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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普及:国际海洋公约 点射炮 (2008-06-18 11:11 阅读人次:1886) 
  国連海洋法条約

  
第5部 排他的経済水域

  
第74条 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海岸を有する国の間における排他的経済水域の境界画定

  
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海岸を有する国の間における排他的経済水域の境界画定は、衡平な解決を達成するために、国際司法裁判所規程第38条に規定する国際法に基づいて合意により行う。

  
関係国は、合理的な期間内に合意に達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場合には、第15部に定める手続に付する。

  
関係国は、1の合意に達するまでの間、理解及び協力の精神により、実際的な性質を有する暫定的な取極を締結するため及びそのような過渡的期間において最終的な合意への到達を危うくし又は妨げないためにあらゆる努力を払う。暫定的な取極は、最終的な境界画定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関係国間において効力を有する合意がある場合には、排他的経済水域の境界画定に関する問題は、当該合意に従って解決する。

  
第6部 大陸棚

  
第77条 大陸棚に対する沿岸国の権利

  
沿岸国は、大陸棚を探査し及びその天然資源を開発するため、大陸棚に対して主権的権利を行使する。

  
1の権利は、沿岸国が大陸棚を探査せず又はその天然資源を開発しない場合においても、当該沿岸国の明示の同意なしにそのような活動を行うことができないという意味において、排他的である。

  
大陸棚に対する沿岸国の権利は、実効的な若しくは名目上の先占又は明示の宣言に依存するものではない。

  
この部に規定する天然資源は、海底及びその下の鉱物その他の非生物資源並びに定着性の種族に属する生物、すなわち、採捕に適した段階において海底若しくはその下で静止しており又は絶えず海底若しくはその下に接触していなければ動くことのできない生物から成る。

  
第78条 上部水域及び上空の法的地位並びに他の国の権利及び自由

  
大陸棚に対する沿岸国の権利は、上部水域又はその上空の法的地位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沿岸国は、大陸棚に対する権利の行使により、この条約に定める他の国の航行その他の権利及び自由を侵害してはならず、また、これらに対して不当な妨害をもたらしてはならない。

  
第79条 大陸棚における海底電線及び海底パイプライン

  
すべての国は、この条の規定に従って大陸棚に海底電線及び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を敷設する権利を有する。

  
沿岸国は、大陸棚における海底電線又は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の敷設又は維持を妨げ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もっとも、沿岸国は、大陸棚の探査、その天然資源の開発並びに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からの汚染の防止、軽減及び規制のために適当な措置をとる権利を有する。

  
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を大陸棚に敷設するための経路の設定については、沿岸国の同意を得る。

  
この部のいかなる規定も、沿岸国がその領土若しくは領海に入る海底電線若しくは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に関する条件を定める権利又は大陸棚の探査、その資源の開発若しくは沿岸国が管轄権を有する人工島、施設及び構築物の運用に関連して建設され若しくは利用される海底電線及び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に対する当該沿岸国の管轄権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海底電線又は海底パイプラインを敷設する国は、既に海底に敷設されている電線又はパイプラインに妥当な考慮を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特に、既設の電線又はパイプラインを修理する可能性は、害してはならない。

  
第80条 大陸棚における人工島、施設及び構築物

  
第60条の規定は、大陸棚における人工島、施設及び構築物について準用する。

  
第81条 大陸棚における掘削

  
沿岸国は、大陸棚におけるあらゆる目的のための掘削を許可し及び規制する排他的権利を有す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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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蛇 (2008-06-18 12:10)  
  换位思考:

  
如果国际法对中国这么有利、对日本这么没利,日本鬼子为什么还去主动争取让国际法庭进行裁决?

  
+++++

  
你以为日本鬼子都是softbank嘛? ~~~

  回复[2]:  老狼 (2008-06-18 12:38)  
  换位思考:

  
如果国际法对中国这么有利、对日本这么没利,中GOON为什么不去主动争取让国际法庭进行裁决?

