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浏览了国内一个名叫“乌有之乡”的网页,读了其中的几篇文章,包括一篇北大教授的访谈,大跌眼镜。温家宝总理前不久在接见香港著名人士吴康民先生谈到政治改革的困难时,说“国内有两股势力,一是封建残余;一是文革遗毒。这两股势力造成人们不敢讲真话,喜欢讲大话、套话(大意)”。看来,温总理的说法并不是空谷来凤,这股文革遗毒如今已经气势汹汹、杀气腾腾地登场了。
在这个网页上有几篇文章的题目都很大,以“人民”的名义来谴责和攻击著名学者茅于轼和辛子陵。比如其中有一篇题目就叫《北京市人民公诉茅于轼和辛子陵》(有50名署名发起人)。这篇文章通篇使用的都是措辞严厉的文革话语,乱扣帽子,乱打棍子,试欲致两位学者于死地而后快。文曰:“汉奸分子茅于轼2011年4月26日在若干有影响力的媒体发表《把毛泽东还原成人》一文(此文是共产党的叛徒辛子陵所著《红太阳的陨落》一书的读后感),对抗党和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同志去年在中央党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大量捏造事实,以极其恶毒的语言攻击、诋毁中国共产党和开国领袖毛泽东主席,篡改、捏造、丑化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在社会上激起强烈的谴责和愤怒。各方面的反应已经表明,这是茅于轼、辛子陵等在蓄意挑起事端,制造动乱。”
这是一起有组织发起的公诉事件,并且波及全国,来势凶猛,大有炸平庐山之势。那位发起人之一的北大教授(也许是副教授,笔者没有核实)在访谈中更是利用公共话语平台肆意谩骂和诋毁茅于轼和辛子陵先生,谈话中使用很多流氓话语,什么“汉奸”、“叛徒”、“汪精卫的后代”、“第五纵队”、“反动势力”、“老王八蛋”啦,同时还极力煽动狭隘的民族主义和极端爱国主义情绪。读这样的文章和访谈,你很难想像这样丢份的言辞竟然出自于一个名牌大学的教授之口,难怪前几年就有人说北大早已远离了蔡元培先生提倡的学术自由、思想独立的“兼容并包”的精神,有这样的教授混居北大,实在是北大的不幸,也是北大学子的悲哀。
茅于轼先生的《把毛泽东还原成人》文章和辛子陵先生在高级干部退休会议上的发言,笔者在网上读过,主张对毛泽东的评价还要从党的11届3中全会的起点上更进一步,因为时代已经发展了,已经提供了重新评价毛泽东的可能。比如、苏联和国外有很多档案解密,国内也有很多回忆录和档案公开,况且改革开放三十年来的社会实践已经证明了毛的一些做法是明显错误的。尽管文中有些提法言辞过激,也有的是把共产党集体领导应负的责任算到了毛一个人的身上,以及涉及到毛个人私生活方面的内容,笔者不能赞同外,但文章和讲话总体上应该说态度是严肃认真的,研究也是比较理性的,作为一家之言没有什么不可,还真犯不上如此口诛笔伐,欲将人打成“汉奸”和“叛徒”而后快!不要说毛泽东,就是圣人孔子、作家鲁迅被人说三道四,在一个网络化的信息时代不也很正常吗?当年被批倒批臭再踏上一只脚叫他永世不得翻身的国家主席刘少奇,被人泼污水、遭人陷害致死时,也没看谁以“人民”的名义出来提起公诉啊?甚至连投开除刘少奇党籍票时据说也只有一个人没有举手吧?难道毛泽东就不能评价了,就不能批评了吗?你们口口声声的“言论自由”何在?难道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也需要双重标准吗?
笔者对这类的公诉打着“人民”的旗号很反感,这是明显的文革做法,这是公然地盗用和肆意滥用“人民”的名义。试问,你等50位发起人就能代表“人民”啦,难道茅于轼先生和辛子陵先生就不能代表“人民”了吗?对于毛泽东有不同意见,有不同的评价,这都是很正常的,真理是可以辩论的,至少不赞成人家的观点可以,你不能扼杀人家发言的权利吧?笔者对这种乱扣“汉奸”和“叛徒”的帽子,谩骂人家“老王八蛋”这样的流氓语言很反感,人家可以把同样的谩骂放到骂人者的身上。还有,你说人家是“汉奸”和“叛徒”,请提出这两个罪名的法律定义,你能拿出来吗?乱扣帽子、乱打棍子、盗用和滥用“人民”的名义来行肮脏龌龊之实的手法,其实并不新鲜,经历过历次政治运动和文革浩劫的人们都会记忆犹新的。
只是,是该警惕的时候了!(此文转载于新浪博客“百年过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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