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枪击洛杉矶中领馆

夏雨 (发表日期:2011-12-21 14:10:35 阅读人次:1293 回复数:2)

  与警卫冲突 发射9枚子弹 幸无人伤亡 枪轰洛杉矶中领馆 亚裔男自首

  
星岛日报

  


  
本报记者钱美臻、程嫣洛杉矶报道

  


  
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15日惊传枪击案,一名抗议男子当天下午在领馆办公楼外放枪,他在和领馆外的警卫发生冲突后想要射击警卫,结果子弹仅打中了领馆办公室楼的外墙。洛杉矶警方指出,肇事人是年龄为50、60岁的亚裔男子,但是未确定其是否抗议者以及其射击的目标。至当日傍晚,嫌犯自首。案件中也暂无人员伤亡。中领馆发言人表示,已向美国国务院提出交涉,确保领事馆工作人员安全。

  
洛杉矶市警察局(LAPD)发言人堪贝尔(Derek Campbell)下午5时指出,案件发生在下午2时15分,地点在位于洛杉矶市Shatto Place 400号街区的中国领事馆。目前确定嫌犯是一名50多岁的亚裔男子,其射出的子弹最终击中了中领馆的建筑。嫌犯发射9发子弹。

  
根据洛杉矶时报报道,肇事男子是一群抗议者中的一人,案发前,领馆外的警卫和该男子发生言语冲突。警卫将其抗议招牌抢走,并丢进了垃圾桶。在矛盾激化后,该男子从车内向外开枪射击警卫,但是没有射中警卫,结果子弹打到了领馆的建筑。该嫌犯已经在当日傍晚向警方自首。

  


  
中领馆向美交涉

  


  
中领馆发言人樊锦当日下午表示,根据警方要求,相关本案的细节暂时不便透露。她说,下午2时15分左右,一名不明身份的歹徒向领馆开枪射击后逃逸,未造成人员伤亡。领馆在案发后第一时间通知了洛杉矶警方,同时向美国国务院提出交涉,希望缉拿歹徒,将其绳之以法,确保领馆工作人员安全。警方稍晚有找到作案枪枝。

  
警方现场发言人桑巴在当晚6点30分对媒体表示,15日上午10点左右,一名疑似华裔男子前来中领馆抗议。他在对面大街抗议。目前不确定其抗议内容。他当时手持一小面美国国旗。该男子抗议一些时间后离去,但后来在下午2点左右,他又返回来,开车经过领事馆时,在车内向领事馆射击数枪。大约在下午4时45分左右,一名60多岁的男子向洛杉矶市威尔谢分局自首,但这名自首者是否是持枪人,现还在确认当中。

  


  
子弹击中领馆外墻和门

  


  
本报记者事发后前往中领馆所在地查看。只见中领馆所在的街区shatto Place,从第4街到第5街的整个街区都被警方封锁,大街每一边圴有3到4名警员把守。中领馆副总领事孙伟德表示,被枪击中的是中领馆办公大楼。枪击发生时,中领馆里面有工作人员正在工作。子弹从正面打来,除打中领馆的外墻外,还打中里面的一扇门。到下午5时许,总领馆的部分工作人员已经下班回家,但有部分工作人员留在现场协助公务。

  
一名在附近散步的居民对记者说,他虽然听说了枪击案的发生,但是并没有在现场,只知道是馆事馆被打枪。

  
虽然枪案发生在下午时分,但是直到晚间6时洛杉矶警方依旧在现场布置了大量警车。警方直升机一直在天上盘旋,有4到5名警员在领馆外墻上用手电筒探查。另有10多个警员散布在四周地区。虽然警方公布了初步信息,但当晚依旧在现场调查。

  


  
枪案或与韩驻华使馆遭袭有关

  


  
15日下午发生的抗议者在中国驻洛杉矶总领事馆办公楼外放枪的案件,因此洛杉矶华裔社区激烈讨论。据关心时事的人士指出,该案很可能与韩国驻北京大使馆13日遭气枪钢珠袭击、打碎玻璃一案有关;时下中韩两国民众情绪激动,互相抗议,矛盾激烈。

