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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世峰原本合法的执行对江歌的「现行犯逮捕」如何就变成了激情杀人案了

东洋网友 (发表日期:2017-11-18 23:21:07 阅读人次:934 回复数:0)

  (作者:中山英雄,中山英雄国际妇道育儿塾长)东京发生的江歌被杀案件已一年左右了,剧情已经有了新的进展。

  


  
首先,原本传说中的江歌之母是死了丈夫的寡妇,真相是江歌之母是一个有过二次离婚经验的女人,江歌之父还活在人间!江歌之母隐瞒欺骗了江歌二十年,那就是江歌之父还活在人间的真相!据中国的新闻媒体报道,有过二次离婚经验的江歌之母,曾被江歌之母的父亲指责为离婚的后果都是江歌之母。江歌之母是一个不能从一而终的女人。江歌出国前,江秋莲告诉她(江歌)“那个人(江歌之父)还活着”,“你如果想见他,我可以告诉你地址”,江歌说不想见(亲父)。江歌之母竟然能欺骗隐瞒江歌二十年,生父还活着的真相!这是多么残忍的女人啊?!

  
中华传统道德有「好女不侍二夫」,江歌竟然还赞成母亲改嫁?!我怀疑是不是江歌之母又在说谎自我美化?!父亲尚在人间,子女岂能认贼作父?母亲岂能改嫁、赤身裸体被人骑在身下?江歌身为子女此乃不共戴天也!江歌与江歌之母已经走火入魔到了何等的程度啊?!没有父亲教育的孩子是不健全的,有缺陷的。所以江歌之死也不是偶然的!子不教父之过。中国传统文化有:「养女不教不如养猪。父者子之天也,贬父者贬天也,逆父者逆天也,该受天罚。夫者妻之天也,贬夫者贬天也,逆夫者逆天也,该受天罚。」

  
据中国的新闻媒体报道,江秋莲在日本为案子奔波时,江歌的生父打电话来了,想让她协助他去日本,她拒绝了,“这24年我能一个人负担她的生,我就能一个人负担她的死。”

  
孩子也是父亲的,不是母亲一个人的,孩子死了,这个离婚二次的女人还要固执的断绝孩子的亲父对自己心爱的女儿的最后思念,这是何等的残忍?!

  


  
没有亲父的孩子是对孩子的最大的虐待!江歌之母竟然欺骗隐瞒江歌二十多年啊,让孩子二十年受骗上当,误以为自己的父亲早已不在人世,见不到自己的亲父亲,江歌之母是多么冷酷的女人啊!江歌之母的父亲也说了离婚的后果都是江歌之母自己造成的!这就是离婚原因及后来不幸的铁证!

  


  
江歌之母还有多少秘密隐瞒在呢?!被害人证人刘鑫的父母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全被江歌之母公布于众,江歌之母却隐瞒了江歌之父的真实姓名及所有的情报,把第二次与他人结婚离婚的记有离婚时间的离婚证公布于众,与江歌之父的第一次结婚离婚时间却隐藏起来。能对自己的孩子隐瞒欺骗二十年,还有什么事情隐瞒呢?!

  
传说中的杀人者陈世峰携带刀子杀害了江歌,原来是有些人在有组织的造谣,据报道陈世峰交代刀子竟然是江歌的。在日本携带刀子的话是犯罪行为,如果当时陈世峰能主动报警的话,江歌被当场逮捕的可能性很大,会被判刑的,那一切就完全改写了;依据日本的刑事诉讼法地213条,如果江歌非法携带刀子的话,属于现行犯罪,任何人无需逮捕状都可以直接将携带刀子的犯人当即执行逮捕,移送给警司法警察或检察院。如果陈世锋当时这么做的话,则合情合理。即使江歌当场负伤了,夺江歌的刀子也是合法的行为,受到日本法律的保护的。

  
陈世峰本意是希望与刘鑫和好复缘的,不是来杀任何人的。陈世峰对刘鑫其实是一往情深的,是儒学名门孔子学院的老师,绝对无杀害刘鑫的目的,也无杀害江歌的目的,如果陈世峰要杀害刘鑫的话,那机会是很多的,早就会把刘鑫杀害了,分居当天也可以杀掉刘鑫的,至少比杀害江歌的机会要多得多,陈世峰也不想杀江歌的。

