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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因为爱自由——我为什么说“日本正变得越来越窒息”
科长 (发表日期:2015-10-08 11:49:53 阅读人次:3147 回复数:17)
刘柠:爱你因为爱自由——我为什么说“日本正变得越来越窒息”
不止一位学者、记者,说过今天日本的氛围与三十年代颇相似的观察;刚刚经历过一次大手术的作家濑户内寂听,甚至说她“重新听到了军靴声”。
上个月,我在“腾讯·大家”上发表了一篇长文《日本正变得越来越窒息》,颇伤了一些友人的心。他们对我的突然“转向”感到痛心,觉得我对日本的“酷评”,已无异于反日愤青。一些虽然长居日本,但在中日间常来常往的人,深谙两国国情和文化差异,正是日本的环境整饬、社会和谐和生活便利,让他们选择在东瀛构筑人生的据点,但同时,也在密切关注着大陆的走向和命运。人生的选择,相当程度上是基于价值判断。既选择用脚投票,便有选择的道理,我仿佛听见这些朋友在心里嘀咕:说日本“窒息”,你没有搞错吧?看一看你所在的环境和舆论空间吧,到底是哪里雾气沉沉?
▲图:日本国会前反安保法案的人群
我完全理解他们的心情,且基本认同其判断,但我还是会坚持“日本正变得越来越窒息”的观点。因为,我个人的观察坐标和判定基准不是别的,而是自由和国民权利的流变。在一个连日重霾的城市,一场“猪突猛进”的狂飙,会令人有种解放感;而一个长年阳光明丽,空气润泽,人们已经习惯了室外深呼吸的城市,突然遭遇一场火灾,或阴云四垂,薄雾腾起,则会给人以某种窒息感——这种道理何需诠释?
1945年8月15日,“终战”。起初,日本统治层看到“国体护持”有望,甚至想借山姆大叔之手绞杀左翼力量。如当年10月3日,东久弥内阁的内务大臣山崎严在接受英国报纸采访时说:
“负责取缔思想的秘密警察现在仍在继续活动,对那些策动反皇室宣传的共产主义者将毫不留情地法办;凡呼吁政体变革,特别是主张废除天皇制者,皆视同共产主义者,将依照《治安维持法》,予以逮捕(奥平康弘《治安維持法小史》,筑摩書房、1977年10月30日、243页民)。”
但他们显然未料到美国后来的民主化举措。10月4日晚,“太上皇”麦克阿瑟突然发布最后通牒——《关于解除政治的、市民的和宗教的限制的通告》,对日本执政者来说,不啻晴天霹雳。通牒有四项内容:
1、即刻释放政治犯;
2、废除思想警察及其它一切类似的机关;
3、罢免内务大臣、警察方面的首脑及日本全国的思想警察,包括与镇压行动有关的官僚;
4、废止或停止执行与弹压市民的自由有关的所有法规。
日本政府完全懵了,一时间方寸大乱。而GHQ(联合国军最高司令官总司令部)当局仿佛为了防止日政府在执行释放政治犯过程中的消极怠工似的,紧接着又发表了一份备忘录,强调被释放者为那些“目前被拘禁或者收监中,抑或处于‘保护或观察’之下的所有人”。似乎觉得仍意犹未尽,又补充了一句“即或未在拘禁、收监、保护或观察之中,但却被限制自由者”,命令对所有上述对象,务必于10月10日前,“实行完全的释放”。而留给日本政府的实操时间,只有六天。
当入狱十八年的日共领袖德田球一走出监狱大门时,当即发表了热情似火的《告人民书》:“我们向在日本的盟国占领军表达最深刻的感激之情,他们致力于从法西斯主义和军国主义手中解放全世界,为日本的民主主义革命开辟了道路。”[《拥抱战败》,(美)约翰·道尔著、胡博译,三联书店,2008年9月第1版,39页。]德田对美国“解放军”不加掩饰的赞美,后来令共产主义者们备感尴尬,乃至每每不惜画蛇添足、怪外抹角地解释说,德田所谓的“盟军”,“其实是包括苏联在内的”云云。
虽说由于冷战“铁幕”的迅速落下,美国的理想主义也没能进行到底,但毕竟废除了恶名昭著的恶法《治安维持法》和思想警察组织“特高”,并以法律的形式确保了国民的人权和自由权利。如“和平宪法”第十一条规定:
“国民享有的一切基本人权不能受到妨碍。本宪法所保障的国民的基本人权,作为不可侵犯的永久权利,现在及将来均赋予国民。”
第十三条规定:
“全体国民都作为个人而受到尊重。对于谋求生存、自由以及幸福的国民权利,只要不违反公共福利,在立法及其他国政上都必须受到最大的尊重。”