  
+++++

  
难道中GOON是softbank? ~~~

  回复[3]:  点射炮 (2008-06-18 13:47)  
  如果单单就东海大陆架这件事情来打官司,中国官司赢定了。不过呢,中国不敢打肯定还有自己的软肋。呵呵,什么软肋我就不明说了。

  回复[4]:  蛇 (2008-06-18 15:25)  
  都是神人啊~~~

  
+++++

  
怎么看怎么感觉别扭,咱也转两条最新《国連海洋法条約》的内容:

  
<1>

  
第76条 大陸棚の定義

  
1 沿岸国の大陸棚とは、当該沿岸国の領海を超える海面下の区域の海底及びその下であってその領土の自然の延長をたどって大陸縁辺部の外縁に至るまてのもの又は、大陸縁辺部の外縁が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200海里の距離まで延びていない場合には、当該沿岸国の領海を超える海面下の区域の海底及びその下であって当該基線から200海里までのものをいう。

  
2 沿岸国の大陸棚は、4から6までに定める限界を超えないものとする。

  
3 大陸縁辺部は、沿岸国の陸塊の海面下まで延びている部分から成るものとし、棚、斜面及びコンチネンタル·ライズの海底及びその下で構成される。但し、大洋底及びその海洋海嶺又はその下を含まない。

  
4(a) この条約の適用上、沿岸国は、大陸縁辺部が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200海里を超えて延びている場合には、次のいずれかの線により大陸縁辺部を設定する。

  
(1)ある点における堆積岩の厚さが当該点から大陸斜面の脚部までの最短距離の1パーセント以上であるとの要件を満たすときにこのような点のうち最も外側のものを用いて7の規定に従って引いた線。

  
(2)大陸斜面の脚部から60海里を超えない点を用いて7の規定に従って引いた線。

  
(b)大陸斜面の脚部は、反証のない限り、当該大陸斜面の基部における勾配が最も変化する点とする。

  
5 4(a)の(1)又は(2)の規定に従って引いた海底における大陸棚の限界線は、これを構成する各点において、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350海里を超え又は2,500メートル等深線(2,500メートルの水深を結ぶ線をいう。)から100海里を超えてはならない。

  
6 5の規定にかかわらず、大陸棚の外側の限界は、海底海嶺の上においては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350海里を超えてはならない。この6の規定は、海台、海膨、キャップ、堆及び海脚のような大陸縁辺部の自然の構成要素である海底の高まりについては、適用しない。

  
7 沿岸国は、自国の大陸棚が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200海里を超えて延びている場合には、その大陸棚の外側の限界線を経緯度によって定める点を結ぶ60海里を超えない長さの直線によって引く。

  
8 沿岸国は、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から200海里を超える大陸棚の限界にかんする情報を、衡平な地理的代表の原則に基づき付属書Ⅱに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り設置される大陸棚の限界に関する委員会に提出する。この委員会は、当該大陸棚の外側の限界の設定に関する事項について当該沿岸国に対し勧告を行う。沿岸国がその勧告に基づいて設定した大陸棚の限界は、最終的なものとし、かつ、拘束力を有する。

  
9 沿岸国は、自国の大陸棚の外側の限界が恒常的に表示された海図及び関連する情報(測地原子を含む。)を国際連合事務総長に寄託する。同事務総長は、これを適当に公表する。

  
10 この条の規定は、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海岸を有する国の間における大陸棚の境界画定の問題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 ● 该条第10款规定了该条的使用范围。

  
<2>

  
第15条 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海岸を有する国の間における領海の境界画定

  
二の国の海岸線が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ときは、いずれの国も、両国間に別段の合意がない限り、いずれの点をとっても両国の領海の幅を測定するための基線上の最も近い点から等しい距離にある中間線を越えてその領海を拡張することができない。ただし、この条の規定は、これと異なる方法で両国の領海の境界を定めることが歴史的権原その他特別の事情により必要であるときは、適用しない。

  
↑ ● 钓鱼岛是有历史问题存在,但是这个东海大陆架有什么历史问题?或者有什么特别问题?

  


  


  

  回复[5]: 为什么 杜海玲 (2008-06-18 15:36)  
  为什么都是softbank,日本人很多都多扣蘑的诶哟的。

  回复[6]: 大陆架和专属经济水域 点射炮 (2008-06-19 10:49)  
  大陆架:

  
东中国海的最东边靠近琉球群岛正下方是“冲绳海沟”,大陆架一直延伸到这里。“冲绳海沟”一切断,东海大陆架就跟日本没有一点关系了,这点在地质构造上十分清晰。大陆架属于主权。也就是说,东海大陆架从海洋公约上来说属于中国不存在疑问。

  
专属经济水域:

