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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良宇已保释

看客 (发表日期:2010-05-15 09:00:59 阅读人次:1402 回复数:1)

  陈良宇日子过得好 已保释到杭州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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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镜》月刊 2010-05-10 10:08:47

  


  
胡温执政之后在反腐败方面最大的手笔,是整垮了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不过,知情人透露,陈良宇如今日子过得并不算太坏:现任上海市委书记俞正声去探监,陈良宇被安排保释,到杭州静养。当局百般照顾因贪腐而服刑的高官,极大地损害了反腐败的公信力。

  
“死刑”与“死缓”一字之差

  
在国内外废除死刑的呼声中,最高人民法院从2008年元月收回死刑审核权;中国有关方面更明确表示:对贪污腐败官员一般不判死刑。这样的“免死牌”对于贪腐官员,尤其是其中“顶级”贪腐官员,不啻最大的福音。

  
高官被判死刑和死缓之间的差别之所以广受关注,有一个“死缓=12年”的说法背景。这个等式指的是,按照现行《刑法》减刑规定,被判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缓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以后可依照《刑法》规定继续获得减刑。对于死缓罪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又被减刑的,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12年(不包括死缓的那两年)。

  
这条规定,针对的是所有已决犯,不限于高官,但高官却受到特别关注,原因在于其贪腐金额通常巨大,远超法定可判死刑的贪腐起点金额。不过,因爲贪污公款、行贿受贿都属于经济犯罪,不属《刑法》规定的抢劫、强姦、杀人、绑架等恶性暴力犯罪,在中国司法当局“严控死刑”的背景下,免死判决就显得突出。民众也容易被引发对官官相护、重罪轻判之类潜规则的推测。

  
陈良宇落网不过三年多,判刑后受到保释到杭州静养,心情可想而知。

  
原首都机场董事长李培英、原苏州市副市长姜人杰,被控受贿过亿元,一审被判死刑,二审时两人都表示愿意检举揭发更多贪官,以立功减刑,就是这个道理。若这两桉二审改为“死缓”,两年后转为无期,往后就有可能再获减刑。

  
官员深懂中国那句古话的真谛:“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若判了“死刑立即执行”,那就一了百了——本钱丢光,还有什么翻本的机会?他们千方百计地要争取只判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最后的底线就是“死缓”——事缓则圆麽,有了两年缓期,足够多方运作,肯定保住了命,才有了东山再起的机会。

  
也难怪贪官这么想。“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活”,就能“活”出名堂。何况,岂止是“赖活着”,分明是好吃、好喝、好住、好舒服、好逍遥的“好活着”。他们看到了许多高官减刑、假释、保外就医的“前车之鉴”: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北京市委书记陈希同和另一个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前上海市委书记陈良宇,就都是提前出狱。

  
陈希同1995年因为王宝森事件而东窗事发,被撤职、“双开”、入狱,但到1998年才正式被判有期徒刑16年;六年后,2004年他“保外就医”,满打满算,从2005年算起,也才被拘押九年。(《明镜月刊》第1期,作者为特约记者邱绍淳)

  




 回复[1]:  张三 (2010-05-15 18:54:51)  
 
  不大相信这个所谓知情人的说法。单一信源即使确实存在,也未必可靠。何况这个所谓俞正声去探望,怎么,难道要给良宇平反不成?进了大牢的,还有政治局常委的后任亲自探望,没有任何先例也完全不可想象的事。对中国党和政府的运作常规都毫不知情的,还知情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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