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读书
字体∶
折腾汉字

科长 (发表日期:2009-08-20 08:34:02 阅读人次:1510 回复数:5)

  中国拟调整44个汉字写法:八成网友称“瞎折腾”

  


  
中国教育部官员日前表示,按照《通用规范汉字表》,“琴”“亲”“魅”等44个汉字在专家倡导下进行了写法调整。对此,多数网友表示反对。

  
四川在线8月19日报导,8月12日,国家语委副主任、教育部语言文字信息管理司司长李宇明表示,根据学术界反复讨论的结果,教育部决定汉字原则上不恢复繁体,这一表态终结了一段时间以来汉字简繁之争。同日,教育部就刚刚研制出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瞬间引起另一轮争论:

  
正在征求意见的《通用规范汉字表》中不仅恢复了51个异体字,还拟对44个汉字“动刀整形”,调整其写法。对此,有网站进行了网络调查,在该项调查中,多数网友表示反对。按照这份《通用规范汉字表》,“琴”“亲”“魅”等44个汉字在专家倡导下进行了写法调整。

  
44汉字“整形”

  
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了“提”;“唇”字的厂字头由半包围结构调整成了上下结构,“亲”“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捺”……

  
对于异体字,新研制的字表收入了51个异体字,主要用于人名和地名,其中包括人名中常见的“喆”和“淼”。对异体字不再简单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此外,既然汉字原则上不恢复繁体,为何这一次有6个繁体字纳入汉字表?对此,《通用规范汉字表》专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王宁教授表示,现在恢复的繁体字都是必须恢复的,“比如硃砂的‘硃’,这是一个科技用字,但恰恰是一个繁体字,你不拿出来,有些科技地方就没有办法说,所以这个字不能不恢复。”

  
网民反应;

  
调查:逾八成认为“穷折腾”

  
“44个汉字写法可能调整”,网友怎么看?其中,87.14%网友表示反对,认为此举纯为“这不穷折腾人吗?”;仅有2.69%的网友赞同,认为修改原因有理可依;另外有7.29%参与调查的网友持观望态度,但“希望有关方面仔细斟酌”,另有2.88%的认为无所谓,“反正现在都改用电脑了”。

  
声音:要改就统一,否则就别动

  
网友“踏叶逐风”认为,“文字是文明的重要标志,可不断补充、完善,但对成型的、广泛使用的文字轻易改动,不可取。”另一位网友“禾水尹”也提到,现在是信息时代,要修改,涉及的面太广,会引起文字混乱。

  
网友“兰花草”反问:“如果真的那样改,‘小’是不是该改成‘竖撇捺’呢?”她认为,要改就全部统一,不改就不要动,“一些改一些不改,我们这些都懵了,以后辅导娃娃写字都有问题。”

  
新华时评:汉字“整形”需慎行

  
据有关部门介绍,此次编制的《通用规范汉字表》历时8年,经过专家全盘考虑、反复研究才得以出台。但是,已经广为人们接受并广泛使用的常用字要不要改、怎么改,恐怕不能光考虑专家们所说的汉字“字理”问题,更重要的要看应用是否方便。

  
汉字是一种负载信息的书面符号。只要人们普遍愿意使用并能明白其表达的意思,这样的汉字就很好地完成了它的使命,无须修改;反之,那些容易让人产生歧义,或者书写不方便的汉字就需要修改。综观此次“整形”的44个汉字,绝大部分都具有通行度高、易于识别的特点,何必改头换面呢?

  
此次推行新字表的一个主要原因是为方便信息储存和管理,但是,一些字在“整形”后反而不规律、不统一,给应用徒添麻烦。例如“刹”和“铩”字中的“杀”字写法本来相同,在修改后写法却不一致了。这说明,此次修改在字的选择上并不成熟。

  
在50多年简体汉字的使用过程中,无论是新词的添加还是异体字的规范,每一次调整和改进都是建立在符合人们普遍的文字审美和使用习惯上。《通用规范汉字表》尚在征求意见阶段,44个汉字要不要“整形”,值得有关方面仔细斟酌。

  




 回复[1]: 哈哈哈 是的 (2009-08-20 09:50:04)  
 
  天呐~~~

  
刚在隔壁,“笑话”过方块字呆头呆脑~~~这里更猛,已经就“折腾”上了~~~ 哈

 回复[2]: 昇被释放,龍仍在押。 龍昇 (2009-08-20 10:06:16)  
 
  “魅”可整形,“愛”心不归。

 回复[3]: 好象还真的是“折腾”呢 是的 (2009-08-20 10:28:49)  
 
  >如:“琴”字左上角“王”字最后一笔由“横”变为了“提”

  
------------------

  
不用改,实际写字时不也可能顺手无意识“提”一下么?特地改成强调是“提”,有何实际区别?没懂,纳闷。

  


  


  
>“唇”字的厂字头由半包围结构调整成了上下结构,

  
---------------------

  
上下结构——没想出来。不知啥意思。

  


  


  
>“亲”“杂”“杀”等字底下的“竖钩”改为“竖”,最后一笔由“点”改成“捺”……

  
----------------------

  
纳闷。这有什么特别的区别和意义么?这和改为“把第二横的长度,缩短0.5%。把第一横的长度拉长0.8%”......有什么区别么?

