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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洋镜 · 铜雀鸣》(2)不能自我否定,死路一条!

weilin (发表日期:2020-11-18 07:42:45 阅读人次:7437 回复数:3)

  https://blog.creaders.net/u/11405/202011/389354.html

  
本篇的内容全部写在“评论之中”

  
评论之一:“不能自省。骨子里无能自我否定的愚蠢文化固化的种族,你们没有区别。你们没有进步和前途!”




 回复[1]: 撕开张千帆 weilin (2020-11-18 07:52:23)  
 
  评论内容:

  
1. "中国自由派"--这又是一个“中华悖论”。

  
请问,中国有自由派吗?如果有,那么“中国自由派”为什么会变成粉舔显然的毫无疑问的“美国独裁派川普”?

  
粉川本身就表明他们根本就没有资格称之为“自由派“。是也不是?那么,”中国自由派“到底是什么货色?这个问题先留给一草教授自己思考----我一直是您的最坚实的拥护者,现在还是。

  
2.“事实上,此次大选揭示了中国自由派的一个重大变化:他们传统上相信西方的新闻自由和主流媒体,但是这次大量支持川普的自由派已不相信《纽约时报》、《华盛顿邮报》、CNN这样的主流媒体,而选择相信《纽约邮报》、《华盛顿时报》这样的媒体。他们认为,美国主流媒体或已被华尔街大财团收买,或已被“白左”占领,甚至已被“敌对势力”渗透——以往,只有中国左派或官媒才会主张这种阴谋论。”--------张“名人”之所以得出如此似是而非的肤浅结论,是因为他的立足于“中国自由派”的误解。

  
中国没有自由派,从来都没有。自由人却有几个,一草教授算80%个。那么,中国到底有什么派呢?我暂时将他们称为“伟大派”因为他们永远将自己放在“伟大的一边”永远“与时代伟人站在一起”他们的手里"永远握着伟大”只有怀着如此“伟大豪情”的群体才会罔顾事实、坚持自己的“伟大的正确”。

  
他们从来连自己的思想、认知真理的思维方式都没有怎么有资格“获得自己”?怎么有资格自诩为“中国自由派”?一草教你说,是也不是?

  
3.“华东师范大学历史学教授许纪霖在微信群里提出,这是中国自由派在1990年代初和“新左派”决裂之后的第二次大分裂。近年来,自由派内部不断分裂,固然是不争的事实,但我还是倾向于认为(或希望),自由派的分裂和那次左右“决裂”是性质不同的两回事。自由派和新左派决裂,主要是因为各自对极权政体的态度上的分野。”

  
----读到这里,我只能将“张名人”改名为“张浆糊”了,“浆糊”也能成为中华“名人”,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的“鸡精”们如此高度统一的“墙内粉习”“墙外粉川”毫无二致的共同粉赞“中国的极权政体”和“美国的极权梦游者”。他们思想上精神上的“分裂”何来之有?一草教授,你说,是也不是?

  


  
4. “不论哪个党执政,修复美国契约的使命必将是艰巨的。如果拜登先生能够顺利上任,这是一个好消息,但我对新总统并没有太多的期待。美国总统当然能做很多,但恰恰是总统制让美国更加分裂——用政治学家林茨(Juan Linz)和利普哈特(Arend Liphart)的话说,总统制是最大的“胜者通吃”;它让双方都输不起,它要为此次大选中出现的各种狂热、焦虑和分裂负责。”----请问张浆糊,美国是“总统制”吗?否则,你就是假装“浆糊”为了浆糊别人。

  
一个法律界“著名学者”满纸的胡言乱语,这才是中国人最大的害和最大的悲哀。

  
还需要我一段一段的全部撕开吗!

  
5.“允许我在此表达一点不那么“政治正确”的观点——第一修正案仍然是第一位的。它不仅教导我们谦逊和宽容,而且也为清除“不正确”的观念提供了最有效的捷径——辩论。如果我们因为一个人的可疑言论而解聘了他,那究竟能做什么呢?那只能让更多的错误观念因为恐惧而隐藏起来,但是它们会因为缺乏有力的驳斥而继续存在。与其如此,不如让他们没有后顾之忧地自由表达出来,然后用充分的证据和说理反驳之。”----这一段话,张某人又要被我改名了。

  
他可谓赤裸裸地说出了张和他号称的“中国自由派”的共同基因:“维护正确花衣”背后的邪恶。

  
张邪恶,才是他和他的大同类的不能自知的本质。

  

 回复[2]: 平等、公平、言论自由 weilin (2020-11-18 08:34:32)  
 
  6. “传统的社会契约以消极自由为主,要求机会平等、反对任何形式的歧视,但是并不要求积极意义的结果平等和纠偏行动(affirmative action)。它把这个问题留给多数人决断的立法——原则上,如果多数人同意,他们总是可以让自己推选的议会代表规定更积极的平等化政策。事实上,许多亚裔家庭认为,大学录取的纠偏政策已经损害了他们的子女获得平等入学的机会。这也许是美国社会应该重视的事实,但这个事实不应让亚裔美国人自己带上种族主义情绪。”

  
----这段话正是代表了“中华思维”对现代文明的本质出于基因的抗拒和无知。

  


  
他们会毫无疑问的用“平等”取代“公平”理直气壮地让自己不知不觉地钻进动物园还会自豪自淫。

  
7. “我忍不住引用霍姆斯大法官(Oliver Wendell Holmes, Jr.)的伟大名言:言论自由不是为了保护与我们一致的言论,而恰恰是为了保护我们所憎恨的言论。”---这也是一个国际悖论。

  
如果社会普遍存在“互相憎恨的言论”而不是视之为“不同的言论”那只能说明这样的社会主流还没有达到“言论自由”的思维境界。

  
川普正是这样的代表人物。他每天都在诅咒他“憎恨的”反对他的一切言论,并号召他的蠢粉发起攻击。他简直企图在“第五大道开枪射杀”用言论反对他的人。他一定会在内心羡刹那个割头杀害法国教师的信仰“恶言必杀”的小穆斯林。

  


  
再进一步,谁是说出“我们所憎恨的言论”中的“他们”呢?“我们”会保护让我们从内心“憎恨的”“他们”吗?如果一个社会中53%的“他们”与另外47%的“我们”互相说着各自“憎恨的言论”,对两个群体的保护如何展开?如何宣泄他们双方对对方的憎恨呢?

  
只有将“言论”真正视为“个人自由的神圣权力和内容”的社会和个人,才不会将别人的“言论”自发的转换成攻击自己的“恶念”而产生“憎恨”,这样才有可能尊重或者忽略别人“言论自由”,同时捍卫自己的“言论自由”。

 回复[3]: 失之毫厘谬之千里!这就是思想! weilin (2020-11-18 09:06:36)  
 
  小心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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