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生活
投稿格式注意事项
| 字体∶
大
中
小
|
我要发新帖子!
一个良心被狗吃了的“动物”视频----“辽宁小女孩”大骂四川受灾同胞:
龙之醒 (2008-05-22 16:01 阅读人次:5157)
怎么会出现这么一个傻B,唉呀,简直气得说不出话来了。
发生在5月21日的事情,(也就是今天,过了12点,算是昨天了),这是昨天YOUTUBE政治版点击率最高的头条视频,已经被广泛传到国外了。
http://www.youtube.com/v/6BTP_wW30bs
找几个文明些的回复:
http://www.youtube.com/v/nCC899iKvgE
海外台湾同胞
http://www.youtube.com/v/AdaLUrYu2HE
海外沈阳老大妈
http://www.youtube.com/v/DqayWCehPJo
北京知识青年
http://www.youtube.com/v/9Q6yOhF_2pA
海外山东女孩
Page:
2
|
1
|
回复[1]:
龙之醒 (2008-05-22 02:12)
辽宁网吧的人怎么就没人制止这个不要脸的东西呢。。。。。。
真是中国教育的失败,,,,,,,气死我了。
回复[2]:
女子视频辱骂灾区人民 沈阳警方已将其抓获
龙之醒 (2008-05-22 02:15)
华商网讯(记者 敬江晴)在全国人民众志成城抗震救灾之际,5月21日上午,网络上的一个视频瞬间激起网民们的愤怒。该视频中一女子辱骂四川地震长达5分钟,还骂的津津有味。据了解,该女子已被沈阳警方抓获。
网上惊险辱骂灾区人民视频
5月12日,四川汶川发生地震后,举国哀悼,全国人民通过各种方式尽己所能支援灾区。21日上午,网民们在发现一个女子在视频里辱骂四川地震长达4分40秒。视频中,这名女子脚翘在桌子上,一副满不在乎的样子,不断的辱骂灾区人民。国务院规定,19日至21日,全国停止一切娱乐活动,这名女子因玩不了J5(劲舞团)游戏,所以大骂灾区人民。
人肉搜素引擎再次发威
此视频出现后,该女子成了YOUTUBE政治首页里的新闻人物,并开始在国外网站风传。有网友说:“我们对辽宁女这样的做法深恶痛绝,一个人怎么可以无耻无知到这种地步,可以说整个中华民族都不能饶恕她的这个愚蠢的错误,我想这不能仅仅是一个错误,这是对中国人民,对受灾群众,对死难者的亵渎。”
“想到受灾的群众,想到奋战在抗震救灾一线的同志,想到死难者和为救灾献出生命的同志,想到温家宝总理的言行,我控制不住要哭,这个人怎么能这样?怎么能这样?”网友们认为该女子的行为严重影响的中国人民的形象,网民震怒的同时,号召大家“13亿人一起动手把他找出来!
人肉引擎在此时再次发威,网友们通过各种渠道搜集到该女子的信息:姓名张雅,1987年7月29日出生,辽宁沈阳市苏家屯人,她的QQ好友号码、身份证号码等等。
女子已被沈阳警方抓获
据来自沈阳方面的消息称,该女子的视频在网上引起网民愤怒后,沈阳市公安局苏家屯区分局根据网上提供的该女子的信息资料,于21日中午1时左右,在苏家屯区如意网吧将其抓获,苏家屯区计算机通讯科正在调查。
关于该行为违法性的讨论
在网络上,网民称该女子为“辽宁女”,在表达愤怒感情的同时,很多网友也就该女子行为的违法性展开了讨论。
有网友说:“这应该是违法的,随着改革开发的深入,我们的言论越来越自由,但是必须还要在法律的框架内的。有危害国家公共安全嫌疑!”有网友认为该女子纯属炒作,“不惜用这样的手段来达到她的目的,用她对整个国家的亵渎来实现她的目的,这是多么的无知无耻啊。”
“是不是傻啊?我都录一遍了,你叫我再录一遍干什么玩意儿?骂你一遍你就是没够是不是?那行,姐再跟你说一遍。”通过视频中最先出现的这段话,有网友认为一般人谁没点常识,会犯傻去录这个?他们认为,该视频是被骗录的,“真正有问题的,是那个录制者”。
回复[3]:
龙之醒 (2008-05-22 02:16)
http://www.vodone.com/vodplayer/content512/160916.shtml
此人在短短半个小时,就被纠出来了。全部个人信息曝光。两三个小时后,被沈阳某分局带走。
回复[4]:
龙之醒 (2008-05-22 02:25)
来自天涯社区的消息称辱骂灾区的女子哥哥已经作出回应,内容如下:
张雅会给大家一个交代的……
各位网民好,我是张雅的亲哥哥,现在人在深圳,今天下午接到了妹妹的电话才知道这件事的,也看了那个视频,说实话我也很反感……但她并没有恶意的,只是一时的气话,才说出了这世界上最狠毒的语言,现在她很后悔,也很害怕,没想过事情会闹到这么大,当时她只是因为觉得默哀三天停止一切娱乐活动太强迫性质了,一时情绪激动才有了那个视频,她现在知道错了……希望大家平息下心中的怒火,每个人都可能犯错,她会给全国人民一个交代,和大家道歉的……我现在正准备回老家,我会带她去四川看看的。“
------------------------------------------------------------------
有网友以”言论自由“为该女子辩护,但是也有专业网友提出异议,并引用了相关法律回答:
