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柏拉圖的哲學中,這種傾向變得非常重要(他受到巴門尼德的影響,巴門尼德則是赫拉克里圖斯哲學的偉大批判者)。赫拉克里圖斯把他感受到的社會變動經驗普遍化,擴展到「萬物」的世界中;如前所述,柏拉圖也是這樣。但是柏拉圖更把他對一個不會變動的「完美國家」的信念擴及於「萬物」的領域。他相信,相對於一般或會壞滅的事物而言,還有一種不會壞滅的完美事物。這種對完美和不變的事物的信念,通常稱為理型論(Theory of Forms or Ideas),是柏拉圖哲學的中心學說註34。
柏拉圖深信,我們可以打破命運的鐵律,以停止變動來避免壞滅;這種信念說明了他的歷史定論主義傾向有許多特定的限制。一個不折不扣而有始有終的歷史定論主義,不會承認人可以透過任何努力(即使他發現了歷史的命運法則)而改變法則。因為他的一切計畫和行動,都是無情的發展法則用來實現他的歷史命運的工具,人永遠無法違逆命運法則;這就像伊底帕斯(Oedipus)被預言的命運一樣,雖然他的父親採取了種種防範措施,仍然躲不過命運。為了對這種徹底的歷史定論主義的態度有更恰當的了解,也為了分析隱含在柏拉圖的信念中另一種相反的傾向(即人可以影響命運),我會對比一下歷史定論主義(可見於柏拉圖哲學)和另一種正好相反的研究進路(也可以在柏拉圖哲學中看到),後者可稱為社會工程學的態度(attitude of social engineering)註35。
從我所說的社會工程師的態度,決不能推論出在社會工程師陣營中,彼此之間沒有重大的差異。相反的,在我所謂「細部社會工程學」(piecemeal social engineering)和「烏托邦社會工程學」(Utopian social engineering)之間的差異,正是本書主要論題之一(我會特別在第九章指出我支持前者而反對後者的理由)。但是,在此我僅著眼於歷史定論主義和社會工程學之間的對立。如果我們考察一下歷史定論主義和社會工程師對於各種社會制度(social institutions)的態度,諸如保險公司、警力、政府、雜貨店等,也許更能進一步釐清這種對立的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