  
据报道,韩国驻北京大使馆的枪击案发生在13日下午12点30分至1点30分,大使馆大楼遭到从外部发射的钢珠袭击,导致楼房内一间休息室的大型防弹玻璃出现裂纹,但是并未造成人员伤亡。韩国驻北京大使馆在案发数小时后才发现防弹玻璃被打裂,案发当时并未传出开枪的声音,再加上钢珠的形状推断,原因为来自外部的袭击,且肇事者很可能用空气枪射击。韩国大使馆方面认为,此次若瞄准特定人员开枪,可能会造成致命伤害。

  
此次是韩国驻中国大使馆成立以来,第一次遭到钢珠袭击,在各界引起强烈震动。有人认为,这是中国渔民刺死韩国海警事件继续发酵的结果。

  
本报记者程嫣综合报道

  
中国要求韩确保华使领馆安全

  


  
中国渔船船长涉刺死韩国海洋警察风波继续,韩国仁川海洋警察署15日表示,当天扣押了另一艘,在「鲁文渔15001」号事发现场的中国渔船「辽葫渔35130」号船长。中国方面,外交部则强调中方已向韩方提出交涉,要求韩方确保中国驻韩使领馆及中国在韩人员和机构的安全。

  
韩联社报道,海洋警察署指,「辽葫渔」号涉嫌于周一在仁川市瓮津郡小青岛西南方87公里海上,与「鲁文渔」号一同非法作业时,为妨碍韩国海警查扣工作而蓄意撞击「鲁文渔」号。「鲁文渔」号是船长程大伟刺死韩国海警事件的肇事中国渔船。

  
事发后,愤怒的韩国示威者多次到首尔的中国使馆前抗议。中国外交部发言人刘为民15日表示,中方「严重关切」韩国示威者的过激言行,中方已向韩方提出交涉,要求韩方确保中国使馆及中国在韩人员和机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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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1]: 铤而走险为哪般 夏雨 (2011-12-21 21:52:57)  
 
  这位亚裔男名叫张宝良。原上海人。65岁。作为一个曾经来自中国的普通人,他为何要在美国以身试法,去枪击中领馆,作出如此惊天动地的案子呢?

  


  
其中必有隐情。

  
「这也许是张宝良中领馆抗议的主要原因:被上海杉达学院欺骗」2011-12-20

  


  
(原书160页-164页)

  
上海杉逹學院設下的騙局

  
到了學校, 從一些介绍的材料穫知, 這是上海第一所正規的四年制的私立大學, 成立於九十年代初, 學校已經有一定的規模, 有好幾千名學生, 設備也基本完善, 並且已經有約二十名的外籍教師在該校工作。在學校里,我穫得了熱情的接待,姓薛的年紀約六十歲的副校長满臉堆笑地介绍了學校的情况,學校里有好幾個院系,其中有外國語學院和旅游專業等,是我的特長和興趣所在,這所學校也很出名了,一些上海市的高級官員都到這個學校來參觀過,在一些地方的牆上掛著這種照片。我後來穫悉, 這所學校由中共上海市的一些高官投資建立, 後來倒臺的陳良宇也是其中的一個重要股東。

  
同副校長面談後,接著由外國語學院的院長,一名老教授同我見面,對我作了某種考核後,表示希望我能到他的外國語學院去教英語。接著杉逹學院的蒲姓人事處長同我交談,這是個女性,年紀也在五十歲以上,談判開始,她即主動向我提出如果我應聘任教到外國語學院担任英語教授,我的月薪是一萬元人民幣,每周上14-15節課,一年的合同,一年發12個月的薪水,學校提供住房。後來在她提出的年薪應不超過16萬的前提下,我提出了月薪一萬二或一萬三的建議,她回答説是可以考慮的。在這様的情况下,應聘的條件也就談妥了。最後她説明,根據學校教學的情况,希望我能從2006年2月初開始到學校任教。由於我需要時間回美國作準備,因此我在當年的九月中旬離開上海回美國。到我西佛吉尼亞的住處後,我就開始準備起來,為了謹慎一些,我隔了一個月後,從美國住處打了長途電話到上海杉逹學院,蒲姓處長依然是一片熱情地希望我能在來年的二月初準時到該校任教。由於我住的是出租公寓,因此要把住處退回給房東,我把許多生活用品送了人,如家具,被褥和整套的餐具,我也不得不把花了很多錢整修的汽車賤賣。這様經濟上損失了不少。