  


  

 回复[4]: 昇被释放 科长 (2009-08-20 11:41:23)  
 
  

  


  
国家语委负责人就《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答记者问

  
1.《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基本情况

  
《通用规范汉字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的配套规范,是现代记录汉语的通用规范字集,体现着现代通用汉字在字量、字级和字形等方面的规范。

  
字表收字8300个。根据字的通用程度划分为三级:一级字表收字3500个,是使用频度最高的常用字,主要满足基础教育和文化普及层面的用字需要。二级字表收字3000个,使用频度低于一级字,与一级字合起来共6500字,主要满足现代汉语文本印刷出版用字需要。三级字表收字1800个,是一些专门领域(姓氏人名、地名、科学技术术语、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使用的未进入一、二级字表的较通用的字,主要满足与大众生活和文化普及密切相关的专门领域的用字需要。

  
2.《通用规范汉字表》的研制情况

  
汉字历史悠久,使用人口众多,使用状况复杂,汉字之学渊深如海。研制一个当前社会语言生活适用的字表,是庞大的系统工程。字表研制从2001年开始,历时8年,先后召开学术会、审议会、征求意见会等大型会议80余次,参与讨论的海内外专家学者3000多人次,前后修改90余稿。可以说,字表是大家共同锤炼出来的。

  
字表的研制主要有如下一些特点:

  
第一,充分利用语料库资源,采用计算机统计技术。使用的主要语料库有:国家语委“现代汉语平衡语料库”(9100万字)。北京语言大学“现代新闻媒体动态流通语料库”(3.5亿字)。字表研制过程中建立的“教育科普综合语料库”(404万字)、“儿童文学语料库”(570万字)、“中小学语文教材文言文语料库”(560万字)。同时还参考了国家语言资源监测与研究中心2005-2008年建立的平面媒体、网络媒体、有声媒体、教育教材等海量语料库及海内外几十个语料库。这些语料库提供了现代用字的统计数据,为字表研制奠定了科学基础。

  
第二,继承已有成果,充分发扬学术民主。课题组系统地收集与字表研制相关的文献资料,梳理出字表必须面对的若干学术问题和社会问题,然后有针对性地召开学术座谈会,广泛深入地听取各领域的意见,并就一些重要问题的处理召开学术审议会,做出学术决策。这为字表研制提供了学术基础。

  
第三,广泛征集用字,认真听取相关部门的建议。向教育、文化、科技、民政、公安、军事、测绘、新闻出版、文物图书、广播影视、信息处理、辞书编纂、医疗卫生、民族宗教等领域,了解用字需求,征集需补入字表的汉字,得到了各部门的大力支持。就字表及其实施等问题,听取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委、公安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文化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解放军有关单位、中科院、社科院、国家测绘局、共青团中央、中华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等部门的意见。为字表的研制及以后的实施提供了社会基础。

  
第四,以方便人民语言生活为目的,兼顾稳定与创新。建国以来的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为记录现代汉语提供了良好的基础,很好地保证了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信息时代的来临,对汉字的规范化、标准化提出了新要求,一方面需提高标准化程度,方便信息储存、信息管理和信息交换;另一方面某些领域(如医学、化学等)的用字进入了一般大众的阅读层面,社会用字有所扩大。为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不造成大的波动,字表重视与已有规范标准的继承和衔接,同时又对已有规范进行整合与优化,拓宽了通用领域用字的范围,慎重处理了类推简化、异体字等有关问题。

  
3.《通用规范汉字表》的制定和发布有哪些重要意义

  
字表是适应新世纪语言生活需要、体现国家文字政策的重大规范。字表的研制与实施,是为了利国便民,满足社会各领域汉字应用的需要,方便人们的语言生活,促进国家的经济、文化、教育、国际交流、信息化等事业的发展。

  
(1)更好地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该法于2000年10月颁布,其中规定:“国家推广普通话,推行规范汉字”。字表确定了“规范汉字”在通用层面上的字量、字级和字形规范,使“规范汉字”这一法律概念落到了实处。

  
(2)更好地满足新世纪语言生活的需要。21世纪的中国,社会语言生活发生了巨大变化,社会用字的范围发生了很大变动,文字观念呈现出多元化和开放性的特点。特别是信息化的快速发展,不仅促使用字范围扩大,而且要求文字实现标准化,要求社会用字更加规范化。字表合理收取一二级字,增加三级字,恢复部分异体字,就是为了满足新世纪用字范围和规范理念的需求,促进国家的信息化建设。