尽管日本政府对国民自由权利的保证是被动的,某种意义上是被美“嫁接”的结果,但好在“立法者”的美国自身充当了六年半的“执法者”,待执法的角色“完全”移交给日本后,后者已从这部“连语法都是英文的”宪法中尝到了甜头,不仅不思修改,甚至转而拼死“护宪”了。如此,宪法及其所保护的种种公民权利开始在日本的土地上生根、开花、结实。要说美国人虽然居高临下,姿态强硬,可实际上,并没有欺负日本人。宪法中的一些国民权利条款,甚至比当时的美国宪法还要超前、彻底,如对男女同权的规约等,说“和平宪法”是战胜国馈赠给战败国的“善意的礼物”,并不为过。
在笔者看来,这部宪法中的核心价值,不是别的,恰恰是对自由精神的肯定、强调和对自由权利的保护。诸如“思想及意志的自由,不受侵犯”(第十九条)、“保障集会、结社、言论、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现的自由;不得进行检查,并不得侵犯通信的秘密”(第二十一条)、“在不违反公共福利的范围内,任何人都有居住、迁移以及选择职业的自由”(第二十二条)、“绝对禁止公务员施行拷问及酷刑”(第三十六条)、“不经过法律规定的手续,不得剥夺任何人的生命或自由,或课以其他刑罚”(第三十一条)、“对任何人都不得强制其做不利于本人的供述”(第三十八条),等等,无一不是对自由价值和自由权利的正面捍卫。虽说该宪法的“始作俑者”是美国人,但仍不难从文本中发现对从战前到战时,立宪主义遭践踏、国权压倒人权的惨痛历史教训的反省和超越。这一点,只消与前一部宪法《大日本帝国宪法》稍加比照,高下优劣立判。如《大日本帝国宪法》中,第二章“臣民权利义务”部分共有十五条,绝大部分是对义务的规定;反之,“和平宪法”第三章的“国民的权利与义务”部分,共三十一条,绝大部分是对权利及权利保障的规约(姑且不论“臣民”与“国民”在法理上的区别)。
考察日本战后的发展轨迹可发现,截至二十世纪第一个十年,在长达六十五年、近三代人的漫长时段,国民的自由权利和福祉始终处于不断增殖的方向,历史的轨迹清晰可见。美国既为日本“嫁接”了一部“和平宪法”,便有义务养成自由社会的文化土壤,以利嫁接之木的生长。美国的良苦用心,甚至让日本国民从接受接吻文化开始,习惯并爱上“自由”。1946年6月,在GHQ的“指导”下,松竹映画株式会社摄制了一部故事片《二十岁的青春》,片中有一组男女主人公接吻的镜头。银幕上,男女公然拥吻,不大合乎东洋文化,令观众平生违和感。据《读卖新闻》的调查,在回收的411份问卷中,认可接吻镜头者只有27%,不认可者则达73%;其中,女性的问卷仅有7份,回答均为“No”。(橋本努《自由に生きるとはどういうことか——戦後日本社会論》,筑摩书房、2007年11月10日第1刷、31页)但对此,美方认为,亲吻既是自然的爱情表达,也是“自由”的体现,自由社会的公民完全应该接受。于是,在GHQ半强制性的行政指导下,日本的国产电影,过滤掉“军国主义、封建主义”的要素,开始导入自然、健康、人性化的艺术表现,乃至有了后来的桃色电影(Pink Movie)产业,及电视时代规模更加了得的AV产业。
新闻出版更不在话下。经过战后初期,由《猎奇》、《维纳斯》(VENUS)等黄色刊物构成的百花缭乱的“低俗杂志”(日文称“粕取杂志”)潮,1947年,荷兰性学家西奥多·亨德瑞克·范·德·维尔德的著作《理想的婚姻》被译成日文出版,热销50万册,成超级畅销书。与电影的分级制一样,出版业虽然也有规制,但高度自由化,感官小说、成人漫画,与严肃题材的文艺图书共生,各有受众,相安无事。
八十年代末,我头一次去东京,爱去神保町书店街闲逛。那些装在透明塑封中,以肥白柔美的巨乳丰臀挤满封面的杂志,每每令我心跳加速。记得有一次,在打工的餐馆,与我一起工作的女侍——一位吸烟很凶、却风韵犹存的奥巴桑,问我喜不喜欢日本。我觉得这是一个比较复杂的问题,不愿泛泛而谈,便应酬似的点了一下头。她接着问我喜欢日本的什么,面带一种期待与挑衅的表情——这真真难倒了我。看到我有些犯难的样子,奥巴桑脱口而出:“你难倒不觉得日本很自由吗?”我登时脑洞大开,不禁在心中点赞:是的,自由!不是别的,正是那种“自由”,是令我无时无刻不陶醉于其中,但却茫然懵懂,全然不知为什么而陶醉,只是时而感到内心某种悸动。除此之外,摩天大厦、纸醉金迷、沙滩跑车、东洋魔女,其实都是虚的。如此重大的发现,居然要经人提示才能领悟,足见笔者的愚钝。不过,这倒也让我领教了那个国家自由的生态:同一职场的奥巴桑,处于社会的底层,但却对自己国家的自由充满了自豪。那种自下而上的开放的空气,非常自然,自信而阳光,与八十年代的中国不无相通之处。从那以后,我便学会时时以自由的尺度,来打量、评价那个社会,并在内心与自己的国家相比较。