  
當年12 月初,我告别了西佛吉尼亞,乘坐飛機到逹上海。到逹後幾天,我即同蒲姓處長聯係説明我已經為了該校的工作到逹上海,她依然是充满熱情,要我好好地休息,準備到學校來簽訂合同。由於十二月面臨學生大考和寒假,根據學校的意見,我在當年十二月中到該校準備簽署合同。這次接待我的是該校國際交流處的鍾姓副處長,是一位年輕的女性。

  
然而,當我把正式合同本拿到手時,我就覺得情况不妙,發現有很多問题,首先是每周的課時增加了,成了每周不少於十六節課,其次是月薪祇有八千元,再有工作的期限是一年祇發十一個月的薪水。經過交涉,祇是把課時定為每周上十六節課,其它都不能變。鍾姓處長向我説明,這一切都是由學院的院長决定的,别人没法改動。學院的院長叫袁濟,必須按排面談約定才能見到他。

  
在這種情况下,我要求同院長面談一次。當年的12月26日,在院長室,我見到了一位年紀已七十開外的男子,他表情嚴峻,一副官腔,一看就知道是一個老牌的共黨官僚。當我把來意説明以後,他表示對我的待遇祇能這様,不能再做變動。我於是把當初同蒲姓處長談好的口頭協議作了説明,他卻不以為然,竟説那是蒲處長搞錯了,强調一切必須按他的意見來處理。説到最後,竟然蠻横地説,“如果你不同意紙上的條件,你就回美國去。”在這種情况下,我猛然覺得,我是上當受騙了。

  
當時,我處在十分被動的地位,進退兩難,尤其是馬上回美國去是不現實的,如上所述,我已經把房子退了,東西也都送了人。一場旅行,也花費了很多錢。然而千里迢迢來到這所學校以後,卻是碰到了這様一種不講道理的共黨官員。出於無奈,我不得不勉强答應了他的新條件。然而當在2006年1月10日正式簽訂合同時,他們把聘用期從原來説定的一年改成半年,薪水祇發五個月。當時我再次進行了交涉,姓鍾的女處長也説是那袁姓校長决定的。當時我有一種氣憤的心情,心想,如果早知道是這麽短的工作,我何必從遥遠的美國中部來到上海做這份工作,不僅是待遇被砍掉了不少,校長還要擺出這様一副惡劣的霸王面孔,真是豈有此理。在進退兩難的情况下,最後我還是簽下了那份完全由袁濟包辦製定的工作合同。

  
由於我的一生中大部分時間是搞教學工作的,因此開學工作以後,在他們發給了我紅色的教師校徽和一張學校的工作證後,我很快就把這段不愉快的經歴放到了腦後,全神貫注地把精力放在了教學上,同其他外籍教師不同的是,他們祇教英語口語,而我教的是英語精讀、寫作、口語等各類課程,後來還為商學院教授了會展英語。至此,工作量很大,人也很辛苦。由於我努力教學,因此學生的進步是很明顯的。其間,一切教學的情况都是正常的,我也從來没缺課,甚至從來都没有遲到或早退過。期中以後,各系科開始按排下學期的任教工作,我的教學工作也很快地根據他們的需要而被按排满了。

  


  
侮辱加上欺壓

  
然而,好景不長,學校的主要領導給我製造了一連串的問题。首先是,那年的三月底,學校的領導讓一名大學剛畢業没多久的秘書到我的課堂上公開地來亂吼亂叫,硬是要學生對我的上課情况提出意見,並且命令我去聼别的中國老師的課,那副傲慢的神氣使我感到既是莫名其妙,也感到無地自容。為了搞清原因,我很快奉命去聼了一次,卻是丈二和尚摸不著頭腦,不得要領,因為那位教師講課的進度很慢,一字一句,因此就講得仔細一點,但這様做就根本無法完成課程内容。而且那老師的英語發音也有問题,因此充其量祇是一名中級水平的普通英語教師。我知道我的教育法是中西結合,而上海杉逹學院的領導祇欣賞傳統保守的中國教育法,這様就派遣了這名小秘書到我的課堂上來對我亂吼亂叫,當著一大羣學生的面對我如此無禮,這實在是讓我十分惱火的事情,是對我進行人格侮辱了。