我国2006年3月1日开始实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二条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第四十七条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或者在出版物、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刊载民族歧视、侮辱内容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侮辱罪,是指使用暴力或者以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以暴力或其他方法公然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
侮辱对象必须是特定的人。特定的人既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但必须是具体的,可以确认的。
三、处罚
根据本条规定,犯侮辱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本条同时规定,犯“侮辱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并指出该女子已经触犯法律,但是如果需要得到法律的严肃处理,一般可能需要“四川灾区人民”出面指控,即受害者直接经由法院控告。所以各位网友希望合理解决该问题,请遵守法律,履行法律程序。
回复[5]:
猜想龙之醒同学
老唤 (2008-05-22 10:18)
没有阅读过塞万提斯的「唐·吉柯德」(又译「吉柯德先生传」)。如果你的理解力没有问题,认真仔细地阅读这部著作将对你的人生产生不可估量的作用。就目前状况,它的威力甚至超过「毛泽东选集」。
请相信一个文学理论工作者的善意提言。
顺便问一句:龙之醒同学的本职工作是什么?
回复[6]:
龙之醒 (2008-05-22 15:34)
唤老前辈,难道你看过了那样的视频不生气吗???????
回复[7]:
我会想到很多……很多……
老唤 (2008-05-22 15:39)
回复[8]:
没有看录像,但是,网民
科长 (2008-05-22 15:47)
网民在网上“人肉搜素”并且公布他人的私人情报的合法性应该受到质疑。
回复[9]:
小上海 (2008-05-22 15:47)
http://qzone.qq.com/blog/622006543-1211288418
这个女孩子是让我这次流泪最多的逝者,希望大家也去看一下
回复[10]:
龙之醒 (2008-05-22 15:54)
唤老师,有那么多想法,就整几句出来说说呗???我特别想了解你们那代人的想法,真的。
另外,人肉引擎的方式确实侵犯别人隐私权,这个是从法律层面来说的。但是从情感层面来说,辽宁女讲的话确实令人极度气愤。小丫头片子,21岁,太不懂事了,这个是中国教育失败的大环境下产物,虽然是极端的个例,但也有代表性。
回复[11]:
她叫袁文婷
老唤 (2008-05-22 16:05)
回复[12]:
>>「是极端的个例」???
老唤 (2008-05-22 16:49)
说点儿你不容易理解的:你的行为在某种意义上和她一样!
我想到了她的教养……我想到了我们的教育……我想到了教育者……我想到了教育部的干部……想到了我们光荣正确的党…………………………………
你会下围棋吗?你知道每一步棋的所造成的无穷后果吗?你知道每一步棋的无穷的可能性吗?
我也想到了像你一样的愤怒的爱国同胞……想到了如果太阳旗的队伍在中国的大地上耀武扬威……想到了在中国的日本人都到街上去募捐……想到了中国人的教养……想到了中国人的自私……想到了中国人的智商……想到了造成这种现象的原因……想到了我是中国人……想到了我们为什么屡教不改………………………
看懂了说一声儿,我再接着写。
你什么文化程度?我得按材施教。你虽然很天真,但是有点儿像张铁生。知道张铁生吗?
回复[13]:
太气愤了
小小鸟儿 (2008-05-22 17:18)
真不是人啊,说的哪是人话阿!气死我了!
回复[14]:
龙之醒 (2008-05-22 17:25)
唤老师,你看问题太极端了。感觉是无限的上纲上线。
回复[15]:
小小鸟儿啊!
小林 (2008-05-22 17:35)
可别真生气哟!
回复[16]:
我怎么不真生气啊
小小鸟儿 (2008-05-22 17:56)
我的脸都气红了
再应转贴一个
两个中江县红十字会的人来我们这里购买了1万多元的救灾药品,但要求我们开5万多元的发票。我们(成都制药一厂)没有答应,结果由隔壁通化一家药厂经营部开给他们了 "希望有关部门能对此调查,要严惩这种发国难财的腐败分子.请牺牲1分钟的时间帮忙转发
按照国家规定,所有捐款到了基金会,他们合法的拿走10%作为行政经费.按照现存法律来说,这是合法的!所以几十亿捐款已经有几亿元被合法拿走!不信你可以问问身边的基金会的人。那么,剩下90%的捐款,采购的物资是否按照市场最低价格?是否按照批发价?采购帐篷的时候是50元还是500元?谁能知道呢?我们的媒体和广大市民,现在应该要求公布每天的采购清单了!别再单方面公布捐款清单,我们要知道采购清单!几十亿元每天的使用动向!!是中国人的,请转发!