获得这样一种弥足珍贵的观察视角,其重要性是我多年后才意识到的。而自由之所以重要,在于它既是顶重要的价值,同时也是一项基本人权,是其他诸权利的基础。有鉴于此,日本宪法第十二条规定:
“本宪法所保障的国民的自由与权利,国民必须以不断的努力保持之。且国民不得滥用此种自由与权利,而应负起不断地用以增进公共福利的责任。”
可以说,正因了国家对国民的自由与人权的保护和公民自身权利意识的强化(包括对权利的自尊,有自尊才不至滥用),国民的自由和人权才得以确保,而建基于自由与人权之上的种种权利和福祉,才能不断增殖,始终处于最大化的方向。譬如,在高增长时期的日本,因过度追求绩效,公司职员长时间加班,甚至节假日也放弃休息,超长劳动和超短睡眠,造成上班族“过劳死”等深刻的社会问题,日人也被西方社会讥讽为“经济动物”(Economic Animal)。对此,日本政府从八十年代后期,开始致力于调整(1988年,修改《劳动基准法》,缩短法定劳动时间)。“泡沫经济”崩溃后,经济的持续萧条反而促进了日人生活观念的转型。加上大企业普遍效益低迷,难以支付巨额加班费,转而鼓励员工少加班,甚至不加班。如此,至九十年代中后期,日人平均劳动时间实际上已落在美国之后。进入二十一世纪以后,国家法定带薪休假天数又开始与EU主要国家逆转。
关于这一点,笔者有切身的体会。我曾在一家日本综合电机公司长年供职。我所从事的能源工程,特点是周期长。一个项目做下来,动辄三五年,甚至十年八年,也不在话下。组成一个联合体、共同合作的伙伴,常有美、加、法、德的公司。九十年代,作为设备供应商,在访问客户时,工作节奏常被一起合作的欧美公司工程师的休假安排打乱,日程很难调整。但九十年代末以后,日本企业的Red Day(即法定节假日,在公司的社历上以红色标记)明显增多,乃至一些美国、法国公司不得不反过来迁就日本工程师们的日程安排。有时候,在联合体各方都出席的项目设计联络会上,给西洋人解释东洋的盂盆兰节、黄金周什么的,竟颇费周章,每每凸显东西方文化差异问题——此乃题外话。但总之,自由的确保带来个人权利和福祉的最大化,而不是相反,恐怕是一个不争的事实。
其实,何止是国民的权利和福祉,连国家科技文化的发展,都与自由息息相关。战后七十年,中日两国都在反思,既反思自己,也在思考对方,并试图通过思考对方来预测中日关系的走向。今年6月底,我在一个关于中日关系的论坛上做过一个发言,对日本战后的发展历程做了一番简明扼要的粗线条概括:
“战后七十年,日本从一个战前到战时,那样一种性质的国家——靠富国强兵,每十年就对周边国家策动一次战争的那样一种非常负面的存在,可以说完全转型为一种柔软的、人性化的形象。当然,你要说它柔软的背后是什么等等,这是另外的一种视角,我们也可以随后展开。但是就结论而言,战后七十年的日本,是一个奉行和平主义的民主主义先进国家。它没有像战前那样,策动过任何军事行动,没有开过一枪。从日本最高裁判所披露出来的材料上看,包括对那些杀人、放火、投毒等凶恶刑事犯罪案的审判在内,判处死刑的人其实也并不多,从1946年到2015年,好像还不到400名,且多数集中在战后初期到五十年代。1995年,在东京市中心制造沙林毒气恐怖事件的主犯——奥姆真理教的教主麻原彰晃,被判处死刑,但二十年后的今天,仍未执行。不仅如此,在文化上,也有了长足的进步。今天,日本已有22名诺贝尔奖获得。在自然科学领域,是仅次于美国的第二诺奖大国,同时也是举世公认的软实力大国。(见“高和分享”系列演讲第三场《战后70年——中国与日本的十字路口》,微信版嘉宾对谈(上))”
所以我认为,从大方向上来说,战后日本作为一个当然的和平主义国家,已经完全颠覆了战前到战时那样一种负面的国家形象——这是一个大的判断。早在战前,日本的一些国策学者、文化保守主义者便很迷恋“文化国家”的说法。可实际上,日本真正在国际社会成功树立“文化国家”的看板,还是在战后,确切地说,是八十年代以后。“文化国家”形塑的动力,自然是文化(包括科技文化)。而文化的背后,为文化动力储能的源动力,我认为不是别的,恰恰是自由。它应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作为文化创造主体的个体(科学家、作家、艺术家等)思想的自由,二是创作环境的自由,说穿了,即免于恐惧的自由。这也可以间接回应同样是立宪政体,何以战后日本的成就要远远大于战前的问题。同时,也可以说明,何以近两三年来,尤其是在最近的安保法案斗争中,竟会有那么多作家、艺术家、包括诺奖得主在内的科学家,站出来反安保、反安倍、反改宪。