  
(3)整合和优化已有规范,更好地体现新世纪的文字理念。字表继承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1955)、《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1965)、《简化字总表》(1986)、《现代汉语常用字表》(1988)、《现代汉语通用字表》(1988)等字表的规范原则和精神,并根据新世纪的语言生活和文字理念,兼顾汉字应用的科学性与社会性,对已有规范文件进行整合和优化,集分散规范于一体,增强规范的科学性和使用上的便利。字表保持通用领域内汉字的系统性,进行有限类推简化,恢复部分异体字;照顾汉字在两岸四地的使用情况和国际化的需求,编制《简繁汉字对照表》以利沟通;采取灵活的用字要求,允许表外字有条件使用等,都是新世纪文字理念的具体体现。

  
4.《通用规范汉字表》主要解决了哪些重大问题

  
字表涉及问题众多,具有很强的学术性和社会性,研制难度很大。解决的重大问题主要有五个:

  
第一,关于汉字简繁问题。字表研制过程中,对繁体字恢复和类推简化问题,曾进行过反复的研讨。研制组最终得出的结论是:为了维护社会用字的稳定,字表原则上不恢复繁体字;将类推简化的范围严格限定在字表以内,以保持通用层面用字的系统性和稳定性;允许字表以外的字有条件使用,但不类推简化。

  
第二,关于异体字问题。为尊重社会习惯,方便人们用字需要,字表将《第一批异体字整理表》中的51个异体字收入表中,主要用作人名地名,如“喆”“淼”“堃”“昇”等。对异体字不再简单地提“淘汰、废除”,但在使用上有明确要求。

  
第三,关于字形问题。字表对宋体字形进行了规范,依据《印刷通用汉字字形表》总结和制定了字形规则,对一些不符合字形规则的字的字形作了微调。字形调整的原则是:尊重汉字结构,遵循统一规则,严格控制特例。字形调整的原则和字形规则,不仅使表内字的字形保持了系统性,也使今后大批量汉字的字形整理有章可循,避免出现新的字形不统一现象。

  
第四,关于字表的属性。字表的研制,是以大量的统计数据为基础,以满足现代语言生活的用字需要为目的,具有通用性、现代性和规范性。规范性是字表的本质属性。

  
第五,关于字表的效力。字表的研制,充分考虑了社会各领域的用字需要。字表发布后,社会各领域的现代通用汉字,应使用表内字。个别情况下需要使用表外字的,仍可以使用,但要选用历史上确曾通用过的字形,不要任意类推简化、造字或改字。为确保字表的有效性,今后字表会根据语言生活的变化,适时进行修订。

  
5.《通用规范汉字表》为什么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语言文字关乎民族生计、国家命脉。字表的发布实施,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根据国务院关于民主决策、政务公开有关规定的精神,经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语委决定,字表在发布之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语言文字工作向社会征求意见,是有历史传统的,当年《汉字简化方案》、《汉语拼音方案》都曾广泛地征求了社会各界的意见。字表的使用者是全体民众,向全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是一次推动科学民主决策的实践活动,可以充分发扬民主,问政于民,问道于贤,有利于字表的进一步完善,也有利于字表发布后的实施。

  
6.《通用规范汉字表》怎样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教育部、国家语委高度重视字表的公开征求意见工作,专门成立了以部领导为组长、多个司局参加的领导小组。最近已连续召开四个座谈会,分别向社会文字应用领域、高校和学术团体、新闻媒体和文化艺术界、全国人大代表和全国政协委员听取意见,很受教益。

  
在公开征求意见的过程中,我们定以积极负责的态度,组织专业队伍,畅通渠道,做好意见收集和整理工作;对大众提出的问题或疑惑,分阶段地进行集中说明,做好解释工作;秉承科学精神,组织专家对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科学分析研究,并尽量吸收合理成分,以完善字表和推动语言文字工作。

  
欢迎社会各界人士通过电子邮件、信函和传真等方式,积极建言献策,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字表征求意见稿及有关材料登载在《中国教育报》(2009年8月13日)和中国语言文字网(http://www.china-language.gov.cn),具体通讯方式见征求意见《关于〈通用规范汉字表〉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回复[5]:  雪非雪 (2009-08-29 11:24:09)  
 
  要想跟上折腾,或许应该重新读小学。

  
……

  
跟3楼是的抱同样疑义,看“唇”字的说明想象不出字形。

  

 敬请留言(尚未注册的用户请先回首页注册)
用户名(必须)
密 码(必须)
标 题(任意)
内 容(1000字以内,图片引用格式:[img]图片连接地址[/img])
    添加图片
    
 
Copyright ◎ 2006-2010 东洋镜工作室 All Rights Reserved