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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行法兰绒】
唐枫 (发表日期:2025-03-21 22:55:52 阅读人次:1701 回复数:0)
正午,音乐响起,就餐时间到了,这也算一天中开心的一刻,人们纷纷湧向食堂。
我在供应主食的窗口前排着队,突然有人轻轻地拉了一下我的外衣袖子,侧脸一望,原来是在菜肴窗口前排队的她,个不是很高,梳着两根不是打麻花结的松散着辧子,新颖,好看。
“快点,把碗给我,面拖鱼马上就会卖完的。”犹豫了一下,我把一个装菜的搪瓷碗递了过去。
食堂还有兼作会场的功能,餐桌和椅子是联体的,椅背后的一块板翻上,就当餐桌用,放下就是一排排开会就坐的椅子。
我在与她隔了不远的地方坐下,刚吃了没几口,她向我说话,食堂总是闹哄哄的,还放着音乐,我指指耳朵,摆摆手,没听清。
她向我招手示意靠近些。
“你说啥,我一点也没听清”我告䜣她。
她低头一笑,“我叫你,慢点吃,小心鱼刺。”
“这话有点熟,小时候外婆也总是这样关照我的。”我也笑着对她说,“你是刚调来的?”
“不是。我已来一年多了,在例行试验室。”
几个星期后,在食堂又看见她,我走过去,第二次见,自然就不拘束了,边吃边说话。
她侧过脸,往我身上打量一会儿,“你的裤子太老式,现在流行法兰绒的面料做裤子。”
“这个我不大懂,我也不大讲究穿着的。”
“街上多观察就可以了,穿着得体,心情会好,人的气质也会上去的。”
我不置可否地笑了笑。她告诉我,她姐姐自学裁剪做衣服,式样比店里的还好,她可以让她姐姐帮我做一条法兰绒的长裤。
“这样好了,明天下午2点,不不,2点半,其他人都外出开会了,你到例行试验室来一下,我帮你量一下尺寸。
没有理由拒绝的,我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春天的午后,天气睛朗,也是人们常说的艳阳天。穿着那条新做的法兰绒长裤,我与她走在两旁法国梧桐树一眼望不尽的街道,我要谢谢她,请她看电影,也想跟她多说说话。
“你看,你看,穿上这条法兰绒裤子,人更加神气了。”她开心地大声说道。
“是吗?”我倒有点难为情起来。
“我们走了慢点好了。我喜欢这条路,比北面那条路好,路上的人穿着打扮也不一样,品味不同的。”她若有所思地说。
“我倒没有想过比较,但这条路,我也很喜欢,两旁有树,相对比较安静。”我回应道。
到了国泰电影院门口前,她让我等一等,要买点东西,转身跑去旁边的食品店,很快买来一包粽子糖,笑着在我眼前晃了好几下,还告诉我,这糖果里面有松仁的,她最喜欢。
看完电影,她提议去复兴公园逛逛。当然好。
我们在带有喷水池的大花坛边,找了个椅子坐下,不远处是儿童遊乐场。
“以前爸爸妈妈经常带我和姐姐来这里,我最喜欢骑电马。”她说。
“小时候,我和弟弟也来骑过。”我应声着。
“还是小时候好,简简单单,快快乐乐。”她说着,把两腿抬起拼拢伸直,人向后仰,再把双手臂向后伸直,像一条美人鱼。
“小孩总是要长大的呀。”我说。
“是呀。”她微微地叹了一声,收回伸直的双臂和双腿。转身看着我,问道“我长大了吗?……在你眼里,我怎么样?”
我移开与她对视的目光,望着落日前景物交融的一刻,远方,一位少妇来回推着童车,像是一支移动的画笔,抹着一层金黄,一层绯红。我触景生情地说,“你就像我们眼前的这一幅风景。”
感觉肩膀旁有东西靠过来,闻到一股香草和水果混合的气味,一种让我心跳的气味。
她认真地对我说,现在每周好几个晩上去夜校补习英语,想找机会出国留学。如果我愿意,也可以走这条路。如果她先出去,总会想办法让我也过去。
生活总是不容易,她忙她的,我忙我的,但彼此总牵挂着对方。
一天下班的路上,看见她跟一位骑摩托车的青年在交谈,后来,还有好几次,发现她坐上在那男青年的摩托车一起离去。
不知不觉中,我与她渐渐有了距离,从亲密变成了客气,期间虽然还有关心的电话,惦记的便笺,但已没有我们曾拥有过的氛围了。
一年多过去了。一天,看见一个男青年从例行试验室里走出来,有点面熟,回想一下,正是骑摩托车常来找她的那个人。当日有同事告诉我,这个男青年是她的堂兄,他们一起上补习班,一起去办理出国留学签证,她的批下来了,早已去了美国,她堂兄被拒签了。
这天傍晚,恍恍惚惚来到复兴公园,我坐在曾和她一起坐过的椅子上,闭上眼,流出了成人后的第一次眼泪。
无端的猜疑她,却异想得到她都莫名的道歉,故意的疏远和冷落她,自己却心安理得。
睁开眼,黑暗中那几盏微亮的路灯,仿佛也在训斥我,开口直说就可一清二楚的事,被你的自以为是而搞得支离破碎。
美好的一幅风景画消失了,让你后悔一辈子!活该!是啊,人生中,没有什么比自责更令人难受了。
春去,春又来,好过,难过,日子总是一天天过。
“你找什么呀?把东西翻得乱七八糟。”她说。
“嗯,我找一条裤子。”我答道。
“啥裤子?”她又问。
“就是一条法兰绒裤子。”我又答道。
“啊呀,上次整理旧衣服,我把它一起处理掉了。”她不屑一顾地说。
“你,你怎么可以随便把我的裤子丢掉呢?”我压低嗓音生气的问。
“真是老古董,现在谁还穿法兰绒,早就过时了。”她说完,转身就走开了。
这天,复兴公园旁的小马路上,有个商品展销会,她是一定不会放过的。又走在这条去公园的路上,春天里,法国梧桐树撑起那油绿的伞蓬,让我的心情也渐渐好起来。
“走了这么慢干嘛?”她回头说道。
“又不是赶去看电影。”我扫兴地说。
“去晚了,好东西都被别人买走了。”她边说边加快了脚步。
她喜欢买东西,丢东西,好像成了一种循环游戏,乐此不疲。
我先去了公园,那个座位已有人了,很亲热的样子,好像是一对情侣。转眼向儿童遊乐场望去,那里改建成了夜总会,赚钱肆欲已比小朋友的快乐更重要了,可怜的孩子们,哪里去骑电马呢。
她提了大包小包过来,坐下后,忙着取出一面镜子,又拿起一支刚买的口红涂抹着。
“你看,可以吗。”她自信地问道。
“太淡了,涂了有点像贫血……”我话未完。
“好了,好了,你不懂得,桃红色,现在最流行了。”她立刻打断了我的话。
我还是不懂得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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