  
从琉球群岛以西200海里是日本主张的专属经济水域,对于海床以上的海洋资源享有排他开发权。专属经济水域没有主权问题。

  
实际上来说,从中国东海岸线东点以东200海里也是中国主张的专属经济水域。这样中国和日本重叠了。

  
也就是说,“专属经济水域”可以考虑“中间线划分”,因为这是指在海底大陆架以上的部分;而大陆架则完全是中国可以拥有主权的部分。这样一来日本所宣称的“春晓油田虹吸中间线以东的油气资源”这个问题完全不存在!因为中国对大陆架拥有主权,我想怎么干就怎么干。

  
专属经济水域和大陆架海床是两回事。

  
>>10 この条の規定は、向かい合っているか又は隣接している海岸を有する国の間における大陸棚の境界画定の問題に影響を及ぼすものではない。

  
再来看这一条,中国和日本虽然相对,但是,根据海洋公约两国只有共同的“专属经济水域”没有共同的“大陆架海床”。因此,东海大陆架跟日本没有关系!

  

  回复[7]:  蛇 (2008-06-18 17:30)  
  这么牛气,还是到国际法庭上去辩论吧! ~~~

  
+++++

  
中国有那么多NB的大律师,报效祖国的时候到了!

  回复[8]: 6楼,你再努努力, 我是局长 (2008-06-18 17:34)  
  考察一下“夏威夷诸岛也在中国的大陆架上,跟美国没有关系,属于中国领土,对夏威夷,我想干嘛就干嘛”。

  
考察出来奖你一颗水果糖。

  


  
把夏威夷考察完了,下一个目标是英吉利,反正都在一个地球上呢。

  
把英吉利也划拉过来,我准备给你介绍个70岁以下的富婆,你一辈子就踏实了。

  


  
我去喝酒,祝你有个好成绩。

  

  回复[9]:  点射炮 (2008-06-18 17:32)  
  我对夏威夷没有兴趣,除非美国发出邀请!

  回复[10]: 网上找着滴。 龙之醒 (2008-06-18 23:02)  
  2005年5月31日,第二轮中日外交局长级会谈的无疾而终。随后日本经济产业相中川昭一宣布,为应对中方的强硬态度,将于6月正式授权日本民间企业在“东海中间线”日本一侧进行“试开采”。并对日本电视台记者表示,日本海上保安厅及海上自卫队将制订相关措施,保证“试开采”顺利进行。由此,中日两国关于东海油气田开发以及经济海域划线问题的矛盾越来越表面化。

  
一. 中日东海资源之争的背景

  
其实,早有2004年4月,中日两国就曾就海权问题进行过磋商。在当时磋商的多个问题中,中方进行了如下表述“尊重国际海洋法条约,但中國企业的开采行为完全是在中國领海内。”同时还强调了“冲之鸟岛”仅是一块岩石的立场。

  
但产生东海之争的根源,是在于日本媒体的恶意炒作。2004年5月27日,《东京新闻》记者和杏林大学教授平松茂雄乘飞机对正在兴建中的中國东海“春晓”天然气开采设施的建设情况进行了“调查”,随后几天题为《中國在日中边界海域兴建天然气开发设施》、《日中两国间新的悬案》等报道和评论在《东京新闻》上连续刊出。其中充斥着“中國向东海扩张”、“中國企图独占东海资源”等煽动性文字。而日本大小数百家网站立即进行了转帖,结果造成日本民众在这种恶性鼓动下产生了严重的不满情绪。这种不满情绪伴随着2004年足球亚洲杯,中國球迷针对日本足球队的种种不理性举动的媒体报导而迅速在全日本民众中蔓延。进尔,日本媒体开始批评小泉政府“反应迟钝”、“损害国家利益”。同时,一些有政治目的的政客和强硬势力也参与进来,要求小泉政府立即采取行动,“维护本国海洋权益”。

  
在这种背景下,日本政府官员的行为也逐步升级。首先,2004年6月23日,经济产业相中川昭一乘直升机飞到东海上空对中國的“天外天”、“平湖”和“春晓”三个油气田进行了约一个小时的“视察”,并认定中國侵犯了日本的海域经济权益。6月29日,中川对外表示,日本政府已经决定7月上旬派出海洋调查船前往东海海域“中间线”日本一侧进行海底资源调查。在当月举行的两国外长会谈中,时任日本外相的川口顺子向李肇星部长表示,日本希望中方能提供开发区域海底的地质构造数据,遭中方拒绝,但中方同意就此问题与日方展开磋商。同月,原本参于中國东海油气田开发的美国公司突然宣布单方面退出,两国的东海纠纷正式进入前台。