  
没隔多久,學校領導通過該校的國際交流處對我宣布,下學期不再聘用我,我倒是無所謂,因為覺得工作很累,吃力不討好。然而到五月下旬,他們對我説起的另一件事,讓我受不了。

  
2006年5月26日,學院國際交流處的李姓副處長招呼我前往,我到了以後,她告訴我説我的旅游簽證即將到期,必須重新辦理一張訪問學者的簽證。我聞訊大吃一驚,知道出了個大問题,我開始明白開學初學校發給我的紅色校徽和工作證祇是對中國籍的教師管用,我是外籍教師,依然缺少合法證件。雖然工作合同上明白寫著學校必須負責替我辦理外國專家證,工作證和居住證,結果他們什麽都没有辦,一直讓我以非法的身份在該校工作。隔天是星期六,我去了管理外國人身份證件的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那里的工作人員嚴肅地告訴我,因為我没有工作許可而任教,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就是非法工作,是要受到懲罰的。我聞訊後心里很不好受,辛辛苦苦地給這個學校工作,竟然用的是非法身份。那工作人員給了我一張空白的表格,要我交給學校,馬上補辦一切必要的手續。然而,盡管我立即向該校的有關部門説明了這件事情的嚴重性,這個學院的領導依然拒絶辦理這項重要的手續,他們拿了我的護照去,草草地為我辦理了一張訪問學者的簽證而了事。

  
除了遭遇這様一件重要的事情,我碰到了另外一些災難事。由於浦東以前是上海的郊區,這里現在雖然大變様,但是還是有一些小河水塘,自五月份起,這里蚊子開始多起來。由於我住在一幢老式大樓的二樓,門窗都有缝隙,因此蚊子鑚進很多。然而,學院的領導有一個奇怪的規定,説是為了防火,不準點蚊香。對於防蚊,他們祇是發了點電蚊香,然而那種東西没有驅趕蚊蟲的效用,這様我在五月份就已經被咬了很多腫塊,身上經常是癢癢的,我幾次向學校的國際交流處反映這個問题,得到的答復依然是為了防火,祇能用電蚊香。到了六月份,天氣更熱,蚊子更加猖獗,就把我咬苦了,結果讓我受到了很大的折磨和傷害,满身被蚊子咬了,奇癢無比,白天上課很辛苦,晚上卻無法休息,這様我就感到度日如年了。與此同時,學院也不做點其它幫助,例如協助支撑蚊帳等,在忍無可忍時,我到超市去買了蚊香回來,點上火,蚊子就消失了。由於房中的地面是水泥地,没有地毯,因此祇要把蚊香放得離開床位稍遠一點,是無須有火災憂慮的。然而這個學院的領導卻是如此的官僚,對我是如此地不通人情,完全不顧我起碼的健康和安全,而且他們這様做既違反了中國的勞動法,也完全違反了同我簽訂的相關的合同條款。

  


  
我的抗議

  
此外,還有其它一些惡劣的待遇,例如克扣工資,拒絶支付合同上規定的醫療費用,拒絶出具一些必要的證明,無理取閙等事,所有這些,竟然發生在“改革開放”多年後的上海一所大學里,使我十分氣憤,後悔當初不應該到這様由一些流氓惡霸當領導的學校來教書。2006年7月29日在我離開上海杉逹學院的時候,寫了一個書面的《抗議聲明》,通過學院的門衛,向學院的這些主要官員提出了嚴重的抗議,全文如下:

  
上海杉逹學院的主要領導在本人於2006年2月至7月在該校任教期間以及前後, 倚仗權勢, 玩弄手法, 罔無法紀, 為所欲為。他們不按國家政策辦事, 並違反了於2006年1月10日同本人簽定的《外籍教師聘用合同》的一些條款。他們欺騙本人、貶低本人、傷害本人、侮辱本人, 把學校製定的 “以誠信對待社會” 的 “辦學理念” 抛進了垃圾箱。本人作為一名美國公民和一名高級知識分子, 在此向上海杉逹學院提出最强烈的抗議。本人相信, 祇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有公正獨立的司法機構, 將會對上海杉逹學院這些領導的這種無赖和蠻横的行徑施之以法的。