回复[17]:
蛇 (2008-05-22 18:01)
小小鸟儿越来越激动了!但为什么每次都是马后炮?
最开始俺就苦口婆心地劝大家别把款捐到中国的机构去!唉~~~
回复[18]:
蛇
小小鸟儿 (2008-05-22 18:04)
你才是马后炮呢!我捐给日本红十字会了你忘了?
回复[19]:
要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
老唤 (2008-05-22 21:41)
回复[20]:
蛇 (2008-05-22 18:13)
to:小小鸟儿
>回复[64]: 非雪 小小鸟儿 (2008-05-15 11:37:13)
一会儿我也打算去邮局捐款。不过有个疑问,你说通过日本的红十字会捐款,到时候日本的新闻里说的是日本红十字会为中国震灾募捐多少多少,这不都成了日本人的功劳了?将来日本在国际社会上讲贡献,那我们岂不是帮了他们?
+++++
不好,赶快钻洞~~~~
回复[21]:
高沐 (2008-05-22 18:23)
“想到了我们为什么屡教不改”,“要先让一部分人富起来”!
老唤的话听起来像上帝说得似的,可以写进圣经里了
回复[22]:
雪非雪 (2008-05-22 18:33)
袁文婷老师,向你致敬。
一路走好。
那边有那么多孩子需要你关照。
…………
谢谢9楼转贴。
回复[23]:
老唤说得好
流淌印记 (2008-05-22 18:52)
其实撇开她极端恶劣的语言带来的不好影响之外,我们也可以思考一下,为什么会这样,她不是个例,她的那种心态本来就是这个畸形社会的产物。
回复[24]:
小小鸟儿想通了就好了
老唤 (2008-05-22 18:52)
中央靠的是基层干部,基层干部也不能白干啊,是不是这么个理儿?
回复[25]:
东京博士 (2008-05-22 19:30)
爱国无罪。
回复[26]:
干巴跌!辽宁女
贱人 (2008-05-22 21:20)
我觉得她。有语言天才,稍作政治训练,他就是中国的希拉里,谁作他老公真是三生有幸。老天爷!你就是可以玩秘书比尔。克林顿阿!你说说,政治局那帮官老爷,包括新闻发言人,口才谁有她的一半,中国的形象在地球就不会那么臭。干巴跌!辽宁女!众人支持你!用你天生的幽默,为中国的言论自由而欢歌!
回复[27]:
听听我们长春人说的
小小鸟儿 (2008-05-22 21:54)
http://www.youtube.com/v/d_7l84WVZD4&feature=related
回复[28]:
贱人 (2008-05-22 21:59)
除裤放屁,多狗鱼!!
回复[29]:
流淌印记 (2008-05-22 22:39)
看了一些回敬她的人,从语言上来讲根本不及她。更受不了,大家都会来那么一句“你不配做中国人。“ 我呸~中国就多得是像她这种人,而她只是在言语上体现出来,某些人更狠,直接在行动上做出。
回复[30]:
1:1
老唤 (2008-05-22 22:40)
Page:
2
|
1
|
回 帖(尚未注册的用户请先回
首页
注册)
用户名(
必须
)
密 码(
必须
)
标 题(
主贴必须
)
内 容(10000字以内,
图片引用格式
:[img]图片连接地址[/img])
本网站为统一格式,过滤自然段首末空格,自动换行。
为满足个别用户特殊需要,提供
UBB代码
供用户使用。
[c]
小标题居中
[/c]
例:
[c]
这是我要显示的小标题
[/c]
发表结果:| 这是我要显示的小标题 |
[r]
日期右对齐
[/r]
例:
[r]
写于2000年5月1日
[/r]
发表结果:| 写于2000年5月1日|
[b]
重点显示
[/b]
例:
[b]
需要着重显示的文字
[/b]
发表结果:
需要着重显示的文字
[color=颜色名]
彩色显示
[/color]
*颜色名参考HTML标准
例:
[color=PINK]
需要彩色显示的文字
[/color]
发表结果:
需要彩色显示的文字
[t]
诗词格式
[/t]
例:(略,每行起首自动插入10个空格)
[img]
图像链接URL
[/img]
例:
[img]
http://www.aaaa.com/a.gif
[/img]
发表结果:(略)
Copyright ◎ 2006-2009 东洋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