  
2004年10月25日,两国就此问题举行了事务性会谈,日方参加人员为外务省亚太局局长和经济产业省资源能源厅厅长,中方参加人员为外交部亚洲司司长。表面上看,两国是针对中方的东海油气田设施而进行会谈,但实际上,两国都知道这与“东海经济海域划界”问题细不可分。所以日本方面采取了“先声夺人”的手段,用“日本领土沿岸200海里”的方案代替之前一直强调的“中间线”原则,借此抬高价码,在谈判中争得更大的回旋余地,企图通过进一步向中國施压来迫使中方同意此前日本一直单方面强调的“中间线”原则。可是日方新提出的“沿岸200海里”及延伸部分,不仅大大超过了“中间线”而且将属于中國的领海以及包括福建等沿海地区的陆地也划入其中,显然是不切实际的“狮子大开口”,在中方看来,日方的要求“霸道且无理”。同时,日方还要求中國方面提供春晓油气田的具体数据,并在“中间线”日本一侧海域进行矿区设定,以及中國海洋调查船的具体活动数据。对于日方的这种态度,中國方面给予断然拒绝,这次会谈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的结果。

  
但日本方面非但没有反思已方在会谈时采取了耍小聪明式不切实际的策略,反倒认为中方没有解决问题的诚意。在日本国内民族主义抬头、厌中情绪泛滥的背景下,2004年12月13日,日本政府正式宣布,在05年的预算中列入高达130亿日元的调查费,用于对海洋资源的勘探和试验性开采。此前日本经济产业省提出的预算是100亿日元,日本政府在最后时刻又追加了30亿日元,使相关经费爆涨到超过前一年度340%还多。不但要租借欧洲国家的调查船立即投入东海海域调查,而且还将自行建造8000吨级能利用地震波对地质结构进行三维立体勘测的全新海洋调查船,对争议海域进行大范围调查。而中國与韩国拥有的海调船只有2000至4000吨级。

  
还不只于此,针对于海洋权益问题,日本于2004年8月7日,召开了“大陆架调查与海洋资源相关省厅联络会议”,制定了“确保蕴藏着矿物资源的大陆架权益”的基本方针。此后不久,由小泉直接领导的委员会“海洋权益相关阁僚会议”还出台了名为《关于划定大陆架的基本构想》的战略性文件,规定“从2004年至2009年,要投入1000亿日元,运用一切方法,达到2009年5月底向联合国大陆架界定委员会提交有关日本大陆架的详细资料的目标,以达到将日本大陆架扩展到350海里的目的”。日本的“大陆架调查推进议员联盟”指出:“如果日本要求延伸大陆架范围的主张能够得到批准,那么日本的国土面积就可以扩大为目前的大约1. 7倍,一跃跻身资源大国。大陆架是留给日本未来的一份非常可观的财富。”

  
面对日本方面的“全面总动员”,中方态度低调。中國外交部长助理沈国放就两国的领海争议召见日本驻华大使,对日本派船到两国争议海域进行海洋调查一事表示“严重关切”,并在例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强调“中日双方在东海划界问题上存在争议,中方立场是通过谈判解决问题。希望日方能够从维护两国关系大局出发,不要采取任何使事态复杂化的言行。”而小泉在其后的发言中也曾明确表示“就两国的争议,应该通过协商进行解决,要把东海变成和平之海、合作之海。”

  
2005年3月28日,中日局长级会谈首次举行,但在双方基本立场没有任何变化的前题下,会谈依然没能取得任何进展。4月1日,日本政府正式公布其调查结果,认定中方“春晓”和“断桥”两个油气田与“中间线”日方一侧的海底油气资源相连接,并借以“吸管效应”为由,认为中方油气田将会吸走本属于日方的油气资源。而在此前后,日本政府又通过了自卫队进行大规模调整的方案,将于08年前,原驻北海道的F15战术机部队转驻扎到冲绳,同时在冲绳诸岛增兵。日方宣称是为了更好的执行“日美同盟”战略关系,但中方媒体显然认为,日方是为了东海争议和台湾问题在提前进行着军事准备。