▲图:笑福亭鹤瓶嘲笑安保法案
日本艺能界有一条不成文规:艺人不参政。尤其是搞笑艺人,保持政治中立,既是职业操守,亦是饭碗所系(你编排政客的段子,毕竟不能让观众以为是为反对党坐台)。但著名笑星笑福亭鹤瓶,却公然在其所主持的NHK综艺节目上,嘲笑安保法案。其不惜甘冒大不韪,撕破业界“潜规则”,嬉笑怒骂的姿态背后,其实是对自由的捍卫。不仅是笑福亭,著名艺人SHELLY、渡边谦,国际音乐人坂本龙一等人,均亮明立场,旗帜鲜明地加入了这一场斗争。因为,没有什么人比这些艺人、明星们更懂得,创造的边界等于自由的边界的道理。
▲图:国际知名音乐家坂本龙一出现在反安保集会现场
我这样说,大概有些人觉得笔者又在危言耸听。至少那些当初对我的“窒息”论抱有怀疑的朋友,大约会再次摇头。好,那么我们来看一下,近两年日本的社会、政治的“磁场”变化是如何影响艺术创作的。今年夏天,东京都现代美术馆举行了一场企划展,主题是“大人孩子都来思考:这里是谁的场所”。著名前卫艺术家会田诚,应邀以自己的多媒体装置作品《会田家》参展:展场一隅,艺术家携同为艺术家的妻子冈田裕子和儿子会田寅次郎辟出一个空间,作为模拟的家庭。从天花板上垂下一块白布,布的顶端用毛笔着大大的“檄”字,左端是“要求文部科学省”和艺术家的署名。然后,从中间到右端,用毛笔写满了对文科省的要求书,如“提高教师工资!”“新国立竞技场的问题全部让俺来解决!”“教科书检定意义何在?”等等。展出后,作品因“带有政治性”,被馆方要求撤下。对此,会田诚抗议道:
“文字的内容本身真没啥了不起。也并不是说在上面写了什么一针见血的意见。国民每个人都有的不平不满,即使是并非专家的一般平民,即使是孩子,也可以表达意见,而不必在乎谁,是民主主义的原则和理想。简而言之,我想把诸如“不必忍耐”、“不用压抑自己的声音”这样的一种人生态度传达给我的孩子。而这种态度以稍带夸张和幽默的、象征性的视觉形式呈现,便是这个名为《檄》的装置。”
虽然宪法明文“保障学术自由”(第二十三条),但就艺术现场而言,客观上由于公立美术馆等设施是靠国民的税金来维持运营,公然对某个党派、宗教表达支持或反对,难免会引发争议。美术馆的运营方如系出于公共利益的考量,做出撤展判断的话,尚可理解。但文部科学省是独立于任何党派的政府行政机构,且艺术家的诉求也很稀松平常,与舆论相比,算得上温和,可还是被强行撤展。
另据《朝日新闻》报道,今年初,在东京都练马区的一间民营画廊,艺术家们举办了一个题为“表现不自由”的展览,参展作品全部是近年在日本国内各种艺术展事中,遭撤展、被抹消的作品。前卫艺术与摇滚一样,本来就带有强烈的先锋色彩,并不单纯是为公众挠痒痒,而是天然地带有社会批判的性格,所以才被贴上“前卫”的标签。而出于某种暧昧的“政治性”判断,干预艺术创作,在五年前,都是难以想象的,今天却屡屡上演。有些案例,甚至招来了警视厅的介入。只消对日本当代艺术史多少有所了解,便不难嗅到笼罩在艺术现场的时代空气。
▲图:“表现不自由”展览作品:中垣克久《時代的肖像》
自由一旦开始后退,当然不会仅局限于某些领域,而是全线后退,且必然伴随权利空间的收缩。近年来,一个标志性的信号,是《特定秘密保护法》的出台,笔者个人把该事件看成是国民权利的一次重大失守。与今年9月19日凌晨,被执政联盟强行在参议院通过的被统称为“安保法制”的11个与安全保障相关的法案一样,2013年11月至12月,众参两院分别通过了《特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统称《特定秘密保护法》),并于2014年11月正式投入实施。该法是安倍晋三第二次内阁成立后,倾力推动的一个重要立法工程。
早在冷战期的1985年,自民党曾规划过《防止关系国家秘密的间谍行为的相关法律》
(简称《防止间谍法》),旨在应对潜在军事对抗下的情治活动。但彼时由社会党主导的“革新”势力强大,市民运动也很生猛,此法被认为会强化政府集权,从而压制国民主权,经过在野党和大众媒体的努力,成功废案。但安倍上台后,却拾起废案的骨架,并试图重新包装成日本走向“普通国家”化的一个道具——即《特定秘密保护法》。
