运用新方式可以增加文章趣味,但也要切中时弊。
3 层次很高的 大家(おおや),因深深地潜入底层,看到的阴暗面太多,
所以可以理解你不适应阳光的表面。你就在深层次里挣扎奋斗吧。
出世(しゅっせ) 离你还远呢。
4 kalichen,此君有名有姓,亦明记其就职处,不会找不到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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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1]: 蛇 (2008-12-12 09:46) | > 还是抱有 中国一切都不好的 先入观 切入的?
“一切都不好”是不可能的,好的地方自有人会说,但也不能只说好的地方,否则就无法进步了···
+++++
如果现在“中国一切都好”,那就这样保持下去吧···
如果你自己也是真这样认为的,那就信心十足地笑笑吧··· |
回复[12]: 此蛇非毒蛇 近墨者黑 (2008-12-12 12:45) | 品镜中 蛇
首先它不毒,毒不中要害。--是它还没有这个能力!
他是一条无脊梁动物,它需要依附强势。会对强势无条件溜须拍马。(记得有次拍错权威 者马屁,给雄过)
它有时又像吃了壮阳药振奋一下,又循入蛇洞潜伏。--喜好偷窥他人热火朝天地干仗。
总之是带有倾向性,但又不痛不痒,东一榔头西一锤的ヒョウキン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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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3]: 黑白子 (2008-12-12 12:49) | 对,一点都不毒,就是有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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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14]: 蛇 (2008-12-12 12:51) | 12楼开始搞“点”攻击了?
好像和11楼的回复驴唇不对马嘴嘛! |
回复[15]: 小木樨花 (2008-12-12 12:53) | 〉〉被中国社科院聘为法律研究所亚洲法研究中心的理事这个职位是志愿者吗?
不瞒你说,确实是志愿者类型的。
这个人虚职多得很,主要是在中国的。 |
回复[16]: 待于泥== (2008-12-12 14:16) | 国内表面上的虚职,往往是最实惠的.
个中道道,地球人都知道,就不再说了吧 |
回复[17]: >>「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老唤 (2008-12-12 15:21) | 这句话毫无意义,因为它脱离了历史背景!
能这样说,如果还是个「学者」,估计有什么别的原因……
如果中国今天把「神七」的图纸发到北朝,再派几个援外人员,拨点儿快发霉了的美元,估计过不了两年,北朝比中国还粪青! |
回复[18]: 小木樨花 (2008-12-12 17:43) | 我把大家的意见向本人转述了,他笑笑说,这些意见很正常,并补充了一句: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原话哦,他中文很棒)说不说真话要看什么人来采访你。
-----以上纯粹搞笑
ps,中国近30年做了日本100年才做完的事情这样的话不新鲜,此人不是原创者。纯粹捣浆糊说的。 |
回复[19]: 蛇 (2009-09-05 08:00) | > 搞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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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1]: 老唤历史背景研究让给专家吧 近墨者黑 (2008-12-13 02:49) | >>「中国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老唤;这句话毫无意义,因为它脱离了历史背景!
重复一下三十年做了日本百年完成的事情;
一九七九年之后相继颁布的外资法、新《宪法》、《民法通则》迈出中国法制建设“第一步”;一九九二年,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发表著名的南巡讲话,使中国迎来一个“立法高潮”。《公司法》、《劳动法》、《票据法》、《证券法》、《合同法》……
“可以说,日本有的法律中国基本都有了。但日本为制定这些法律用了一百年,中国却只用了三十年”。
这是客观存在的事实,为什么一定要联系历史背景!
多余的发想法。
让给历史学家们去研究吧。
日新月异的创造发明,文明社会突飞猛进的事列比比皆是。对这些,会有人去从历史背景,角度去研究的。老唤,我们就省一下力吧。去搞我们的现代化,还不迟。
上述事情,并非惊天动地大事。但有些带有 先入观 的人不加青红皂白,以为属于红色,一律加以棒杀。这不是民主的方式。
蛇应该是一位造诣不错的先生,指导他人很热心。佩服他。但在镜上有些作为,不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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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22]: 小木樨花 (2008-12-13 16:11) | 〉〉一九七九年之后相继颁布的外资法、新《宪法》、《民法通则》迈出中国法制建设“第一步”;
错啦,不是中国法制建设第一步,而是砸烂了公检法的党国自己搞不下去了只好部分恢复法制。中国在民国时期就有很完善的民法典,宪法也是早就有的。 |
回复[23]: 蛇 (2008-12-14 22:26) | > 你是怎样看现在的中国?
这是“近墨者黑”转完别人的文章后自己加上的蛇足,意思就是要听听大家的意见。
但是,别人的意见哪有都是一个口径的?改革开放三十年,受益者们当然都是意气风发,大唱颂歌了,可失益者怎么办?这些人的意见怎么可能和受益者的一样?
其实现在的苗头都已经出来了∶受益者毕竟是少数,另外的一大部分人中,其中一部分人又开始怀念老毛了,而另一部分人又开始搞民运了。
为什么?暂且不去讨论“老毛”和“民运”的好与坏,其实仅从这种现象就可以知道民意,如果这三十年真的是出类拔萃,谁还能去怀念毛时代?民运又怎能从国外串到国内?
所以,这三十年,其实就是个姥姥不亲、舅舅不爱的“怪胎”,唯一觉得它好的,就是那些所谓的“富裕层”以及跟着这些“富裕层”喝骨头汤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之类的,但数量毕竟太少了!
+++++
其实我本人(个人角度)也觉得不错!至少如果还是毛时代,我就出不了国了··· |
回复[24]: 回23楼 近墨者黑 (2008-12-15 17:36) | 蛇,想好好和你聊聊;
1
先不谈正确与否,你楼上的评论可以说是迄今为止你最正气,最有力的一篇。赞扬一下。
2
你说的;这三十年唯一觉得它好的,是“富裕层”以及跟着这些“富裕层”喝骨头汤的一部分知识分子之类的,但数量毕竟太少了!
对此,无法与你争论,这是见识问题。请你相信大多数人的意见。
3
还是要责怪你对政治评论总之是带有倾向性,但又不痛不痒,东一榔头西一锤的。还有两面性。
请看你同一篇文里对改革开放三十年的见解;
a 受益者毕竟是少数.
b 其实我本人(个人角度)也觉得不错!
你是想说明是 a 对呢, 还是 b 对啊?
模棱两可的作风不可取。 |
回复[26]: 蛇 (2008-12-15 17:54) | > 其实我本人(个人角度)也觉得不错
可能是我在日本呆久了,用日文用久了,所以我的中文也都是如日文一样,比较暧昧化了,很少直接去说什么。也就是说,看我的中文可能如同看日文一样,也要看那个“音”了 (不过,我倒觉得不是坏事,凡事说话留三分,保持距离,也不错!也许这就是日语的精髓了···)
我上面这句话,其实我要说的是“我们出国的人,因为能出来了,所以最起码也算沾点光了,个人感觉算是受益者了,但是,能出国的人,又有几人?还不是少数而已···”
+++++
表面上软绵绵的说话方式,但可不一定就代表其意义也是软绵绵的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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