  
5月30- 31日,随着两国的第二轮局长级会谈再次无疾而终,日方官员和媒体开始变得“不耐烦”起来。在会谈结束的当日,日本富士电视台晚间新闻的资深节目主持人,就这样形容中方在此问题上的态度“我的东西是我的,你的东西也是我的。”如此不切实际的煽动效果只能是使日本民众的认识产生越来越大的混乱。中川昭一认为,中方是利用会谈在拖延时间,因为中方曾宣布春晓油气田将于10月正式投产,一旦中方油气田投产,日本提出让中方停止作业的要求就会撤底失败。这也正是日方急于在近期发放民间企业在东海进行“试开采”的原因。虽然下一轮会谈很快将在东京举行,但显然日本政府内一些人已经不抱太大希望,两国的矛盾面临激化。

  
二. 吸管效应与中间线争议

  
当日本媒体就东海问题对国民进行着越来越频繁的“视听轰炸”和日本政府越发强硬的进行着各种明里暗里的动作之时,很多人要问,日本方面从政府到民间缘何会有如此强烈的反映?这便可提到日方就春晓等油气田所提出的“吸管效应”以及在东海问题上日方所一直单方面强调的“中间线”原则。

  
根据“圣地亚哥宣言”的内容规定,由领土向外延伸200海里之内,属于所有国家的排他性经济区( 经济专属海域) ,1960年之后的《国际海洋法条约》第三次联合国海洋法会议也是如是规定。但中日之间的海域宽度并不足400海里,最宽处也只有360海里,所以无法完全兑现这一规定。日方借200海里经济专属区的概念以及旧“大陆架条约”第6条的规定,认为两国在划定距离不足400海里的经济专属区分界线时,要以双方等距离的中心线进行划分,就便是日方所强调的“中间线”原则。日方早在1982年开始,曾数次向中國方面提出了此原则,希望正式界定两国的海洋经济专属区分界线。中方显然一直不认同日方的说法,但当时因为鄧小平访日的成功,两国关系正在进入全面发展期,日方对华的大量无偿援助和低息贷款正在源源不断的进入中國,两国的政治、经贸关系正处于后来被称之为“日中蜜月期”的良好发展阶段,为不使这种关系遭到阻碍和破坏,中方选择了回避的态度,在此问题上未给日方明确的答复,就连钓鱼岛也采用了“搁置原则”,而日本政府的理解是“中方默认了中间线原则”,这就为日后两国在东海划界问题上产生的纠纷埋下了根源。

  
中方正在进行建设的“春晓”、“天外天”、“平湖”和“断桥”四个油气田的开采位置,均在日方所强调的“日中经济海域分界中间线”的中方一侧,最近的也距“中间线”五海里,这一点日本方面也并不反对。但因为海底油气资源是连在一起,并存在流动性,所以日方担心中方在距“中间线”如此之近的距离进行开采,会将中间线日方一侧的资源“吸”过来,日方将这种情况,称之为“吸管效应”。

  
三. 中日两国各执一辞

  
日方在此问题上的态度与中方产生了严重的错位。就东海分界问题,中方根据国际《海洋法条约》第76条和77条,主张大陆架延伸理论,认为按中琉海沟( 冲绳海沟) 来为两国专属经济区分界更符合国际法规定。《联合国海洋法公约》规定2500米深度是切断大陆架的标准,而中琉海沟深度达2940米,完全符合此规定。《海洋法公约》相关规定,所有国家可以根据大陆架的自然伸延,将专属经济海域由200海里扩大至350海里,如果是这样,那么目前日中两国所产生争议的海域均在中琉海沟西侧,全部属于中國。这一点,是日方无法容忍的说法。

  
再具体到“春晓”油气田问题,中方同样认为日本的所谓“吸管效应”是在进行挑衅。中國海洋石油总公司法律部总经理赵利国和探查部担当经理王彦,日前在出席“日本华人教授会议”二周年纪念研讨会时是曾对“春晓”油气田问题的中方立场进行了明确细致的说明。

  
赵利国说,根据鄧小平“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精神,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中方就向日方提出在不涉及钓鱼岛主权的前题下,共同开发钓鱼岛附近海域的设想。直到1998年3月,中方还曾向日本提议,以有利于石油资源的勘探开发为出发点,选择东海浙东凹陷和台北凹陷( 包括钓鱼岛北部凹陷) 的部分区域作为共同开发区,并希望与日方协商确定方案,但日方没有响应中方的提议。