该法虽然拿“国家机密”说事,但主要目的其实并不是“抓间谍”,而是剑指渗透进政府的市民运动和大众传媒势力,实际上的着眼点在于对国内社会的监控。所谓“特定秘密”,被笼统划分为涉及“防卫”、“外交”、“防恐”和“防止特定有害活动”四类,定义暧昧,且越往后范围越模糊。而定义模棱两可、边界之不甚清晰,则为官僚的寻租预留了通道,涉密情报的范围只怕会越扩越大。加之缺乏第三方监督,涉密情报的解密期不明确,某些国民日常的职务行为很可能会祸起萧墙、动辄得咎,如新闻记者有被控“非法窃取国家机密罪”的风险,而国家和地方公务员则有被追究“泄密罪”之虞。更有甚者,该法还附设了“适应性评价”机制——即对涉密人员及其家属的个人信息,可进行常规的检查、评估。且评价范围并不仅限于国家公务员,可延伸至警署、政府外包企业,乃至国会议员和公益机构人员(参见《特定秘密の保護に関する法律》、第五章)。而作为评价依据的个人信息,既有一般信息,也包含个人隐私,如某人的海外旅行记录、信用状况、饮酒节度,等等,不一而足。
如此法律,直接挑战了国民的知情权、言论自由权和报道机关的媒体权利,且对国民的自
由、隐私权,构成了威胁,其对战后民主主义社会的冲击之大,可想而知。付诸国会表决前,即遭到日本新闻协会等传媒界和学界的强烈反对。两次表决,均遭遇在野党的拼死抵抗。表决通过后,安倍内阁支持率骤降十个百分点,首次跌破50%(达47.6%)。(参见日本共同社2013年12月8至9日民调结果。)
如果说,《特定秘密保护法》是以保护“国家机密”之名,行监控社会之实的话,那么即将投入实施的另一项着眼于国民个人信息的举措——共通番号制,则是殊途同归。2011年底,我曾在《新京报》上撰文,谈日人的“身份证”问题。为什么要在身份证上打引号呢?因为日本人根本就没有身份证。日人不仅没身份证,甚至对人口户籍的“数目字管理”说不,拒绝导入“国民总背番号制”。(即国民每一个人都有一个像运动员那样的后背番号,以识别身份。)乃至从1970年开始检讨的这项制度,因遭到国民和舆论的强大阻力,至今难以完全落地,已名存实亡。何以至此呢?说起来,还是出于国民对国家主义的恐惧和警惕:“对国民来说,一旦导入国民总背番号制,至少为征兵、徭役等国家主义‘恶用’提供了便利和可能,有朝一日,难保不会再度变质为战争装置。”(《中日之间》,刘柠著,中信出版社,2014年1月第1版,278页。)
然而,此一时彼一时——这一切,正在成为过去时:安倍政府绕过争议巨大的国民总背番号制,另起炉灶。2015年5月,通过了“社会保障·税务共通番号制”(简称共通番号制,或My Number制)。从2015年10月起,每一位日本国民(包括海外常驻人员)都会收到从户籍(住民票)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机构,以简易挂号信形式寄来的书面通知书。通知书中夹有一张申请卡,由收信人填写后寄回。然后,收信人可在地方政府的指定窗口领取一枚刻有12位数号码的卡片。此号码与个人的社保、纳税番号统一,是唯一号,跟随一生,即“My Number”。从2016年1月起,国民凭此号码,可在政府机构中办理从医疗保险、厚生年金、雇佣保险,到受灾时的生活补助、税务申报等各项手续。政府的宣传册子上,称此项举措具有三个优势,即“行政高效化,便民,有助于实现一个公平公正的社会”。
当然,My Number的用途远不止于社保和税务,该措施的根本诉求在于政府对国民个人信息的一元化管理。为提高使用率,政府还检讨出台一些鼓励性政策,如对持有My Number的消费者,可给与每年4000日元的返现补偿等,但同时也意味着消费活动须全额申报。而随着普及率的进一步提高,护照、信用卡、银行账户等与My Number捆绑也许只是时间的问题。对此,一般国民的反应大多只停留在对个人信息泄露的担忧上。但知识界则有舆论指出,My Number本质上是监视番号,安倍政府的“深谋远虑”是构筑一个“超监控社会”,以向战时体制过渡。更有一些大学教师担心,那些毕业后因就职困难,一时还不起奖学金(名为“奖学金”,实际上是面向贫困生的变相贷款)的贫困生,将会被“经济征兵”。