  
出於義憤,在2006 年8月中我把上海杉逹學院違法亂紀讓我非法工作一事向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作了揭發,然而很快,該學院的領導竟然狗血喷人,耍起了流氓,誣告説我從一開始就知道自己是在非法工作的。而上海市出入境管理局的這些共産黨的官員呢,他們對杉逹學院是避重就輕,同時要設法在我這里刁難或找碴。一件嚴重的案子没有一個書面結論,讓那所違法學校出了一點罰款就不了了之。

  


  
中共衙門一片黑

  
看到一些官方的報道説中國的司法已經公正了,我就信以為真,因此决定跟上海杉逹學院打一場官司,我總計羅列出了十項被告違反中國法律的事情,並提出了賠償要求。但是很快就發現,一些相關的法院站在上海杉逹學院一邊,辦事人員開始設法刁難我,玩弄花様,不讓我立案。最後由於我的堅持,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雖然在2007年初同意立案,但是不把它作為勞動争議案來對待,目的是要從我這里敲一筆竹槓,要我付出二萬五千元的立案費用,才同意立案。然而在審理這件案子時,卻又把這様嚴重性質的違法案子説成僅是一件“勞務纠紛案子”。由於浦東法院的枉法判决,我提出上訴,在上海市的中級法院,又要敲我的竹槓,我祇得縮小賠償要求,成為像徴性的賠償了,也要敲去5千元,得到的也是枉法判决。後來到上海市的高級法院要求復審,得到的又是枉法判决。

  
至此,這件案子在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法院初審,到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終審,到上海市高級人民法院復審,一個最大的特點就是担任主審的各級法官全部昧著良心而貪贓枉法,肆意包庇上海杉逹學院以院長袁濟為首的被告。作為被告,自立案起,他們始終寫不出一個字來答辯我提出的十項控告,他們的當事人也從來不到法庭,祇是由他們的法庭代表在法庭上信口開河地胡説八道,從來不提供任何證據來批駁我。結果這三個法院完全是一面倒地庇護違法亂紀的被告。由此可見,同以往一様,上海市的這些法院依然統統都是中共的御用工具,這些法院不是為司法正義而工作,而是為中共的“一黨專政”效勞。2009年2月,我把案子告到了在北京的最高法院,接待員看了案子的内容後,以案子已經在上海市經過三次審理為由而拒絶接受。她很明白,這是一個已經多道枉法判决的案子,是一隻烫手山芋,因此她不想讓最高法院再來經手審理。但我拒絶離開接待處,再三交涉,説明上海法院的枉法判决,最高法院必須反對司法腐敗。最後,因為我是外籍人,她才勉强同意把我的某些文件留下。過了好幾個月,雖然我通過某些人的幫助而有了進展,但我穫知,最高法院祇是要上海杉逹學院對我作出一點賠償,它拒絶發出判决書。這様,上海杉逹學院的這些領導就赖著臉皮始終不做出任何賠償,該校姓薛的那位本來是非常熱情的副校長在那時已升任正校長,他在電話里對我的妻子使出了流氓的花招,威脅地吼叫:“他(張捷夫)竟敢來向我們要錢!”同是一個人,當初他满臉堆笑地接待我,要我替這個學校教書賣力,並且由學校的人事處長出面,同我一起拟定了比較合理的工作待遇。然而,一旦等我到了這個學校,校長袁濟馬上是一副惡霸流氓相。身為老資格的共黨幹部,薛姓的校長雖然明白這所學校對我所做的是一些違法亂紀事情,但他就是要如此殺氣腾腾地來對待我這個没有勢力和後臺的美籍華人,這是掌權的共産黨幹部的一大特色了。

  
關於這件案子的詳細情况,由於内容很多,因此作者準備另外出版一本書來揭露中共的司法黑暗,法官的流氓,這里暫且不多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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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复[2]: 我为沧海一叶而感动 夏雨 (2012-01-02 12:30:02)  
 
  转者按:2011年各种震撼人心事件风起云涌,洛杉矶领事馆枪击案不引人关注。

  
然,有一位叫沧海一叶的作者执着地为张宝良呐喊。虽喊声还是被淹没,

  
但我为沧海一叶而感动。

  