  
2003年,中海油、中石化与美国两家公司签订的东海西湖合同完全在两国争议海域中方一侧,目的就是不希望引起争端。但日方频繁出动舰船和飞机到中方作业现场进行监视、侦察和骚扰,有时甚至进入无争议的中國海域50多公里,但中方为不使事态扩大,依然采取克制态度,但日方还是在各种场合散布所谓“吸管效应”,称中方开发活动“吸”起日本资源。由于东海未划界,说“中间线”以东就是日本的资源,这个前提是根本不成立的。而在此基楚上的“吸管效应”,在地质意义上也不存在,而且春晓气田在地质油田技术定义的含油气范围并未跨越日方单方面主张的“中间线”。所以,中方对日本的无理要求不能接受,希望日方能本着“搁置争议、共同开发”的原则,把“和平之海、合作之海”的口号落到实处。

  
针对中方的说法,日本外务省国际报道官千叶明在接受日本华文平面媒体《中文导报》采访时认为:中方提出共同开发,但日方坚持中间线理论。日方认为,中方希望在日本所属海域内进行“共同开发”是不能接受的。中方在中间线中方一侧开发油气资源,日本并不在意,但日本关注不存在“吸管效应”的证据。对此,日本方面认为中方不能只说“空话”,需拿出数据来解释论证。如果不能用数据论证,就应该停止开发。希望中方也能考虑日本的意见。

  
两国为此问题甚至已经吵到国际会议。在刚刚结束的东盟和中日韩能源部长会议上,日方官员再次提出“吸管效应”,而中方反驳说,所谓“吸管效应”是滑稽的。首先,1990年伊拉克侵略科威特就是这个理由,这一理论在国际社会早已经站不住脚了。其次,大陆架是西高东低,油作为液体,即使流动,也是从中國这边往日本那边流,不可能倒着流。春晓油气田距离冲绳列岛还有370公里,距日本九州本岛更有600多公里之遥,日方说“中國损害其利益”是完全没有根据的。

  
四. 东海问题是解不开的“死结”

  
从整个“春晓”事件的发展脉络可以很清楚的看到两国政府的矛盾交集点和双方的立场、主张。但当我们仔细分析,就会发现中日双方的矛盾,其实属于两个问题:一. 春晓油气田问题,二. 东海分界线问题。这两个问题交织在一起,具有相当的复杂性。

  
单从春晓等油气田事件来说,中方是有道理的。首先,当年伊拉克因为石油资源的“吸管效应”而入侵科威特,使这一理论在国际社会受到广泛质疑,日方今日再提,显然不能得到支持。而且,日方要求提供相关数据的要求也站不住脚,众所周知,海洋调查数据的需要投入大量的尖端控测仪器设备,花费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并耗费相当长时间周期才能取得,所以海洋调查数据均被各国及其石油公司视为机密。而日方要求中方无条件提供数据,显然缺少相关国际知识。在这方面,日本的《朝日新闻》也曾有过一些日方专家认同中方说法的报道,但这些少得可怜的言论被巨浪汹涌的煽动性言论快速吞没,没有留下什么反响。而日本舆论一再惊呼的“中國人动了我们的奶酷”,其实只是媒体缺少国际海洋法常识下民族情绪发酵的产物,而日本政府显然成了被放到舆论煎锅上的一块饱受煎熬的烧饼,不得不随着媒体的声音而采取越来越强硬的动作。

  
但产生“春晓”事件的根本原因,是东海划界问题,而在此问题上,具有深刻的复杂性,不容中國等闲视之。如果日方以“中國认为吸管效应不成立”为藉口而在“中间线”日方一侧进行石油试开采,就会全面引发两国东海的海权之争。

  
在东海中日双方争议海域中,目前可以基本上划分为三个部分。南部是钓鱼岛周边200海里水域,占整个争议海域的一半以上,中部是春晓等油气田事件所牵扯到的,形状为呈向右倾倒的正梯型状的海区,占争议海域的四分之一左右,北部是中國本土与日本本岛之间的海域。根据联合国公布的数据,东海的油气储量超过77亿吨,至少够中國使用80年,而日本按照它界定的范围,东海包括整个周边大陆架,如果确定是日本的,天然气部分可供日本使用100年。