就这样,安倍政府不费吹灰之力,便置换了久拖不决、有名无实的国民总背番号制的政策内核,以更加富于战略性、可操作性,且覆盖面更广的My Number取而代之,无疑是一次成功的侧面突围,一次低成本、高收益的漂亮的暗度陈仓。My Number制刚刚启动,也许还没到对其政策实效“盖棺”的时候。但从方向性和性质上来说,与《特定秘密保护法》一样,是自由和国民主权对政府行政权力的“让渡”。有了这两样“利器”,安倍政权(或未来其他自民党政权)的“普通国家”化程序想不提速也难,而国民、媒体和社运的制约作用将被进一步削弱。道理非常简单:对公共信息,你(国民)不得置喙。而你的个人信息,则由我(政府)来管理。你问我是如何管理的,程序有无问题,对不起,这是“特定秘密”,无可奉告。真可谓“翻手为云覆手雨,怎么出牌都由你”——战后历届政府的行政权力,何曾达到过如此“理想”的境地?
在“集体自卫权”已然松绑,“安保法制”已然成立,日本理论上已然变成“能战”国家,自卫队(不久后也许将升格为自卫军)的足迹将无远弗届的今天,如果单就“和平宪法”的核心条款第九条而言,其实已根本无需动刀。但路线图既已确立,安倍及其继任者应不会停止改宪的步伐。因为,他还需要向国民和国际社会证明日本仍是法治国家。说白了,是政府行政释法的精神,亟待宪法的“追认”。否则,作为立宪民主国家,于情于理于合法性,都意味着一种缺失。
不过,横竖要改宪的话,安倍的手术刀绝不会仅止于第九条,很有可能对现行宪法“伤筋动骨”。从2012年4月,自民党(彼时自民党在翻盘前夕,尚为在野党,总裁是谷垣祯一)内部通过的《日本国宪法改定草案》(简称“草案”)的骨架来看,一个总的评价,是“人权缩小,义务扩大”。从战后日本“人权进步、国权后退”的宪政发展轨迹上看,无疑是“反战后”的。对此,著名宪法学者、日本律师联合会宪法委员会副委员长伊藤真指出:
“其总的特征,一言以蔽之,是人权保障度弱化,课以众多的义务,在扩大权利上呈后退态势。”(伊藤真《憲法は誰のもの?——自民党改憲案の検証》,岩波書店、2014年5月15日第3刷、37页。)
另一位学者、上智大学政治学教授中野晃一则认为,自民党的改宪绝不会止步于第九条的和平主义,(草案的)“准星甚至照准了包括基本的尊重人权、主权在民在内的战后宪法的根本原理,甚至连作为前提的立宪主义恐怕也难幸免”。如对现行宪法第十章中的第九十七条,关于“基本人权本质”的条款(即“本宪法对日本国民所保障的基本人权,是人类为争取自由经过多年努力的成果,这种权利已于过去几经考验,被确信为现在及将来国民之不可侵犯之永久权利”),全文本被删除;新增的第九章中,追加了“紧急状态”条款。其中,第九十九条如此写道:
“在紧急状态宣言发布时,按照法律的规定,内阁除了可制定拥有与法律同等效力的政令外,内阁总理大臣可划拨财政上必要的支出,并可对地方自治体的长官下达必要的指令。”
改宪改到这个份上,已然不是“伤筋动骨”的问题,只能说是战后和平主义的根本性变轨。
诚然,笔者也理解,日本政坛的急速保守化,自有其内在成因和外部动力,非一日之寒,某种意义上,是八十年代以降,政治右倾化的一个归结,自有其必然性的一面。特别是近十年来,政府权力的强化(这种强化很大程度上又集中在首相官邸)与社运和媒体的弱化,反差鲜明,乃至今天的政治现场在不知不觉中已发生了微妙的变化。
一个耐人寻味的现象是,政府高官越来越敢于放言,舆论弹劾作用已相当有限。如2013年7月,副总理兼财务相麻生太郎访美时,谈到改宪问题,竟脱口而出“难道我们不应该学一学纳粹的手法吗”,不仅引友邦惊诧,还遭到犹太人团体的抗议。
另一个最近的例子,是“国民艺人”福山雅治宣布结婚后,令全国女性“晕倒”,官房长官菅义伟在记者会上表达祝贺:“结婚是好事。多生孩子,贡献国家。”
诸如此类带着赤裸裸战前范儿的“失言”,要搁过去休想蒙混过关,但在今天却基本无需道歉,舆论也就是骂两句而已,国民甚至都懒得追究了。
不止一位学者、记者,说过今天日本的氛围与三十年代颇相似的观察;刚刚经历过一次大手术的作家濑户内寂听,甚至说她“重新听到了军靴声”。我个人并不认为日本会重蹈战前的覆辙,但这些担忧显然也不尽是杞人忧天。以不久前的反安保法案抗议运动为分水岭,我个人尊敬的学者内田树、小熊英二都不约而同地表达了一个时代结束了,日本正站在历史的新节点上的观点。那么,日本究竟将向何处去呢?这是日本国民和我们共同关注并深长思之的大问题。当然不会有简单、现成的答案。
作为我个人,我只能说,我爱自由的日本。或者说,我之爱日本,原本就是因为爱自由。而一个自由的日本,真的会渐行渐远吗?