  
别妄想在自由的世界剥夺我们的自由

  
沧海一叶

  
1984年4月17日上午,在伦敦利比亚人民办事处(大使馆)门前70多人举行针对利比亚前领导人穆阿迈尔·卡扎菲的一场小型抗议活动,英国警方派出警员在活动现场维持秩序,9点多钟的时候,有人从办事处内用冲锋枪向示威人群开枪,11名示威者被枪击中受伤,在现场维持秩序的女警员伊冯娜·弗莱彻被击中腹部最后不治身亡。数百名英国军警马上封锁了办事处大楼。英国警方要求利比亚允许英国警方讯问办事处的人员,并进入办事处进行搜查。利比亚办事处的工作人员以外交豁免权为由拒绝配合调查,在包围长达11天后,30名外交人员最终全被驱逐,至今没有任何人因此案被起诉。

  
2011年12月15日上午十点多,在洛杉矶中国总领事馆外,一名示威抗议中国人权状况的老人,被领事馆的保安抢去示威标语,下午二点多这位老人的手枪射向了领事馆以及抢去他私人财产(标语)的保安的房间。老人被起诉了,因为枪击。这当然没有问题。然而竟没有一个人,一个团体谴责中领馆雇员的抢劫行为,当然更没有人去谴责中领馆在美国的土地上剥夺他人自由表达观点的自由以及示威的自由。我不知道那些关注中国人权状况的个人与团体到底关注的是什么?谴责中国政府剥夺人权的个人与团体到底在谴责什么?如果关注的是中国政府迫害人权的恶行,那么他们把迫害人权的恶行带到了自由的美国,而且公然的在美国的土地上用暴力剥夺他人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自由,竟没有人表示关注,也没有人谴责,这是我无法想像和理解的。也许他们只看到了枪击,就像那些只看到美军在阿富汗进行战争的人们一样,没有看到九一一,没有看到九一一让多少无辜的人死去;认为美国发动战争,推翻了塔利班,让许多阿富汗人死于战争。他们只看到了老人的枪击;没有看到标语被抢走,没有看到老人自由表达自己观点及示威的自由被剥夺了,而且是在美国自由的土地上。

  
不仅仅如此,领事馆有外交豁免权的外交官们还要求美国警方加强保护使领馆及人员的安全,我们可以理解洛杉矶警方的加强保护。虽然领事馆的雇员剥夺了张宝良老先生自由示威的自由。

  
就如同我们可以理解包围利比亚人民办事处,却无法强行进入调查的伦敦警察一样,虽然他们恨不得立马找到枪杀伊冯娜·弗莱彻真凶,立刻的把真凶投入监狱。警察们要守法,英国政府要承担自己的法律责任,不像枪杀伊冯娜·弗莱彻的凶手,他不敢承担自己的责任,于是用外交豁免权不让警察们进入调查,凶手也就逍遥法外。

  
然而洛杉矶中领馆的枪击案跟伦敦得比亚人民办事处案有很大的不同。伦敦是从有外交豁免权的办事处向外开枪射击,而且到目前还不知道真凶--不知道谁干的,凶手也不敢承担自己的责任。

  
张宝良被抢的标语却知道是中领馆保安西皮瑞那诺抢的,而且他只是领馆的雇员,没有外交豁免权,还是在美国的土地上(大使馆领事馆视做派出国的国土)抢去张宝良先生的财产的,不管是在那一个国家,都是刑事案,就算我们看不到领馆雇员的他剥夺他们自由表达观点的自由、示威的自由。张宝良承担着自己的责任,枪击的责任,于是在案发后就自行到警察局承认自己的行为,虽然不认罪,但没有逃避枪击的事实,不像利比利人民办事处。

  
如果现在中领馆的雇员在工作时间看到与中国政府持不同意见者,抢走抗议者的标语而没受到应有的惩罚,就连谴责都没有。那么现在只是走出领馆抢去标语,下一次他们是不是知道是不是效法利比亚人民办事处向处扫射?没有人知道。

  
在没有自由的中国,我们无法自由的表达自由的观点,在自由的世界里,我们还容许被没有自由的中国政府剥夺我们自由表达自由观点的自由?我们应该发出我们的声音,要独裁者们明白,别妄想在自由的世界里剥夺我们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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