  
在北部争议区,因为距日本本土较近,所以日本早已下手,在中硫海沟( 冲绳海沟) 大陆延伸线以西、“日中中间线”以东的大片海域,联合韩国抢先设立了“日韩共同开发区域”,其划定海域已将部分中日争议海域划入其中。在南部的钓鱼岛争议区,因为日方占有实控的主动权,且在“拥有证据”上也自信满满,并不将中國的两个政权( 大陆与台湾) 的主张放在心上。因为在东海争议区的南、北两部分均“稳操实控权”,这也是日本在大约只占争议区1/ 4的中部海域(春晓油气田以东海域) 也志在必得的根本原因。

  
( 题外话:在中日两国争议面积最大、也是据说海底资源含量最丰富的钓鱼岛争议区,中國的媒体和学界往往归结于“美国在70年代给中日两国关系埋下的定时炸弹”以及“自古以来……”作为依据和说辞,但真正了解和研究过钓鱼岛背景的人,会觉得中方的说法过于轻率,而且回避了一些相当重要的细节,给人以片面之嫌。如果只是给国内的民众说说倒也罢了,但如果以这种立场到国际上去谈钓鱼岛问题,成功机率渺茫。因为钓鱼岛问题极具复杂性,笔者近期将单独撰文进行说明。)

  
日本对整个东海问题的立场明确。既:在两国平等原则下,用“中间线”平分两国之间的海域是理所当然的,如果中方在“平分”的基础上还想有所要求,就是“得寸进尺”,是要欺负日本。如果按这种“平等”原则,日方做出开发中间线日方一侧资源的做法,显然是正确的,而且不必再强调什么“吸管效应”,况且这次是中國主动挑起事端,破坏了原本和谐的东海,日方被迫采取行动也属正常。而中方一再强调的“共同开发”,其实是企图共同开发中间线日方一侧的资源,想在本属于日本的资源上分一杯羹,而且还想平分,中方的这种“共同开发”是不可能得到日本接受的。单从日方的角度看,这种说法似乎无可厚非。

  
但问题在于这条“中间线”是否真的如日方所说的那样“合理”。中國驻日大使王毅,曾在日本媒体俱乐部上谈到过此问题。王毅说,东海大部分海域都是中國大陆架的自然延伸,日本以面积狭小的冲绳几个岛就要与作为大陆并拥有漫长海岸线的中國进行“平分”是没道理的。而且,这种“平分”也不是国际上处理海域纠纷的通行办法,所以中方不能认同日本单方面划定的“中间线”。

  
而围绕着“共同开发”这一概念,双方也是莫衷一是、各执一辞。中方的共同开发是希望开发“争议海域”也就是日本自称拥有专属权的海域资源,这一点上日方不会接受。而日方最近也在强调“共同开发”,但却是想联合开发“中间线”周边资源,中國认为日本在借题发挥,意欲单方面开采争议海域资源。正所谓此“共同开发”非彼“共同开发”,两国观点可谓南辕北辙。

  
由此可见,在两国东海分界标准的问题上存在着原则性差距,特别是在钓鱼岛( 日称尖阁群岛) 的归属上中日立场都很坚决。而在两国国内,同样存在着日渐高涨的民族主义以及相互反感的民间抵触情绪,在这种背景下,两国想通过谈判来取得所谓“共识”,简直是天真的痴人说梦。

  
五. 解析中日对国际仲裁的顾虑

  
其实,在和平解决海域纠纷的问题上,国际上是有不少先例的。比如1969年,德国与丹麦荷兰、1977年英国与法国的大架陆纠纷,1984年美国与加拿大的渔业纠纷,1982年突尼斯与利比亚、1985年利比亚与马耳他的大陆架纷争都通过国际仲裁得到解决,但中日两国对国际仲裁,显然都有各自的顾虑。

  
日本首先不情愿进行国际仲裁,因为国际上通行的依据是联合国海洋法的大陆架原则,最为典型的就是英国、挪威的北海大陆架之争和澳大利亚与印度尼西亚的海洋划界之争,都是按自然延伸原则,以海沟作为划界标准,完全没有考虑所谓中间线。日本自知“中间线”理论在国际法上站不住脚,所以当然并不情愿把“既得利益”拿到国际法庭上,由别人进行裁定。

  
而中國更不愿意进行国际仲裁。虽然中方拥有令日本避之不及的大陆架依据,但却不敢轻易使用它。因为中國东海问题与中國南海问题有连动效应,而中國在南海与东盟诸国的争议海域中,几乎所有的大陆架都不在中國一方。如果中國动用大陆架原则解决东海问题,那么大陆架原则也必将成为南海问题解决的主要依据,这无异于保了右手却丢掉左手,并不符合中國的整体利益。