回复[1]:
独屏 (2015-10-08 20:30:29)
无病呻吟!
日本的问题是,不像美国在50年代经历麦卡锡主义的洗涤
对媒体等部门的左翼共产分子进行了大扫除
日本的左翼实在太猖獗了
现在完全是对长久以来的左倾一统天下的一个反动。
回复[2]:
小木樨花
(2015-10-09 11:50:01)
横向比比看 对国家机密保护没有立法的 有几个国家呀
マイナンバー的引进对提高行政效率有很大意义 要侵犯公民隐私监视公民 没这个制度照样能干!
这文章真够长的...... 就说那瀬戸内さん,给人说说佛法叨叨不痛不痒的人生相谈也就算了,对今后年轻人与国家及安保的关系 还真没发现她有啥具体见解的!她自己年轻时候和丈夫的学生搞婚外恋搞一堆情人,离开了丈夫倒也无话,这女人连自己亲生孩子都抛弃了……这种女人也许有资格谈文学谈人生 唯独没有资格谈对年轻一代的责任!
芥川龍之介曰く:
「私は第三者を愛するために
夫の目を盗んでいる女には、
恋愛を感じないことはない。
しかし第三者を愛するために
子供を顧みない女には、
満身の憎悪を感じている。」
伊藤真是我尊重的人 他曾在他办的私塾开展览痛诉侵华战争时期日本对中国平民带去的灾难。但遗憾得很 他对现在的中国和中国人毫无了解 他不知道多少中国人认为和日本还要打一仗。他和集团自卫权违宪论的那些学者一样 只会谈理想论 尖阁列岛如果有人来占 他们的和平宪法理想一点用都没有。
还有什么对艺术家展品的限制 这种没影子的事情拿出来说也只有朝日了。谁 以什么方式作了什么限制呀?不是公权力干的别扯出来说事。中国官方背景的人来日本可以不经批准没有审查办报 就是对这种无中生有的“限制”的反击。
左翼猖獗的时代应该结束了。有些演讲会等活动 左翼在会场附近闹 给设施管理者施加压力 活动不得不取消的事情常有发生.......
最后 我认为一个中国人来对日本谈和平宪法论和公民自由保障 本身就是厚脸皮到了极致。知耻又有勇气的 可以对本国政府谈谈去。
回复[3]:
夏雨
(2015-10-09 13:57:07)
哇塞,小花呀!,,,,,(省略几百字)
日本左翼的书生气,理想化,还可理解,毕竟长期生活在民主社会里,对周边的变化总是从好的方面去领会。
作为中国人知识分子,有如此天真的见解,如果真是自心而发,说明他的视野,他的智商,分析能力也是属于out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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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花,前几天,许多人在隔壁祝贺你,看到了吗?
回复[4]:
二进宫 (2015-10-09 16:01:32)
师太是经历过战争的人。
师太和你说过同样的话。
不同的是,师太说的是自己
政府的决策需要媒体的监督
需要学者的指正
需要人民的批评
需要.......