  
单亲母亲或离婚女人教育出的孩子知识面是有欠缺的。缺乏父亲健全教育的江歌的态度激怒了怒发冲冠的陈世峰,据说江歌被砍了很多刀,流血过多,不治身亡。为何要怒砍江歌那么多刀,那肯定是忍无可忍,恨之入骨了!当然这时事件的性质就不是执行对江歌的「现行犯逮捕」了,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了,由于陈世峰涉及到与刘鑫的纠纷,加之夺刀之后,又多刀刺杀了江歌,原本合法的对江歌的「现行犯逮捕」,就演变成为了激情杀人案了。打个比方如果任何其他人,夺了江歌的刀,即使把江歌最小限度的打伤了,将其扭送司法机关,是执行日本刑事诉讼法213条规定的「现行犯逮捕」,是合法的正当行为。

  
陈世峰杀掉江歌之后,并无伤害心爱的曾同居女友刘鑫的意思,而是选择离开了。据报道警察接到邻居报警,刘鑫自称才知道江歌已死。刘鑫曾表示自己不知道杀害江歌的到底是什么人,这是否显示陈世峰尚对曾同居过的刘鑫尚有「夫妻」情谊,不得而知。

  
宁拆十座庙,不破一桩婚。女性不要搞什么闺蜜,离婚的散伙的大都与闺蜜有关。闺蜜介入男女纠纷被杀的事例多如牛毛,可是还是有不知死活的人前仆后继。杀完之后,江歌之母就与刘鑫及其父母「口水仗」开打了,笑死了全世界的各国人民!

  


  
给大家普法教育一下,在日中国人“徐静波”胡吹:“因为江歌妈妈不懂日语,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都送到了我的办公室,我把厚达一尺的案卷看了几遍,包括凶手陈世峰的供词、刘鑫的证词、警方保留的刘鑫报警时现场录音和刘鑫与江歌最后对话,刘鑫与陈世峰、刘鑫与江歌微信联络的记录。”

  
根据日本的刑诉法,文中所说的“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徐静波是绝对无权、也无法看到的。除了检察官、裁判官及陪审员等司法机关的特别公务员之外,可以看到案卷的只有被告人陈世峰的律师,这是公诉案件,被害人即使请有律师也仅仅只是配合检察院的角色,作为证人的刘鑫也是无法看到案卷的,当时不在案发现场的江歌妈妈如何能允许看到的所有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呢?!谁敢在日本这么胆大妄为呢?!这纯属是瞎胡扯!

  
徐静波自称依据“日本警方和检察院的所有调查案卷的复印件”,未审先判、公然指责被害者证人刘鑫负有很大责任?!公然威胁被害人、证人刘鑫:假如xxx,一辈子都不会原谅被害人证人?!真是胆大包天了!这里是日本,徐是在日中国人,其言行当然受到日本的法律制约。自我发出预警信息之后,徐静波和江歌之母暂时停止了新的一轮宣传,我将拭目以待。

  
陈世峰还是儒学名门孔子学院的老师,陈世峰的父母,把儿子好不容易培养大学毕业了,又把儿子送到日本来留学读研究生,指望其能学业有成,谁知与不能从一而终的女人同居,深陷情网,最后不能自拔,被激怒之下,为情杀人,现在身陷牢狱,等待问斩,其父母的担心可以想像出来的。150万中国人无视日本国刑事法律,对陈世峰发出了死亡的威胁,一些不负责任的媒体和个人对被害人证人刘鑫未审先判,甚至发出了威胁。

  
我认为有关人权组织应该积极介入呼吁日本政府,对在日中国人陈世峰和刘鑫给予紧急人道保护,依法签发“定住者”在留资格,以免其人身安全在中国受到非法侵害。

  
我的博客很少人知道,影响很小,庙不在大,有仙则灵。

  
2017年11月18日于东京(中山英雄国际妇道育儿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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