  
而且根据国际法,如果国际法庭无法在短时间内解决争议地的归属问题,那么国际仲裁委员会有权将争议土地或海域“冻结”相当长一段时间,在此期间,争议地将交由联合国进行管理。显然,这一条对中日两国的利益都将造成伤害。所以,东海问题还是要由中日两国来解决。

  
六. 东海问题前景展望

  
虽然,中日两国都有着与他国进行联合开发的经验,( 日本与韩国、中國与越南、菲律宾) ,但在东海这个烫山芋面前,中日两国政府都没有多少妥协的谈判余地,更何况是原则性的让步,所以笔者可以如此断言,两国一而再、再而三的举行针对东海问题的政治磋商,根本不会取得任何实质性和根本性的成果。但要使矛盾激化,两国也都有难处。

  
其实,如果没有台湾问题,中國完全可以对日本强硬起来,但台湾问题迟迟不能得到根本性的解决,甚至本质性的缓解都没有。正因为如此,日本这个拥有强大军事实力的美国亲密盟友兼“超级航空母航”才成为令中國不敢轻举妄动的重要力量。如果两国因东海问题闹僵,甚至发展到发生小规模军事冲突,那必将刺激日本向台湾靠拢。

  
日台之间现在虽然小动作频繁,但日本政府对台湾的整体立场依然处于模糊阶段,一旦日本改变态度,全力配合美国协防台湾,那么同时面对美国和日本两个军事强权,中國对台湾的军事压力将会荡然无存,而台獨小朝廷则会气嚣大涨,全面推动分裂路线。台湾是中國的核心利益,所以在对日关系的问题上,中國有时也不得不投鼠忌器。这是让中國不能放开手脚的最根本原因,相比之下,日中经贸关系尚在其次。

  
日本方面也不可能肆无忌旦的任意行事。中國,对于日本来说是个不可能回避的存在,在令日本忧虑的朝鲜核武器等问题上,中國的态度是至关重要的决定性力量。其次,日本近期的核心任务是“争常”,日本不可能在节骨眼儿上与中國抓破脸皮,因为中國的否决权,可以让日本的一切努力付之一炬。而且,邻国中國作为世界的新兴强权在快速发展壮大,日本也不得不考虑到未来强大的中國对日本的影响,所以也不希望中日关系走上绝路。再加上日本经济界、联合执政黨以及在野黨的种种意见,这些都能在短期内有效的制约日本挺而走险。而且,中國要树立“和平崛起”的国际形象,日本同样也想以“永远的和平追求者”形象再次成为世界政治强国,所以,两国在东海暴发军事冲突的可能性也不高。

  
但日本自身也在快速发生着质变。日本国内民族主义抬头,对华强硬派将长期控制日本政坛的局面已经形成,而东海蕴藏的可供日本使用百年的巨大资源,足以令日本这个对外能源依赖程度高达95% 的资源贫乏国家赌命,这也是日本的民族天性所决定的。

  
所以,综合两个国家所处的实际情况,笔者对东海的前景如此预测:

  
在短期内,日本纵然会很快授权民间企业在争议海域进行试开采,但在具体执行方面可能试控性的动作更多一点,进展不会太快。但在中期,也就是三两年后,日本在争议海域正式进行资源开采的势头不可逆转。而中國方面虽然可以做出一些军舰、军机巡航东海的姿态,但因台湾等问题的掣肘也不会以军事手段对日本的开采进行武力干涉。但两国很可能会出现仅限于海上警察部队层面的直接性冲突和对抗( 日本海上保安厅和中國东海海警部队) 。

  
日本海上保安厅属于准军事部门,经常代替海上自卫队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在前段时间日韩两国的渔船风波中,其快速的反应、彪悍的作风、高超的现场控制能力和准军队的装备水平都表现得淋漓尽致,而且根据日本人认真细致的办事风格,肯定已经开始着手研究如果日方开采船只在东海与中國军警船只遭遇时,利用保安厅进行强力对抗的具体预案,在这一点上,中國必须有充实的心理和装备上的准备。

  
笔者对东海问题持悲观态度,最终,日本在东海争议海域进行油气资源开发或可成为无奈的现实。

  

  回复[11]:  点射炮 (2008-06-18 23:33)  
  南海问题才是中国解决东海问题的“软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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