因为它太强大了
回复[5]:
小木樨花
(2015-10-09 16:14:45)
有人老爱吹GHQ占领时期美国如何给日本带来民主自由
好像二战前日本就是一片黑暗 其实在战争动员令发动前,日本老百姓享有的民主自由权利在当时的世界上也算是不错的了。战时体制对公民权有所限制,在美国也一样发生过:日裔美国人剥夺财产关集中营里去……
GHQ占领时期,麦克阿瑟为取缔思想,雇佣人员对私人信件进行拆阅,发现对占领有怨言的,甚至抱怨生活困难的,都要进行报告……这种手法也够法西斯的。当时被雇拆阅信件的人员回首那段日子依然觉得痛苦:我背叛了与我境遇相同的国人,许多人只是抱怨生活困难就被查……
除了对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的侵犯,GHQ还对报刊杂志进行全面审查,凡是不符合GHQ的一律取缔。这和日本在二战期间进行审查的臭名昭著的“不许可”没有任何本质的不同。只是由胜利者来干这个事情就没有人追究而已。
对集会示威游行、工会活动的自由,GHQ也是管得紧紧的……
回复[6]:
小木樨花
(2015-10-09 16:51:04)
强大?先像瑞士和德国那样,有更广泛的集团自卫权和征兵制了再来说日本政府强大吧。
政府做的事情当然要接受国民的批评监督,只是,批评监督的时候先学习学习,瑞士德国那样的给人和平印象的国家有没有类似法律和制度。别叫唤了半天,其实是别的国家早就视为理所当然的事情。并且,任何批评监督的声音本身也不能免于其他人的批评指正。
同时,批评监督等意见表达,最终不是靠喊声大动静大,也不是靠师太的法力。民主国家自由国家,政治意见不同最终得通过法治途径,走法定程序,看能否依程序通过法案。通过了就别唧唧歪歪的,不服气的,来一次总选举吧。
回复[7]:
白猫 (2015-10-09 16:29:15)
这标题就矫情死了,谁管你爱不爱。
回复[8]:
小木樨花
(2015-10-09 16:35:35)
按照刘柠先生的逻辑,没有自由的国家他肯定是不爱的
不过我好像没看到这方面他对中国的批判呐。
回复[9]:
独屏 (2015-10-09 19:13:57)
居候,还挺不把自己当外人。
回复[10]:
刘宁先生以一介分身,就引得镜子上三大女将集结。
深谷 (2015-10-09 23:33:00)
也算是不容易了。
回复[11]:
二进宫 (2015-10-10 00:48:12)
民选产生的政府会不会做错事?
民主制度是不是大家都同意的多数欺负少数?
叫多数制度也可以吧?
多数人的意见得到了实行,少数人的意见就可以充耳不闻吗?就一点道理都没有吗?
这制度公平吗?合理吗?全面吗?我们应该站在多数的一面吗?
回复[12]:
二进宫 (2015-10-10 00:59:37)
无论哪国政府,无论它做什么,它永远做得不够好,它永远不对--------这是我的看法
回复[13]:
小木樨花
(2015-10-10 08:06:27)
》民主制度是不是大家都同意的多数欺负少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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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制度是公共事务由多数派决定,但民主制度不能侵犯少数派的人权。哪些人权不可侵犯 在宪法上基本列举了,后来新发展的人权在案例中也得到了确认。
你说多数人欺负少数人 这当然不允许 不过你得具体说出侵犯的是哪些少数人的何种人权。
宪法并不保障少数人的政治要求得到满足。
随便买一本宪法课本学习下再来谈民主和人权吧。基本概念搞错的话没法讨论的。认为集团自卫权违宪的宪法学者写的宪法课本也行。
回复[14]:
小木樨花
(2015-10-10 08:12:01)
回复[12]: 二进宫 (2015-10-10 00:59:37)
无论哪国政府,无论它做什么,它永远做得不够好,它永远不对--------这是我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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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说得不错
认为它做得不对 得用宪法规定的手段纠正它,比如内阁不信任案。这次没通过吧。你还有别的符合宪法的办法的话说出来听听?民主党怎么就没想到呢?
回复[15]:
二进宫 (2015-10-10 15:15:50)
我把政府都否定了,学什么宪法?
你自己去吧
回复[16]:
东京博士
(2015-10-10 15:20:03)
政府等于宪法,只是世界上极少数的某几个国家,通常这两者是无关的。
战后日本,政府不断上台垮台,走马灯似的换了几十届,但宪法只有一个,而且至今从未变过。
回复[17]:
总结
二进宫 (2015-10-10 15:32:42)
政府的决策需要媒体的监督,需要学者的指正,需要人民的批评,需要.......
因为相对于个人来说它太强大了。
民选产生的政府也会做错事,历史有无数的先例。民主制度就是大家都同意的多数欺负少数,他们可以强行通过各种法案,制定宪法改定宪法。
叫多数制度吧,多数人的意见得到了实行,少数人的意见可以充耳不闻
这制度不公平,不合理,不全面,我们应该和人民站在一起
呵呵 吃饱了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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